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央企重组:减员不是目标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央企重组:减员不是目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下半年以来,央企重组的步伐开始明显加快。根据2006年就已作好的计划,今年底央企数量至少将缩减到100家。虽然最近两年,央企的减员行动一直在持续,但到目前为止还有123家,这意味着今年剩下的3个多月时间里将有20多家央企从国资委的名单上消失。而据有关媒体报道,为了达到加快重组的目的,拟议已久的国资委旗下第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国新公司有望在年内正式挂牌。

数量缩减未改“国进民退”

自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央企就开始了持续不断的重组过程,最明显的一个结果就是央企数量在持续减少。经过前后几十次重组,央企数量已由最初的196家缩减到了目前的123家。如果顺利的话,到年底央企数量将会减少到100家左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甚至还有可能进一步减少。

然而,伴随着数量减少,国企的影响力却在不断上升。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国家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央企占了大头,从而获得了项目、资金信贷等方面的巨大优势,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恶化。部分企业明显感受到了来自央企的挤压和垄断力量的排挤,全社会都在议论“国进民退”现象。

根据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决定》,国有经济的控制领域定位于“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即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但是,在实践中,国资委逐步突破这一界定,不仅将触角伸向了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领域,而且大规模涉足存在暴利的房地产行业。

为了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两次“非公经济36条”,旨在打破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经济的垄断,开放更多的民营资金参与竞争,提高国民经济活力,但两次“非公36条”都遭遇到了落实上的困难。以老的“36条”为例,它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可以参与石油石化行业,但实际上五年来,三大石油垄断集团对整个石油领域的垄断还可以说是铁板一块,民营经济几乎无可置喙。

国新公司的可能前景

为了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央企数量缩减的任务,国资委制定的原则是,各企业必须做大做强,否则就会成为兼并的对象。在中国独特的环境下,拥有央企身份就是拥有一个纵横商场的特殊通行证,任何一家央企及其管理层都不愿意被“吃”掉,从而失去这一身份。因此,大家都争着 “跑马圈地”,但由于部分央企天然就处于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自身经营机制也存在缺陷,导致很难做大做强。在压缩数量的硬指标下,这些弱质的央企将首先成为被“吃”掉的目标。不过,这些企业的消亡并非是直接卖掉,或者民营化,而是很可能被一家称为“国新公司”的资产经营公司收纳,成为二级或三级企业。

尽管“国新公司”的具体定位、功能和架构尚没有对外公布,但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它类似于既有的国投、诚通两大资产运营平台,而又有所不同。不管未来的“国新公司”是什么模样,将质量较次的央企打包装入该公司以尽快完成重组任务,存在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如同媒体猜测的那样,先将这些企业装进去,由国新公司充当PE的功能,提升其资产质量,然后再卖个好价钱。如果采取这种模式,那么重组的着眼点是退出,这是值得肯定之处。如能在一定期限内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卖出一个较好的价钱,那就既达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又实现了经济结构的优化,显然是一个完美的结果。但是,一些企业如彩虹集团、中国华录、远东贸易其自身资产素质较弱,主要是因为央企体制之弊遭遇竞争性行业,而并非其他什么原因。同时,这些企业并非初创企业,所在行业也不存在巨大成长空间,由国新公司操盘,模仿PE来改善资产质量再以理想价格出手,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现实中恐难如愿。

第二种可能,是将这些企业的层级降到二、三级公司,改变由国资委直接控制难以避免的管理链条过长的问题,优化产业结构和管理效率。但这种模式同样也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因为只要这些企业仍处于竞争性行业,就会面临迅速变化的市场和来自民营资本、外资的竞争,如不能实质性地转变经营机制,单凭行政力量的资产重组,很难让这些企业由死到生、由弱转强。

其实,我们最应该提防的是,国新公司变成一个央企减量游戏的道具。因为作为一个组织,国资委同样有自我膨胀的动机,它当然不愿意自己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下降。面对外界要求减少央企数量的压力,它无法回避这一任务,很可能采取变通的方式来完成,这方面并非没有先例。据统计,自去年来127家央企中有94家经营房地产,60%以上“地王”出自央企之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批评。为了回应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的质问,今年上半年国资委宣布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从数字上便可看出退出力度之大。但实际上真正退出的都是涉足较浅、不占重要地位的央企,剩下的16户拥有央企投入房地产的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的86%,利润的94%。由此可见,央企退出并非真正退出房地产。“国新公司”模式,会不会再次上演类似的故事,实在难以预料。

重新思考国资的边界

透过眼花缭乱的央企重组,我们要重点关注的其实并非央企的数目是否有所缩减,也不是央企隶属关系的变更。最本质的是,我们应该关注国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没有得到调整,有没有促进市场竞争环境改善,其经营和约束机制是否得到了优化。

从央企的涉及范围来看,目前依据的是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界定。其实,这份文件距今已有10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定位仍然存在优化的可能。比如说,一些原来普遍认为是自然垄断的电信、电力、能源等行业,其实同样可以引进竞争,而这些领域的开放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和促进收入分配都有巨大的意义。但从实践上看,央企的战线和边界界定不但没有与时俱进,反而不知不觉中超出了“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的定位。央企已成为具有超强利润创造能力的凶猛动物,在其强势环境下,两个“非公36条”难以得到落实。垄断事实上在加强,国进民退也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

此外,我们还应该高度关注央企治理结构改善问题。近几年,由于央企创造了巨额利润,治理结构问题逐渐被社会忽视。但一系列腐败事件还是提醒人们问题的严重性,从早期国电公司的出逃,到中石化的腐败案,再到最新的中移动腐败案可以看出,央企利润被内部人侵蚀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被侵吞也未得到杜绝。改善治理结构仍然任重道远。

总之,根据党的相关决定和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收缩央企战线,促进竞争,完善治理应该成为央企重组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我们不应该将目光集中在央企数量表面上的变化,更不能将数量上的变化当作判断重组成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