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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非正常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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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结婚、离婚、复婚——凭借与妻子、岳母的“婚姻四步曲”,四川省宜宾市男子尹定前从拆迁、养老补偿中额外获利,但此举也让他站到了被告席上。2012年7月23日,尹定前与妻子李家春被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该案已于8月16日开庭,法院至今尚未宣判。

尹定前是土生土长的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组人。2010年,由于宜宾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需要,黄金组面临征地拆迁。

这次拆迁中,一般补偿均按照人头计算,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为此,当地政府对常规性户籍迁入予以禁止。

在此情况下,尹定前夫妇商定,以尹定前与岳母邓素芬结婚的方式,将邓的户口迁入本村,这样可多获拆迁费与养老补偿。2010年6月10日,尹定前和李家春离婚;次日,尹定前和77岁的邓素芬登记结婚;9月28日,邓素芬落户在尹家户籍本上;10月25日,尹定前和邓素芬办理了离婚手续;12月16日,尹定前和李家春复婚。

2011年,翠屏区政府进行征地拆迁补偿,邓素芬的户籍使得这个家庭可多分得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万元。补偿到位后,邓素芬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14467.72元。

2012年5月,由于在黄金组征地拆迁中户籍作假严重,翠屏区政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联合清查打击活动。迫于打击压力,5月17日,尹定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尹定前夫妇立案侦查。

事实上,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类似的拆迁离婚案近年来屡见不鲜。由于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是以户为单位,因而这种背景下的非正常离婚,多以集体离婚的方式呈现。如2009年4月在苏州市阳澄湖畔口某村,2009年9月在蚌埠市龙子湖区戴湖村,2009年12月在常州市新桥镇查墅村陶家湾村,2010年9月在南京江宁区麒麟街道部分社区,2012年6月在上海浦东某村,都曾出现集体离婚现象。

这些离婚的夫妻多是在同一天去婚姻登记处集体离婚,在排队办理手续时未有不和,许多人离婚后亦住在一起。这些离婚者中甚至不乏古稀老人。

上述离婚的目的即为获取更多补偿,不过其中有些情况系因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有些则是利用政策漏洞“钻空子”,比如通过离婚办理新批宅基地、新盖房屋等待拆迁等。

本刊记者 张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