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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大病对统筹基金支出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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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笔者基于江苏省兴化市医保门诊大病管理实践,分析门诊大病管理现状和对基金支出的影响,剖析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门诊大病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随着病种范围的拓展,医保门诊大病支出逐年增加,成为影响医保基金平衡的重要方面,但管理中还有许多地方不够完善。下面笔者从江苏省兴化市门诊大病结报政策入手,对门诊大病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结报政策

1.门诊慢性病

目前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有33种,根据病情轻重和费用高低,病种分为三类,支付限额标准分别为:一类2000元/年、二类4000元/年、三类10000元/年。限额标准按高类别慢性病种结算,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种提高500元,最高增加1000元。在同一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相关费用,起付线(在职800元、退休500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医保统筹基金结报60%,限额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下浮10%。

2. 门诊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非单纯型)、情感性精神病,其相关的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费用按实结报,年最高限额9600元(800元/月),限额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下浮10%。

3. 门诊特殊病

恶性肿瘤化放疗、需透析的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其相关的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400元以上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内,在本市就医报销比例95%,转市外报销比例85%;统筹基金以上部分,按大病救助结报标准结报。需透析的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实行最高限额,限额标准为7万元/年,限额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下浮10%。

二、管理现状

随着医保参保面的扩大和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门诊大病人数逐年增多,基金支出逐年增加,并呈加速增长势头。2009~2013年间,门诊大病发病人数由2821人增至6106人,年均增长21.29%。门诊大病年人均统筹支出由5832元增至7687元,年均增长7.15%。

在人数和费用双重增长因素作用下,门诊大病年统筹支出由1645万元增至4693万元,年均增长29.96%。门诊大病占用统筹基金比重由15.15%增至22.08%,年均提高1.73%。(见附表)

2009~2013年门诊大病人数及统筹基金支出情况表

三、对基金影响

从2012年起,门诊大病占用统筹基金比重突破20%,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压力逐渐显现,2013统筹基金当期出现赤字,门诊大病开始挤占住院统筹。

四、影响因素

门诊大病对基金支出产生影响,可由内部因素引起,也可由外部因素引起。

(一)内部因素:

1.制度风险因素。为体现社保福利性,灵活就业人员带病参加职工医保无门槛。门诊大病患者往往选择参加职工医保而非城乡居民医保。

2.病种范围扩大。门诊慢性病种由最初9种扩增到目前33种,病种数是原来的3.67倍。这是门诊大病统筹支出增加的重要原因。

3.社会老龄化影响。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人口数量逐年增多,参保人员结构中退休人员在逐年增加。由于年龄的增长,参保人员患门诊大病风险增加,许多跟年龄有关的疾病相继出现,医疗需求增加。

4.生活条件因素。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公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三高”疾病人群逐年增多,医疗消费增加。

(二)外部因素:

1.不规范的就医行为。随着医保待遇的提高,医疗需求明显释放,参保人员多选择高价、特效和进口药品及创伤小、效果好但价格高的项目,以高消费谋求高疗效。

2.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过分注重经济效益,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医务人员福利与科室或病区业务量挂钩。医务人员通过增加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来满足自身利益要求,迫使参保人员医疗消费水平被动提高。

3.投机行为。为方便门诊大病人员就医,各地都开通了网络实时就医结算功能,个别参保人员利用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的漏洞,同时在多家定点医疗单位购药,通过重复开药和重复报销,将超量药品截留和出售,谋取私利。

五、管理对策

加强门诊大病管理,主要是要控制内部影响因素:

1.严格管理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专门诊、专科室,由专医生开方,并要求核实参保人员身份。严格控制药量,原则上15日内量,最长不超过1个月量;超出正常用量,需说明情况,并报批备案。严格控制处方金额,避免大处方、人情方和重复开药。加强医保门诊专用病历使用管理,通过规范医保门诊专用病历使用,对参保人员累计开药量进行管理。制定门诊大病治疗方案,将符合治疗方案的费用纳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加强门诊大病审批管理。制定门诊大病鉴定审批标准,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对门诊大病从严鉴定和复审。

3.建立门诊定点管理制度。为防止在多家医疗单位重复开药,严堵网络管理漏洞,应让门诊大病人员自由选择一家医疗单位进行定点管理。定点单位半年或一年后可申请调整。

4.实行门诊大病费用限额结算。为提高定点单位主动控制门诊大病费用意识,在不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情况下,门诊大病费用月结实行按人头限额付费。

建立实名结报制度。门诊大病费用代报时签署代报人姓名,要求代报人提供身份证明,明确代报人责任。同时,加强门诊大病代报数据统计,为查处弄虚作假和不法行为收集证据。

5.加强医保监控管理。研发医保监控软件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网络实时监控。通过对单次就诊费用、就诊频次、累计就诊费用等信息的监控,促进医务人员诊疗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规范。

六、结语

随着医疗保险的发展,门诊大病在医保管理中地位将更加突出,对医保基金影响也会越明显。管理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医保基金失衡,需要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加强规范引导,实现医保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 沈焕根,张磊.全民医保基金长期平衡运营面临的风险.中国医疗保险.2012(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