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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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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的“当事人”很特别。与以往不同,“他/她”是个不存在的人,“他/她”来自于谣言。

6月27日,网上出现了一篇内容涉及医患矛盾、社会道德等社会热点的帖子,该帖在网络论坛和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这则网帖内容写得非常“详尽”,称李芊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结果,产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还将李芊扣下,并把李芊告到南京市雨花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据《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漏洞百出,但还是引发大量评论和网友“围观”,不少人信以为真。网友在为“李芊”鸣不平的同时,还表示了对“法院判赔”的不满。然而,也有网友通过网络搜索认为这是谣言。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8日上午对外声明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该法院从北医三院官网核实发现医院没有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同一天,北医三院也已正式辟谣,称医院并无“李芊医师”。但此事在网络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无法挽回。

7月6日下午,南京警方通过其新浪微博平台(@平安南京)消息称,“医生列车救助产妇被南京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被证实为谣言;谣言捏造者为河南省的医务人员尚某;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治安处罚。至于犯罪动机,据尚某交代,“因其认为有关法律中的相关条文对医护人员的保护不够充分,为发泄不满,吸引眼球,于6月26日晚10时许,凭空捏造该虚假帖文,即在微信朋友圈中,后被网民大量转发传播。”

谣言止于智者,但在“李芊”事件上所反映出问题的并不仅仅是这句话的内容。在当今的医患关系之下,医护人员已非常敏感和脆弱,几乎无法承受任何程度上“自己人”的受害、被欺负。理性的判断来源于清晰的思考,不要让当下医患关系的紧张状态左右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