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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俗(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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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谦称与尊称

中国古人在说话时非常注意称谓,说自己时用谦恭之词,称对方时用尊敬之语。在说自己时,谦称因身份不同而千差万别,如有“鄙人”、“在下”、“小可”、“不才”、“愚兄”、“不佞”、“不敏”、“晚生”、“学生”、“后学”、“小子”等。单个字可以说“仆(自谦为对方的仆人)”,如“仆窃不逊,近自托自无能之辞”(司马迁《报任安书》),可以说“愚”,也可以说“窃”,“愚以为”、“窃以为”都是“我认为”的意思。大臣在皇帝面前说“微臣”、“臣”,甚至说“奴才”,犯了罪的臣子口称“罪臣”。下级官吏在上司面前称自己为“下官”、“卑职”。下级将领在统帅面前称自己为“末将”。帝王称呼自己为“寡人”、“孤”(孤指单,寡指少。君主称“孤”道“寡”,是一种自我贬损。“孤家寡人”后来成为君王的专有称谓,其自谦的色彩逐渐消失)。丫环自称“奴婢”。百姓在官员面前说“小人”、“草民”。古代女子的谦称也有很多,像“妾”、“妾身”、“贱妾”、“奴家”。出家人称自己“贫僧”、“贫道”、“贫尼”等。这些都是古人对自己的谦称。

谦称不仅说自己,在向别人提及家人时也常用,如说自己的儿女为“犬子”、“不肖子”、“贱息”、“小女”、“息女”。说自己的妻子为“内人”、“贱内”、“拙荆”、“山荆”、“荆屋”、“山妻”。说自己的物品时,言房舍为“寒舍”、“蓬荜(蓬门荜户的略语)”、“舍下”。称自己的想法为“管见”、“浅见”、“拙见”。称自己的文章为“拙作”、“无能之辞”、“鄙见之语”。而在发言、表演之前,“抛砖引玉”、“献丑”之类的话也必不可少。诸如此类的谦称,现在多已被淘汰,只是在书面语或外交辞令中,还偶尔被借用,但已贬损不足,幽默有余,成为了语言的装点。

“尊称”与“谦称”相对,指对他人表示尊敬的称谓。在古代,最普通的尊称是“君”,不论对方身份高低,都可称“君”,意为“您”或“先生”。下级对上级以及平级之间,常用尊称“公”(“公”原为爵位,即公、侯、伯、子、男五爵之一,后又成为朝廷重臣的官名),以此做称呼,尊敬对方的意味明显,而在“公”前加姓,也是当时非常流行的称谓,如称李渊为唐公。“子”原来也是五爵之一,后演变为尊称,如称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程子、朱子等。其他的尊称如:臣子称君王为“陛下”(陛,本指君主宫殿的台阶。群臣奏报时,不能直接禀奏君主,而是呼站在台阶下的近臣传达,后来“陛下”就成了君主的代名词、尊称),称太子为“殿下”。君王呼臣子为“爱卿”。称对方父母为“令堂”、“令尊”。称对方子女为“令郎”、“令爱”、“令千金”。称别人的意见为“高论”、“高见”。称别人的文章为“大作”。称兄为“兄台”。呼弟为“贤弟”。(岳父)称婿为“贤婿”。称友人为先生、足下、阁下。称别人的妻子为“尊夫人”。称夫妻为“贤伉俪”。称别人的徒弟为“高徒”、“高足”。称别人的家为“雅舍”、府上”。称名为“雅号”。称心胸为“雅量”。称和尚为“圣僧”、“高僧”。称尊师为“夫子”、“师父”、“先生”、“先哲”等。

与谦称的贬损意味不同,尊称多为表示美好、高贵、高尚的字眼。这些称谓有很多至今还在使用,成为我国语言文化遗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