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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振兴中统筹抓好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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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是全国重要的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也是江苏省人口数量最多的地级市,经济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的问题相互交织。2008年底,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既为徐州经济振兴提供了契机,也为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走出了一条以区域振兴推动老龄事业、以老龄事业服务振兴发展的新路子,使徐州老龄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一、坚持从徐州振兴全局高度认识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现象,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需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徐州作为老工业基地和农业人口大市,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大量产业工人和农民步入老龄群体,特别是城市空巢老人家庭和农村留守老人数量急剧增加,给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2009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2万,占人口总数的1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老年人口96万,空巢老人家庭比例近50%。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坚持将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纳入徐州振兴的题中之义予以统筹规划和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切实把老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老龄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上下自觉把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推动振兴的重要动力,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渗透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让经济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百万老龄群体。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政策制度先行、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一是注重老龄政策抓配套。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制定了首部地方性老年法规《徐州市老年教育条例》。上述政策法规从老年社会保障、社会化养老服务、老年优待、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和老年产业等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推进措施,为徐州老龄事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标和路线图。二是注重机制建设抓载体。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作用,着重打造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的养老保障平台,由宣传、教育、体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的老年精神关爱平台,由民政、老龄、卫生、市政园林等部门负责的老年优待服务平台,由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负责的老年维权平台,推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调,形成合力。三是注重开展活动抓氛围。广泛开展敬老日系列活动,评选“孝亲敬老之星”、“敬老模范户”,大力宣传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关心帮助老年群体;通过《老年法》普法宣传教育,在全市农村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增强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推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承担发展老龄事业的责任。

二、坚持财政投入力度与老龄事业发展现实需要相衔接,努力解决老龄群体最需要、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

徐州市从2009年起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3年行动计划,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方面都需要较大规模的财政投入,老龄事业作为基础差、底子薄、需求大的纯公益事业,更应列入计划,逐步建立投入自然增长机制。2009年,全市各级财政对老龄事业总投入达32.5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总额的12.7%,其中老龄工作专项投入同比增长80%。为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我们徐州市科学把握投入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努力实现“四个新突破”。一是实现养老保障水平新突破。2009年,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由1069元提高到1200元,新增财政投人5.45亿元,今年又将市区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由1299元提高到1448元;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元基础养老金,新增财政投入7亿元,结束了老年农民不享受养老金的历史;对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400元,新增财政投入l亿元。二是实现老年医疗保障水平新突破。集中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按照分类推进、整体覆盖的原则,从2009年起,全市50万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用,实行财政全额“埋单”,这一举措在全国地级市中为数不多;将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疗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0%,新农合参保老年人住院费用补偿率提高到50%以上,门诊补偿率提高到30%以上。三是实现救助困难老年群体新突破。2009年度财政支出2.92亿元,向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30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7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增发20%的保障金;按照不低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确定“五保”供养标准,逐年完善农村敬老院服务设施,“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将市区高龄、空巢、困难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政府购买服务无偿提供。四是实现老龄专项经费支持新突破。各级财政按照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各级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每年分别按留成总额的10%和5%安排老龄事业专项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特困老年人救助、老年文体活动和老龄科研项目。

三、坚持把促进振兴的理念运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科学实践,积极探索老年产业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之路

老龄事业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老年产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徐州市坚持继承传统又有所突破,伴随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践进程,创新老龄事业发展格局,千方百计巩固完善老年优待服务体系,在政府主导前提下不断探索资源优化、机制活化、服务便利化的可持续发展新途径。一是推广社会养老。对老龄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是衡量一个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我们徐州市从经济助养、医疗服务、精神关爱、文体休闲、法律援助全方位构建优待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把惠老实事项目列入“三重一大”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将百岁老人、90-99岁老人长寿补贴金分别提高至每月300元和100元,实施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60-69岁老年人半价优惠乘坐城市公交汽车,每两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新建600个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活动室,为符合条件的空巢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老人”送温暖、送服务,发动基层党员干部上门认亲和接对帮扶,让“留守老人”生活上有依靠、精神上有关怀,切实打造老年人欢迎和社会拥护的“民心工程”。二是扶持机构养老。在加快建设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同时,从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多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引导大企业、大财团进入养老服务业,形成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优质化和效益最大化,确保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年均递增1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平均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以财政适量投入撬动社会资金大量投入,将政府主导与社会主办相结合。三是发展居家养老。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关爱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更新,是破解养老难题、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徐州市从2009年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财政以奖代补、合理配置资源等形式,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与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相结合、与民生服务中心相配套、与专业养老机构相补充,充分整合社区现有老年社团、物业管理、医疗机构、家政队伍、商业网点等资源力量,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大力发展志愿者服务队伍,以政府为符合条件老年人购买服务,带动低偿和有偿服务市场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