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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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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就参加200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的考生如何应对学习和考试,以顺利过关谈了自己的心得与看法。

被国内财会类专业人士称为考试难度第一、含金量第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近年来平均通过率在10%上下。而2006年税法通过率为17.34%,第一次超过了经济法而居各科目之首。因此,笔者预测2007年税法考试的难度会略有增加。

一、把握2007年教材的变化

《税法》考试教材每一年都会随着税法政策的变化和调整进行相应的变动,新增知识点和新修订的知识点一直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必须关注。因此,考生一定要把握好2007年的教材变动,200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点如下: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由原来的11个税目增加为14个税目,部分税目的税率有所调整;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台了新的暂行条例,主要变化内容是扩大了纳税人的范围和单位定额的提高;

(三)《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更名为《车船税暂行条例》,相关内容也有些变化;

(四)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如工资费用、公益救济捐赠)有所调整,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填列方法有较大变化;

(五)个人所得税中对转让房产补充了部分规定,年收入达12万元的个人应自行申报。

二、统揽全局、融会贯通

2007年新大纲一开篇就提出要通过考试证明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因此,2007年考试命题的总趋势仍然是全面涉及、章章有题、考点交错、综合性强、突出实际应用性。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统揽全局,复习的知识应全面、系统,并且要注意知识间的融会贯通。比如:流转税中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三个税种在考试中经常以综合题型出现,考生经过学习必须能够区分三个流转税征税范围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运用每个税种不同的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互斥的税种,一项应税行为要么交纳增值税,要么交纳营业税。尤其对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要区分好是增值税应税行为还是营业税应税行为。消费税由于征税范围的选择性和征税环节单一性的特点,增值税具有征税范围广泛性和多环节征税的特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行为一般是包含关系:交纳消费税的应税行为也会涉及增值税,但涉及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一定需要交纳消费税。

三、抓住重点、难点

各税种在实际应用中的地位决定了税法考试的重点目标。我国实行双主体的税制体系,决定了流转税和所得税是各方面关注税法的焦点。因此,流转税中的三个主要税种和所得税中的三个税种在考试中必然分值很高,这些税种的相关规定和相互联系,是出现计算题和综合题的基本源泉。

(一)跨章节对税法规定的应用依然突出

2007年大纲要求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考生在对各个税种全面复习时要关注考点的链接。各章节中知识点的联系是考试的难点内容,也是重点内容。

(二)2007年的税法考试大纲要求考生“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这是以往大纲没有特别强调的内容,以往考试只是强调掌握报表,但没有做出如此明确细致的要求。主要税种即是流转税和所得税。由于增值税、消费税等报表比较简单,考生复习时难度不大,多加注意即可,所以笔者认为,掌握主要税种申报表的关键是所得税申报表的各行内容、计算中的顺序和相互关系。对于所得税申报表各项内容计算顺序的掌握是考生要重点关注的问题。2007年所得税申报表还发生了较大变化,填报上出现综合题的可能性非常大。

四、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

(一)心情愉快地学习

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心情愉快,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怎样才能做到愉快学习呢?笔者认为:

1.不要把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学习的惟一筹码

学以致用,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都知道,税法知识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财务岗位一种新的岗位正在应运而生――税务总监,这说明了纳税人对税法知识的渴求和对人才的重视。因此,通过学习税法知识,可使自身的税法知识更加完备、健全,为成为一名称职的财税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心情,自然学习时主动释放压力,便可以饱满和愉快的心情迎接挑战。

2.为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对于成年人来说,在辛苦劳累之余还需要利用好业余时间充电,但由于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应酬较多,所以尽量躲避嘈杂的场景,要找一个清静之处安心学习。

(二)借鉴以前年度考题,以适应考试出题方式和解题思路

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其自身特点,出题覆盖面广,解题思路灵活。能够作为考题出现的均为比较经典的命题,有独到的考点设置和一定的难度。了解考题真题的命题、答案和解析,一方面可以了解考试出题方式,适应考试难度和经典考点;另一方面可以掌握解题思路。在借鉴历年老题过程时需要提醒的是:

1.关注历年重要的知识点

重要知识点往往会反复以不同形式出现,以往考过的考点不一定这次或以后不再考,经典考点会变换形式在多年的考试中重复出现,考生要注意灵活掌握。

2.注意政策变动导致的解题变化

在学习以往考试真题时注意一些政策法规随时间的变化已有所改变,不能照搬答案死背,要有拓展视野、与时俱进的思路。

(三)注意复习的思路

教材的内容排序不一定适合复习思路,复习时注意将内容整理为便于掌握和记忆,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分阶段整理,尤其是一些共性的内容要联系起来复习;特别的内容要特别记忆。考生在复习时也要把一些各章散乱的内容串联起来对比记忆,特别要注意各章节有联系的内容,这往往是容易出综合题的考点。比如,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收入和各项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再比如,对于单位房屋租赁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又涉及与之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同时还涉及房产税,对类似的知识应注意总结。

(四)多做练习题

有人对于税法这门课程介绍的考试心得是:做题、做题、再做题。笔者认为,这一点都不为过,习题演练是适应考试的必要步骤。近几年在考试之后,许多考生都反映题目简单,但时间不够,难以完成,这和平时习题演练不够是有一定关系的。习题虽然不是考题,但可以让考生见多识广,增加考试的适应性。习题中贯穿着大量的考点,也可让考生通过练习发现复习死角,通过做题提高做题的熟练程度。在做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道题多练几遍

考生做练习题时不要只做一遍,隔一段时间后再反复做一遍或数遍,考点印象会更加深刻,熟练度会增强,而且能够检测出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知识点,做题速度是否有所提高。

2.注意参阅答案后面的解析

做题后不论练习时自己做得是否顺利,都要看答案后的解析,熟悉其中蕴涵的考点意图和政策规则,这能加强考生对税法规定的认识深度,提高考生的应变能力;但一定注意尽量不要在思考前直接看答案。因此,考生在考试前务必多做习题,通过练习发现复习死角,加深理解和掌握,摒弃死记硬背,学会举一反三。

(五)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

1.网校授课

现在非常流行网校的辅导班,在网上可以随时、重复听课。考生如果没有时间,还有时间自己补漏,这大大方便了广大平时工作非常忙或经常出差的考生。但这类学习方式容易使人懈怠,类似于“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而且,枯燥的学习同时容易使人“开小差”。

2.面授授课

面授听课需要将学员定期、定点集中在一场所完成授课,对学员的时间要求比较高,但其突出的优点是:(1)和老师面对面,利于问题的沟通和交流。(2)有利于养成挤时间的好习惯,面授有时间限制,为了跟上进度,考生一般会挤时间来听课学习。(3)有利于激发个人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和许多考友在一起,看到大家都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可以激发动力和兴趣。

这两种授课方式各有利弊,学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以取得最佳学习效果。

3.考前串讲

权威的考前串讲一定要参加,这不仅是考生答疑补漏的最后一次机会,更是把握考试思路的关键,要学会分析串讲老师话中的意思。

五、考试技巧

考试时应该认真审题,看清条件、发现隐蔽考点、答题时不要纠缠于难解的难点,尽可能先易后难进行答卷。由于税法考试题量大,考生不可能有检查复核的时间,故填写答案时要力求稳、准、快。要仔细审题,看清题目要求 。在答题时,要注意分配好时间进度,客观题解题时间一般安排在40分钟以内比较合适。在做主观题答题时,可先选自己熟悉或容易得分的题目或步骤答。如果出现前面步骤计算出来的数字是后面步骤计算要采用的条件,笔者习惯称之为关联性考点。计算、解答关联性考点时,前一步骤的错误会导致后一步骤答案的肯定错误,因此,考生在遇到关联性考点时,对每一步骤都要追求100%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有些考点之间没有延续性和关联性,可称之为非关联性考点,考生可以放心跨越顺序解答非关联性考点。如一些小税种及个人所得税(除个体、承包、个人独资合资外)一般分步给分,往往前步骤的答案不是计算后步骤答案的前提,得分容易;这两年考题的计算、综合题型,都列明了考生必要的解题步骤和给分点,考试时可针对自己熟悉的步骤和给分点答题,避免在难题上耗时太多,而没时间解答简单题。

考生还要避免只写公式不计算结果的现象。因为这样做只是在浪费时间,CPA考试对完美度的要求很高,考生对步骤知识点掌握99%和0的给分结果是一样的,只有步骤和结果都正确的,才能得到此步骤的分。这也是许多考生觉得考试题非常简单,但结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