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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东星兰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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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建、营运到停飞全程,东星航空存在着欺诈和不诚信,我认为,其出事而非正常是正常的,表明中国商业环境还有能力纠偏和淘汰欺诈之徒。

首先看东星航空的创建环节,至少有两处存在欺诈。第一,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航空运输公司必须由中方控股,既然兰世立的国籍状况是东星航空总经理赵长兵公开宣布的,既然东星航空是兰世立这个新加坡人的私人公司,这意味着这家公司从问世之日起就开始违法。如果兰世立在此过程中采取了一些违法操作,如已经取得了新加坡国籍、却没有按照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有关国籍法规放弃中国国籍,那么,兰世立本人恐怕还要再增加一项欺诈罪名。

而且,这个问题涉及者远远不限于兰世立一人。由于发迹过程中存在太多不足与外人道的东西,许多中国私营业主都私下拿了外国护照,一边利用在海外注册的公司到国内享受外资优惠,一边利用自己没有依法放弃的中国护照突破国内对外资市场准入的一些限制,企图通吃一切,万一出事就一逃了之。

其次,兰世立的东星航空在很大程度上做的是无本生意,其机队多数是靠空手套白狼从国际金融公司、苏格兰皇家银行等海外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而来的,而海外金融机构之所以前后给予他数亿美元融资支持,关键在于他积极参与2005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制作,以据称的“20亿元净资产”被列为中国富豪榜第70名。可是,从日后的情况来看,彼时他宣称的那“20亿元净资产”果真确实?恐怕徒有虚名。

最后看东星航空的营运环节,我认为,更是充满了对机场、员工、银行乃至本不相干楼盘购房者的欺诈。对机场,从2005年开航到最后停航,东星航空就从来不曾向湖北机场集团支付过飞机起降费、旅客过港费、房屋租赁费等各项费用。机场集团一次又一次的交涉,换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承诺和不兑现。到最后,东星航空对机场集团欠费累计竟然超过了6000万元。

对员工,早在中航筹备收购东星航空之前,兰世立就已经拖欠了飞行员的小时费和员工工资,导致员工思想不稳;对购房者,兰世立开发的楼盘一楼N卖,又把卖得的钱挪用到东星航空等其它生意上,致使楼盘最终烂尾,众多购房者维权无门。

中国要建设的市场经济不应该是欺诈天堂,只有不断淘汰欺诈、不诚信行为,才能建设健康的商业环境和社会风气。

本刊读者: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