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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2008年1月28日,看着满街喜气洋洋置办年货的人们,河南省南阳市市民徐海、封敏夫妇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这一天,他们生平第一次走进了法庭,他们要状告抚养了25年的养女徐苹,向女儿讨还“养育费”。
事情还得从30年前说起――
1977年农历三月初三,新婚不久的徐海和妻子封敏到南阳卧龙岗一家商场买东西,走到半路的时候,他们发现一群人围成一圈,在议论着什么。夫妻俩挤进去,发现地上有一个浑身发紫、脸色发青的弃婴,再不及时施救,很快就会被冻死、饿死。心地善良的徐海和妻子商量了一下,决定收养这个可怜的弃婴。于是,封敏毅然走上前去,抱起那个弃婴,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中挤出了人群。夫妻俩把女婴送到南阳地直医院急诊室救治,经过一天一夜的及时救治,女孩竟然奇迹般地捡回了一条命。心地善良的夫妻俩为养女取名徐苹。
徐海的家并不富裕,仅靠着徐海33元的月工资维持生计。徐苹体质差,除去三天两头为她治病的花销,每月还要给她增加营养。徐海和妻子在工作之余常常要找些零工干。为了让女儿身心健康地成长,夫妻俩相约对女儿的身世保守秘密。
在徐海夫妇无微不至的呵护中,徐苹长大了,“贫家养娇女”,在女儿吃穿用上,徐海从没有委屈过她。由于徐苹的学习成绩一般,徐海夫妇还拿出一笔赞助费把女儿送进了技校。徐苹技校毕业后,徐海到处托关系,在他的努力下,徐苹很快被分到南阳油田宾馆上班。由于女儿学历低,怕将来发展空间不大,徐海又是一番活动,将女儿送到一所师范院校深造。徐苹上学的费用不菲,为了让女儿能无所牵挂地学习,徐海夫妇省吃俭用,却让女儿在各方面都不比别人差。他和妻子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有时家里生活困难得两口子下班后,到菜场捡拾菜叶。但为了女儿,他们从来没有后悔过。那时的徐苹与养父母关系很好,特别是母女俩,总有说不完的话。
徐苹大学毕业后,很快得到了单位的重用。徐海为女儿的出息感到很是欣慰。而徐苹对父母也表现得很孝顺。徐海夫妇把大部分心血都用在了女儿的身上,却忽略了对亲生儿子的教育和疼爱。大儿子因为从小被送到亲戚家寄养,直到7岁时才被父母接回家里,自小和父母就有隔阂,经常与父母吵架,成年后,他出外打工,几乎断了与父母的联系。二儿子因为学业不好,没有一技之长,毕业后经常找不到工作,成为“啃老族”。徐海夫妇虽然觉得愧对亲生儿子,但他们并不后悔对女儿的付出。
养女和父母“恩断义绝”
2001年,24岁的徐苹有了男朋友。但徐海夫妇对男方不太满意,希望女儿和对方中止恋爱关系。正在热恋之中的徐苹没有听从父母的建议,相反对父母非常不满。当她背着父母和男友偷吃禁果并意外怀孕后,思想正统的老两口非常生气。徐苹和父母大吵了一架后,一气之下,搬到外面去住了。此时,徐海夫妇精心保守了多年的女儿身世的秘密,被好事者泄漏,从此徐苹态度大变。有一天,夫妻俩找到女儿的住处,想劝她回家去住,哪知一言不和,徐苹又和他们吵了起来,并出言不逊:“我和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你们凭啥骂我!你们对我的事情再指手画脚,我就和你们断绝关系!”
养女说出这种话,让徐海夫妇惊呆了。气恼之余,老两口指责徐苹没有良心,双方关系急剧恶化。徐苹和他们一见面,说不上几句就吵,而且她坚决要与徐海夫妇断绝关系。
女儿的绝情让老两口非常伤心。徐海觉得在处理和女儿的关系上,他的言语和行为也有过激的地方,但他认为自己都是为了养女好,只不过方式不太妥当。毕竟他和老伴抚养徐苹这么多年,他不希望女儿在婚姻上受到任何伤害。为挽回亲情,徐海夫妇多次找到养女的住处劝说她,并找女儿的领导帮忙劝说。但徐苹似乎已铁了心,表示再也不进他们的家门。
苦等5年终上法庭
在徐海夫妇所作的努力均告失败后,悲愤之余,他们要求养女偿还这么多年对她的养育之恩。徐苹最终给他们写下一张20万元的欠条,内容大致为:“徐苹欠父母徐海、封敏抚养费20万元整,分期付完。抚养费为从出生之日抚养到上学、工作,应该付20万元。抚养费付清以后,双方互不干涉。”落款时间为“2001年7月29日”。
女儿的这张欠条让老两口又伤心又难过,但他们仍然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女儿能回心转意。他们一直等了5年,但最终,他们没有等来女儿丝毫的悔意,就连当初打下的20万元欠条,女儿也仅给了他们几千元,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徐海夫妇痛苦、悲伤之余,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讨个说法。2007年4月13日,徐海夫妇一纸诉状将养女徐苹告上法庭。
徐海夫妇在诉状内写道:二原告为抚养被告,付出青春、心血和金钱,愧对了亲生的孩子,却换来恩断义绝的结局,其痛苦绝望的心情,无以言表,为了维护善良的付出能得到公平回报,特依法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承诺,立即向原告支付19万多元的抚养费。
2008年1月28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在当地颇受关注的案件。庭审现场,徐海的妻子由于伤心过度,无法出庭。徐海面对抚养了30年的养女,难过得说不出话来。而徐苹面对养父,依然表现出一副铁石心肠。
面对养父母的诉讼请求,被告徐苹对抚养事实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她除对20万元欠条的部分字句有异议外,没再发表任何意见。徐苹的诉讼人则认为,当初徐海收养她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而且双方的关系没有完全解除,20万元的抚养费因种种原因无法兑付,这是客观事实。法院当庭提出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由于当庭没有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徐苹系原告与其夫收养之女,因双方产生矛盾应解除收养关系,但在此前徐苹一直由养父母抚养成年,并共同生活,现徐海夫妇已年老体迈,被告理应对原告老年的生活给予一定的扶助。
无论法院最后怎样宣判,这对养父母20多年的情感付出都无法得到补偿,而白白付之东流……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