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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开发整理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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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文章从土地开发整理的角度论述了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9-0033-1

1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

1.1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产发展”

农村的土地开发整理应按现代农业的要求,将分成小片的农田进行整理,使之适应水利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的要求,拉长产业链,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

1.2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宽裕”的基础

首先,土地整理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有利于提高耕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土地整理为农业走向机械化耕作、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打下了基础,有效减少了农业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可以流向城市,通过从事非农产业增加收入。

1.3 土地整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的基础

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存在着脏乱差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农村的建设缺少规划,功能区没有区分;另外农村的垃圾及各种污染物没有经过科学处理,各种各样的废弃物、粪便随处可见。土地整理必须要做好村庄整理土地规划,村庄整理可以做到村容整洁、合理的节约用地、新增有效高质量耕地。

2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应坚持的原则

2.1 维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把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每一个开发整理项目都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村地域多样性和经济发展差异性的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原有产权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和农田建设的需要,依法、合理调整土地权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2 统筹规划,规模发展的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选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和布局。申报的规模项目区要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整理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要达到项目区面积的10%以上;复垦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要达到项目区面积的40%以上;农田整理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要不低于项目区面积的3%;基本农田整理后的耕作条件和质量应达到当地基本农田的较高水平。

2.3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选址,实施的形式必须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土地利用相对粗放的地区以土地整理为重点,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结合中低产田改造进行土地整理,完善道路、渠系、电力等配套工程,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资源枯竭型的重点矿区和砖、煤窑厂的塌陷、挖损和压占等废弃地以复垦为重点。

2.4 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

面上土地开发整理应优先对各大灌区耕地进行集中整理,扩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发展节水灌溉设施,充分利用水资源。对地下水资源丰富地区,减少明渠输水,发展暗管输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发展高效农业。点上土地开发整理应兼顾丘陵、山区等一些贫水地区,这些地区水资源匮乏,但局部也有部分水资源,可也适当上一些项目,要因地制宜确定项目规模和范围,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

2.5 质量第一,协调发展的原则

把质量建设作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命线”。把补充耕地的质量作为考核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标准,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相当。注重全面协调发展,把是否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否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是否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整理和复垦在改善农村和矿区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功能。

3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应把握的重点

一是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目标开发土地整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开展土地整理。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基本农田保护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民农业增收、维护农村自然生态方面发挥着最核心、最积极、最有力的作用。有些地方基本农田还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不配套问题,基本农田抗灾能力低;高产稳产的标准粮田比例偏少。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开发基本农田建设,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实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优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风貌。

作者简介:李越芳(1977-),女,辽宁建昌人,任职于辽宁省建昌县国土资源局,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