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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必要性与实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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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结果,也是目前高校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学校的人才引进及队伍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是高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工作。本文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例,在分析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了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实践的一些做法。

Abstract: Monetization of housing distribution is a result of the China's housing reform, which is also the core of the university housing system reform. Housing reform work which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each facul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alent introduction and the stability of the university, is also an important work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ies. Taking Xidian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practice of monetary reform in the allocation of housing practices,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ne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netization of housing distribution.

关键词: 高校;住房分配制度;货币化

Key words: universities;reform of housing distribution;monetization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7-0319-03

0 引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精神,结合《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的通知精神,住房制度改革已走过十余年的历程,西安市住房制度改革也进入了新的阶段。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逐步在职工的工资中增加住房消费资金,通过货币补偿、补贴等形式,提高职工自购房能力,改变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中面临许多困难和特殊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帮助教职工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仍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1 我校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必要性分析

1.1 我校青年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日益突出 1999年,进入了大调整、大合并、大扩招、大扩建的新阶段,高等教育事业进入了新一轮改革发展期。我校从1998年的每届招生人数1000余名学生,到2012年的5700名招生计划,学生人数翻了3、4倍。为满足办学规模的扩大,学校每年必须招收大量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教师规模不断扩大。从2007年起,我校即没有可供建房的场地,也没有成套的住房供教职分配使用。学校要为相当一部分青年教职工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由于青年教职工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从总体上来看,高校财力不足,本身没有相应的资金积累。在这个时间不短的积累期,给青年教职工的住房保障带来了新难题,教职工周转房数量有限,开发教师住房还面临政策困扰。

1.2 现行的国家政策和我校日益突出的住房供需矛盾 1998年,陕西省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陕政发[1998]50号),2005年,西安市下发《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都明确指出,国家在住房改革中,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6年,学校集资的高层住宅楼建设完成,老职工纷纷落户新住宅楼,腾出了一批单元房,学校决定将这批单元房分给学校职工居住。这样,解决了大部分职工和青年教师的住房问题。但随着近几年的学校人才引进,学校既无可用的土地盖房,也无房可供分配,在4年期间,就有600余名青年教职工无房分配,住房的供给矛盾给高校的住房保障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学校的住房体制必然要向国家住房政策靠拢,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

1.3 家属区产权房的交易管理难度大 高校房改开始后,公有住房大面积出售,教职工获得了房改房,也就是说有了自己的产权房,这些产权房集中在学校的家属区,随着高校办学的开放,人才流动的加大,特别是物权法出台后,教职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教职工要求自主上市交易的呼声很高,这样的要求是合乎情理的,也是合法的,可家属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历史遗留问题让学校很难简单放开家属区的房屋自由上市交易。若全面放开交易,高校的家属区将很快成为社会的住宅小区,家属区的居住人员会纷繁复杂,学校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对象不再全部是学校的教职工,不少家属区和学校相通相连,管理问题更是难以进行,出现了放也难,不放也难的两难局面。

1.4 房产市场价格持续走高,高校教职工购房压力加大 2002年以来,由于土地价格、开发商利润率的大幅度提升等因素,全国商品房价格普遍进入快速上涨时期。据统计,从2003年到201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平均每年11%的增幅上涨。8年里,商品房价格翻了4倍。同时房地产市场繁荣火爆的景象从东南沿海局部地区开始,逐渐向全国大部分地区扩散,出现了经济基本面比较好的地区价格上涨,经济基本面不太好的地区价格也上涨的局面。而教职工的工资涨幅远低于房价涨幅,给教职工的购房带来新的压力。按照西安目前的商品房价格水平,我校一个青年教职工家庭要积累到购买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所需要的首付,在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大概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

2 我校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几点做法

2.1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践中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一种成熟经验,其设定宗旨通过金融互助,增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是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自助形式。

我校于1993年开始为教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近年来随着教职工的工资上涨,学校积极联系市房改办等部门,使公积金合理增长,克服种种困难,目前占工资额度的25%,除扣除工资5%外,学校给予20%的补贴,这样,每月可积攒工资25%的公积金,学校如果实施住房补贴货币化政策后,每月还可发放工资12%的住房补贴。

2.2 我校住房补贴的实施 我校于2008年10月成立了由主管房改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国资处、人事处、计财处、离退休处、工会、纪检委、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负责组成的校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学校货币化房改工作,深入领会国家、省地有关货币化房改的政策精神,认真研究和提出了我校货币分房改革的指导性意见,牵头和组织拟订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和《教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全程安排部署货币化补贴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4年来,我校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总体进展稳妥、扎实、有效、取得了比较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于2009、2010年先后收集了校内退休及在职 4000余名职工个人住房信息,对配偶非学校教职工的人员进行了配偶住房信息调查,并对学校合并组建前各单位所有的房改资料和校内职工购安居小区住房的资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建立起了比较详实的教职员工住房情况数据信息库。二是学校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协商会议,就信息核对、在册人员和去世职工补贴发放领取过程中的细节等问题进行细致研究,确定了切实可行的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及时完成99%符合发放人员(含2000 年1月1日后去世人员)的补贴额计算、公示和发放。截至 2009年12月,公示审核完成了1300多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发放金额约4000万元,发放率达到99%;2011年12月,我们共分三批次公示审核完成了我校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含一次性住房补贴和2000年后年补),发放金额近3000万元,发放率达到99%,2012年12月,完成在职人员2012年住房补贴发放,发放人数1700多人,发放金额200多万元。

2.3 创新物业管理模式,保护高校土地资源 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可出售住宅与不可售的承租住宅并存符合高校发展的客观要求。教发[1998]23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必须保留必要数量的公有住房作为公寓进行管理,数量一般不低于学校规划住房总量的15%,学校今后在校园内建设住房,主要建设适用于在职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居住的公寓住宅,一律不得向个人出售”。由于公寓属于有期限承租,不存在子女继承,有效地保护了学校有限的土地资源。

一般高校传统教职工公寓的管理模式都是在房地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或是后勤管理处,由具体的住房管理科来实施配置和管理,房产掌握、分配、管理都在房产科。运用新型的管理模式,学校房产管理部门作为甲方只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租金补贴政策并对符合补贴政策的教职工实施租金补贴。教职工拿了租金补贴后自己到公寓中心去租房,根据公寓中心的房源情况自主选择,签订入住协议后入住其相应的房间,转变一种管理模式会带动教职工住房观念的根本性转变:学校给不给租金补贴、给多少租金补贴是学校与教职工劳动合同中体现的事,拿了租金补贴后,既可以在社会上自主选租房屋,也可以到公寓中心去选租房屋。契约化的管理,市场化的服务,不但有利于高校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还能推动我们教职工的住房观念在我们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得以根本性的转变。

2.4 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信息化工作,完善房改软件研发 房改货币化工作,关系到每一个教职工的利益,面对这项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整合。基础工作信息化沟通与处理已经成为当代高校房改工作的趋势与需要。通过几年的努力,我校建立了各类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实现了职工住宅以及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的信息化。对于房改货币化工作,面对大量的数据,庞大的用户群,以及繁琐的计算公式,仅靠工作人员手工计算,需要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数据的准确性也很难得到保证。为此,学校开发了职工货币化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以便高效、准确地完成工作,并为以后日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良好的、坚实的基础。

2.5 加大非职工占有住房清退力度 非职工占有住房,一方面占用了学校的资源,使学校的资产不能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对校园管理、整体环境等都会带来很多新问题。非职工占有住房问题一直以来以其特殊性、历史遗留性、复杂性成为高校房产管理的难题,也给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障碍。从2008年开始,我们加大了不合理住房的清退力度,由国资处牵头,联合保卫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学校北院宿舍楼进行集中清理,查出了一些闲散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进教职工入住问题,该项工作已经初步取得成效。

2.6 大力宣传住房分配货币化,转变教职工住房消费观念 要提高教职工对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正确认识,加大对住房分配货币化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转变住房消费理念。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高职称教职工相对较多,许多教师至今没能享受房改优惠,如按建筑面积测算,绝大多数教职工住房没有达标,住房普遍存在住房面积小、功能不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而且许多教师至今没能享受房改优惠。应充分理解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积累了几十年的矛盾不可能一朝解决。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有利于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住房新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购房积极性,刺激和扩大住房需求;有利于形成新的以城镇居民个人为主体的住房资金融通和积累机制,扩大住房资金来源,加快住房建设;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理顺住房分配体制,体现住房分配问题上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道路上,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房改工作稳步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请各高校同行批评指正。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仍然将会是未来房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现这一目标,还有许多深入细致的基础性工作要做,我们还是要坚持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方向不动摇,只有坚持住房分配货币化,才能最终走出住房分配与管理的误区和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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