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假”工资的心酸/“强制休假”的背后/一份辞不掉的工作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假”工资的心酸/“强制休假”的背后/一份辞不掉的工作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假”工资心酸

楼主报料:

最近,我在《重庆时报》上看到一则新闻,不禁感慨万分。2008年12月23日,来自忠县的孙云和吴莉夫妻俩,终于领到两人在工地打工挣来的2400多元工资。为给儿子买电脑,两人没舍得用,天天贴身揣在身上。后来,因为儿子暂时不打算买电脑,夫妻俩才决定动用这笔钱,然而,就在他们用钱去买东西时,才被告知24张百元大钞里竟然有19张是假的。看完这个新闻后,我的心情很沉重。过去,黑心老板是一拖再拖农民工的工资,但最终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还是会支付一点工钱的,现在呢?老板竟然开始耍起花样来,用假钞代替工资,肆意地吞噬农民工的辛苦钱,这样的老板一旦被抓,真该被罚个倾家荡产!

1楼辽宁丹东读者谢元瑜:

这个老板不算“老赖”,因为他不拖欠工人工资,但是他的行为比“老赖”更可恶,发假钞给工人当工资,“以纸代币”糊弄工人,这样的老板被举报,就该像楼主说的被罚个倾家荡产!

2楼江苏南通读者梁泓:

这个老板的歪脑筋都够多的,用假钞充工资,无异于强制员工白卖工,存在着明显的恶意欺诈。对于这样的老板,就要严厉打击,“假一张赔十张”,看谁还敢在农民工的工资上打小算盘。

“强制休假”的背后

楼主报料:

出门在外打工,不知道有没有人敢说真话?今天我看完一个新闻后,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新闻是这样的:黄燕萍是龙岗区平湖源发饰品厂的一名统计员,该厂节假日、晚上经常加班,还长期拖欠加班费。从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源发欠该女工加班费4万余元,而且在其产假期间也不发工资。2008年5月,黄燕萍手写了一份5页纸的“揭发材料”,并把材料寄给了深圳市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然而,3个月后,源发老板娘陈萍拿着黄燕萍写的检举材料,在工厂内一一询问是谁写的,因为害怕,该女工悄悄地给陈萍写了封坦白信。不久,工厂贴出一纸“通告”:由于黄燕萍近段时间工作屡屡出错……特地安排其连续休假,直到12月23日,而女工与工厂的合同就签到12月31日。

1楼上海普陀读者邬云珊:

说真话?那是要付出代价的,估计这位打工妹以为写了匿名信,就可以督促有关部门对工厂进行调查,她太天真了!工厂既然敢明目张胆地加班、拖欠加班费,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岂是一个小小的打工妹能动摇的?举报了工厂却被强制休假、变相辞退,举报的成本太高了。

2楼河北涿州读者刘宗燕:

据我所知,举报检举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民的举报,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要求保护权是公民举报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安全,并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但这名女工却没有享受到被保护的权利,举报信被转回到被举报人的手里,遭到了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

一份辞不掉工作

楼主报料: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很多企业都想方设法裁减员工,但在东莞一家鞋厂打工的曹小姐两个月却辞不掉一份工作,你说怪不怪?2008年6月,中专毕业年仅18岁的湖南小姑娘曹小姐,来到厚街寮厦优秀鞋厂务工。8月初,她得知自己已被湖南省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为了继续学业,她当即向课长提出要辞职,还交了辞职申请,但是课长说不能随便辞工。于是曹小姐决定再工作一个月,直到9月开学前,曹小姐还是没能把这个工作给辞掉。她所在部门的领导告诉她,如果强行要走,就要按照记大过三次扣钱450元来处理,或者等到下个月再说。无奈之下,曹小姐来到寮厦村劳动服务站和厚街镇劳动局投诉,谁知得到的回复却是:要想顺利辞职,要么是再多做一个月,要么就让录取的学校写个证明。

1楼吉林扶余读者段荣荣:

这家工厂真的很“体贴”员工啊!现在很多企业都变相辞退员工,这个鞋厂却巴着员工,“舍不得”放人,真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好”工厂!不过,揭开它阻扰员工辞职的真面目,我们不难发现,厂方明知女工求学心切,却故作刁难,无非就是要克扣员工的工资,不想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真是用心险恶!

2楼山东枣庄读者裴巧云:

鞋厂和当地劳动部门的要求真是够刁钻古怪的,有谁见过一个普通的员工辞职还要交录取学校的盖章证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曹小姐是有辞职的自由。而且,无论是谁提出辞职,都没有义务一定要出示学校录取证明,除非雇主一方会对被录取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或者补助。如果曹小姐辞工的情况属实,则没有义务向厂方或当地劳动部门出示校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