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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案例看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中外来原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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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平安险加水渍险然后加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外来原因的理解不一致,甚至连法院对同一性质的案例也有不同的判决,造成了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的判断。外来原因应该包括除除外责任以外的其他风险。

【关键词】 一切险;外来原因;承保范围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085-01

2005年3月21日,原告为其定购的一批白松向被告保险支公司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被告保险支公司接受原告的投保,于当日向原告签发了保险公司的格式货物运输保险单。根据保险单的约定,保险金额为552822.60美元,承保条件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的一切险条款。该批白松由“开明先锋(PIONEER KAMCHATKI)”轮承运至中国太仓港,途中因遭遇恶劣天气致使部分货物落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实际交付的白松数量短少3786根,经计算,原告遭受损失63909.27美元。原告根据保险单,要求两被告支付保险赔偿金遭拒,故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63909.27美元以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原告认为:货物损失是因为海上风险造成的,属于其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的承保范畴,被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和保险支公司认为:原告运输货物,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短量险除外,未投保舱面货物险。原告受损的货物为舱面货,受损原因是被风刮入大海,其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原审武汉海事法院认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中的“外来原因”属于非列明风险。虽然舱面货的承保需要加保特别附加险的舱面货物险,但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本身就包含舱面货物遇到的海上风险。故被告保险支公司应当在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所有货物承担保险责任。被告保险支公司提出原告未购买舱面货物险,保险公司不对舱面货承担保险责任的主张,无法律依据,原审不予支持。综上,原告浙申公司的舱面货被大风浪吹落入海造成的损失在被告保险支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被告保险支公司依约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告不符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请示最高院,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浙申实业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007]民四他字第8号》中认为,依照本案“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切险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条款中还列明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五项除外责任条款。因此,“一切险”的承保风险应当为非列明风险,如保险标的的损失系运输途中的外来原因所致,且并无证据证明该损失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之列,则应当认定保险事故属于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湖北省高院遂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从该案例看出,案例涉及到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的承保范围中“外来原因”的理解

笔者认为,对的理解不应适用复函的规定。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所有外来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害,“外来原因”未明确范围就说明“一切险”是开放式的承保范围,其理由具体如下:

首先,一切险的文字表明是“全部的所有的风险”。但从文义解释上来说,外来原因就应当包括所有的非除外责任以外的风险。

其次,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实质公平的角度来说,作为财产险的一种,相比其他财产险如陆运险、火险等一般财产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从最初就倾向于体现保险人的利益,早期海上货物运输中交通工具的不发达,科技的落后使得人们无论是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都非常难以控制发生的风险,保险人承担较大的风险,作为弱势主体,保险人只能通过各种责任减免来限制自己的风险。出于公平的考虑,对于当时的背景,双方也都能接受,但是到科技发展的今天,运输工具的极大进步和对海洋风险预测和防控的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的今天,海上风险已经能被很好的避免,如果仍然依照历史的做法,被保险人会成为弱势主体,基于保险公平的原则,更多的保护弱势的被保险人,这是全球海上保险的大趋势。豎该等价值取向具体放到“一切险是列明风险还是非列明风险”这个命题上来说的话,出于保护弱势的被保险人,一切险应当被认定为开放式风险。

最后,从法律解释的角度,由于我国海商法对此没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外来原因发生争议时,应当支持有利于原告的解释。

综上所述,对于外来原因的解释应当着重于保护被保险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是开放式风险,其范围应包括非除外责任以外所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