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怀孕后为啥常头晕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怀孕后为啥常头晕等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本期特约顾问

董金林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妇产科教授

蒋 慧 上海市儿童医院血液科教授

杨祖菁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妇产科教授

怀孕后为啥头晕

Q:我今年25岁,怀孕四个月了。最近,我常觉得头晕,有几次差点晕倒,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 虹

A:头晕是孕期较常见的症状,该症状的发生主要与孕妇体内血流动力学的急剧变化及血液成分的改变有关。通常,孕妇头晕常发生在两个时期:一是在妊娠三四个月的时候,主要为低血压性头晕。二是在妊娠晚期,主要由高血压引起。

孕三个月时,胎盘-母体血循环通路形成,由于动静脉短路的关系,母体的血压略有下降,大多在90/50毫米汞柱左右。当孕妇处于平卧位或坐位时,这一压力尚可将血液运送至大脑,孕妇无不适症状。但当孕妇突然起立时,原本就偏低的血压不能将血液顺利送至脑部,造成大脑突然缺血、缺氧,孕妇即会出现头晕、两眼发黑,甚至晕倒等情况。大多数孕妇在进入孕中期时,都有可能出现这一症状。轻者为时短暂,发作少;重者为时较长,发作频繁。

应急措施:当平卧起床或久坐站起发生头晕时,应立即躺下或坐下,症状很快能缓解。等头晕消失后,可慢慢扶物起立,确认无头晕时,再行走。

预防措施:首先是思想准备,认识到妊娠三四个月时,容易发生低血压性头晕,注意预防。其次,起床或久坐起立时,动作宜缓,确认无头晕后再行走。再次,早晨吃饱些,外出时把裤带束紧些,也可以减少血压的波动,避免头晕发生。

腹痛怎么会是“过敏性紫癜”

Q 我儿子今年四岁,前几天因腹痛难忍去医院就诊,医生说他患了“过敏性紫癜”,还得住院治疗。紫癜不是皮肤科的病吗?怎么会和腹痛沾上边了呢?

刘丽娜

A:过敏性紫癜是机体对某些物质过敏而导致的全身性反应,主要侵犯毛细血管,使之发炎甚至坏死。轻者渗出血浆,发生水肿;重者渗出红细胞,造成出血。如果侵犯的是皮肤毛细血管,皮肤上就会出现红点或红斑,即皮肤型;若是腹腔内的毛细血管成了“受害者”,便会出现腹部阵发性绞痛,即腹型。除此之外,过敏性紫癜在临床上还可表现为关节型和肾型。

腹型患儿表现为急性腹部绞痛,有时会被误诊为急性阑尾炎、肠梗阻等。腹型的另一种表现是消化道出血,患儿可有便血,有的是柏油便(肠道出血被消化液作用而变成黑色),有的是果酱样大便,有的是鲜血便。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孩子的发病可以同时兼有以上两种类型,皮肤上的小红点可能提示其他脏器存在严重的病变。医生让你儿子住院治疗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是你目前最需要做的事。

被猫、狗咬伤后,如何打疫苗

Q:昨天,我在小区散步时,不慎被一只小狗咬伤。在狗主人的陪伴下,我去了一家大医院就诊。一位普外科医生替我清了创之后,建议我去卫生防疫站注射狂犬病疫苗。现在,我已经打了一针疫苗,医生说还要打好几针,是这样吗?

上海 梅子

A:被狗咬伤是否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被什么样的狗咬的。如果咬伤你的狗是:①无证犬或来历不明犬。②准养犬,但已6个月以上未打“免疫针”。③疑患狂犬病的狗。这些情况都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如果头、面、颈、上肢、胸部等多处被咬伤,必须同时注射抗狂犬病病毒血清。二是看你是否正确注射过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疫苗注射的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内,全程需注射5次,即被咬伤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及第30天,每天1支。如同时使用抗狂犬病病毒血清,需在第45天、第60天各注射1支。如果按照上述要求全程注射过疫苗,6个月到1年内又被咬伤,需再加强注射1 支抗狂犬病病毒血清。距离上次注射疫苗超过1年的,则应按上述程序重新注射疫苗。另外,伤口处理也很重要。可用3%~5%肥皂水充分清洗伤口,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冲洗伤口至少20分钟,伤口不要包扎和缝合。

为啥一就想小便

Q:我刚新婚不久,丈夫的很强,基本上每天都要。可我却对没什么感觉,而且时老是想解小便,我是不是成性冷淡了?

江西 小芳

A:有些新婚夫妇在蜜月里,由于过程中没有注意卫生或其他原因,妻子常常容易患上膀胱炎、尿道炎,时常会感到阴道疼痛或老想解小便。不过就你提供的病史来看,尿路感染的可能性不大。

还有一种可能是:有些新郎在初次时比较粗鲁,新娘受到强烈的刺激,处女膜破裂,阴道疼痛,膀胱里的尿液也可能不自禁地流出来。小便流到床上,新娘又害羞又害怕,再加上阴道疼痛,的感觉当然非常糟糕。在今后的性生活中,女方很可能因的不良经历,而形成恶性循环。一就紧张、害怕,越是这样,疼痛、想小便的感觉就越明显。有时候,环境不好、女方害怕怀孕等,也会出现类似情况。不管怎样,你现在应该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如果确有尿路感染,只要针对性地进行药物治疗,情况会很快好转。如果检查结果正常,进行适当的心理调适,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你先不要这么快就给自己扣上“性冷淡”的帽子,否则心情会更加紧张。建议你以后前先排空小便,时要尽量延长前嬉时间,等你放松下来,准备好后,再正式。相信一段时间后,你的情况会慢慢好转。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后仍不见起色,你也可以考虑药物治疗。为了避免过度紧张,可在前口服适量的镇静剂及抗胆碱能药物。不过,这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患了口臭该咋办

Q:我和男友交往一年多了,最近,我发现他有很重的口臭,让他整天嚼口香糖都没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琳

A:口臭是指口腔内发出的异味能被他人觉察的一种症状。引起口臭的原因很多,患了一些疾病会伴有口臭,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有“烂苹果”味, 尿毒症患者有尿臭或者“氨臭”味,消化道出血者有酸臭味,消化道不良者有 “臭皮蛋”味,肺脓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有“脓臭”味。根据中医理论分析,口臭还与脾胃脏腑积热或脏腑功能失调有关。

由疾病引起的口臭患者,应该先治疗原发病。一旦病根铲除,口臭自然消失。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为了改善症状,可以使用各种消炎漱口液、淡盐水以及具有清热解毒作用的金银花、蒲公英、牛蒡子、薄荷叶等中草药煎汤含漱。

因脾胃脏腑积热而导致的口臭患者,可常用清胃散、甘露饮等,也可以用生地黄、熟地黄、麦冬、枳壳、甘草、石斛、黄芩、丹皮、山楂等中药汤剂煎服。如果口臭与脏腑功能失调有关,则应根据脏腑的不同,采用不同方法调治。例如胆热口苦而臭,可以用小柴胡汤;肝热口酸而臭,应多服清肝和气的药物,多吃一些如蓬蒿、芹菜等蔬菜。

建议你男友去医院检查一下,尽早找到引起口臭的原因,再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

怀孕后性生活怎么过

Q: 我今年28岁,怀孕四个多月了。最近,先生向我提出了同房要求,我怕性生活会影响到胎儿,所以没敢答应。听人说,孕三个月后是可以过性生活的,是这样的吗?

王琳丽

A:婚后的性活动不但是夫妇双方生理上的需求,也是促进夫妻双方感情的剂。怀孕以后,性生活到底能不能过?该怎么过?是许多年轻夫妇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妊娠期生理不了解,怕性生活对孕妇和胎儿不利而不敢过性生活的,错误地认为性生活不会影响孕妇和胎儿,仍像孕前那样“性致勃勃”的,这两种做法都不尽正确。

准妈妈在妊娠期间,由于体内激素的变化及对腹中胎儿的关注,可能会表现出暂时性的下降,丈夫则没有这些变化。此时,夫妻双方应多关心,多体贴。

一般地说,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禁止性生活。因为这时胚胎正处于发育阶段,胎儿的胎盘与母体子宫的连接还不紧密,一旦受到外界的干扰,便有可能导致子宫收缩,使胎盘与子宫分离,引起流产。

妊娠最后三个月,特别是孕36周以后,也应避免性生活。因为这时孕妇的腹部增大明显,行动不方便,且胎儿正逐渐成熟,胎头逐渐下降,胎膜与子宫张力增加,随时可能出现分娩征象,这时如有性生活,丈夫对子宫颈的机械性刺激及中的前列腺素极有可能诱发子宫收缩,引起胎膜早破、早产等。

有流产、早产史,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膜早破、心脏病和高血压等疾病的孕妇,为避免引起再次流产、早产或疾病加重,整个孕期均应避免性生活。

孕13周以后可以有性生活。但必须注意:性生活次数应少于每星期两次。前,夫妻双方都应认真清洗外,以免因不洁性生活诱发宫腔感染,危害母儿健康。性生活时,最好取女上位或侧位姿势,以免孕妇的腹部受压。丈夫的动作宜轻柔、缓慢,以免强烈刺激导致子宫收缩,引发流产或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