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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曾为诗歌下过一个定义,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诗就是在翻译时从散文和韵文中消失的东西。弗氏一生很少写散文,他有限的散文作品都是给老朋友的通信,或一些信口开河的演讲记录。他看不起散文作品。语言被他视作一种神圣的东西,他一生不曾放任自己制造语言的垃圾。他知道写诗是挣不来钱的,即便如此,他也不肯为了糊口就去写一些散文,他宁可当农民。他是信奉每一句都要有所创造的,他视之为“诗人的冒险”。有一次他问他的学生们:你们挪动过一个词吗?你们是永远用旧词呢还是总想推敲出新词?他一直致力于创造出自己的语言,因为他觉得老作家的词汇对他已不再适用。“诗永远都是语言的新生,诗就是那种使我们永不疲惫的东西,诗就是那种使世界永不衰老的东西。”
我们最好不要误解了他的“推敲”与“挪动”,他的创造绝不是制造与合成,他谓之为“种树”而不是“砌墙”。在语言的创新上,他从来不曾离开过口语的范畴,他坚信口语化是任何一首好诗的根,“人个性的一半是地域性,而且我正想冒昧地说另一半就是口语性。”声调、语感是检验口语性最有效的因素。弗罗斯特特别强调一首诗里的声调,他视之为一切有效表达的基础,认为我们写作时必须注意倾听诗句的声音。因为热衷于对日常口语中那些展翅飞翔的有生命力的声调的搜寻,弗罗斯特特别喜欢朗诵自己的诗,他认为这是与高尚的精神有关的活动。即使在他八十多岁的晚年时光,他每逢一处便大肆朗诵自己的诗歌。“你们瞧,我更喜欢一首接一首地朗读,而不愿进一步对他们加以评论。”他的妙论是,读诗最重要也最深奥的一点就是看你是否在高声朗读。我此时记起去年在北京的一个聚会,席间大家分别用各自的方言朗读于坚的旧作《致丁当》,一轮读下来,已是感动得一塌糊涂。朗读最能分别口语性的优劣。此间有人找出一首某知识分子的代表作来读,味同嚼蜡,未过一半即被制止。
有一个人与老罗伯特的观念正好相左,这就是他的同代人、“准朋友”埃兹拉・庞德。庞德是那场意象派诗歌运动的原动力,他最反对所谓的格律与节奏。他相信诗歌有一种“内在形式”,诗人不必过多考虑诗歌的任何外在形式,诗歌主题本身会自行表现为一种形式;他反对诗歌的口语性,提倡诗歌的精练,要尽量剥去诗歌外面那层连接组织――“别担心上下文的连贯,它们会自己照料自己”。弗罗斯特则声称自己宁愿打没球网的网球也不愿写自由诗,他认为所有优秀的自由诗后面都有格律诗的影子,如果没有多年格律诗的底子,自由诗就会变成一种单调的打油诗,就会自由得一无是处。
探讨弗罗斯特与庞德的关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在弗罗斯特开始写作时,他坐下来与之谈诗的第一位诗人就是埃兹拉・庞德。那是1913年在伦敦的时候,在朋友的引见下,弗罗斯特去意象派诗人们经常聚会的咖啡馆拜访已名声大噪的庞德。那是一次典型的“庞德式”的见面。庞德给弗罗斯特一个请柬,上面写着很不正式的邀请“有时间见一面”,类似于我们这里的“哪天请你喝酒”,似乎缺乏诚意。作为异乡人,弗罗斯特还是开始了与庞德的交往。庞德带着弗罗斯特四处闲逛,到那些放荡不羁的文化人聚集的地方喝酒,聊天。那时候弗罗斯特的第一本诗集《少年的心愿》就要出版,庞德知道后,马上找到弗罗斯特的出版人,要回了一本,连让弗罗斯特翻都没翻一下,就装进了自己兜里。回到住处后,庞德马上下了逐客令,“你最好回家吧,”他说,“我要写评论了。”就这样,自己的第一本诗集弗罗斯特连碰都没碰到,就两手空空地回家了。庞德的评论很快就在美国本土发表了,弗罗斯特也开始以此赢得自己最初的声誉。这就是庞德的风格。
有一次弗罗斯特问庞德:“你们经常聚会都是干些什么?”
“互相改写对方的诗。”庞德说。
“为什么要这样做?”弗罗斯特是最反对改写的,他认为诗就是诗,用不着反复实验,也用不着反复修改它――“只要你顺利,只要你心情愉快。”
“挤出原诗中的水分。”庞德说。
“听上去像是玩一种室内游戏,”弗罗斯特开玩笑说,“我可是个严肃的艺术家。”
庞德也笑了,但笑意各不相同。从此,庞德再也没有邀请过弗罗斯特。
分歧在一步步加深。
从英国返回祖国后,弗罗斯特一边教书、写作,一边过一种农民式的生活。在写出《波士顿以北》之后,他说:“这些诗从旧金山一座农场的后院开始,展示了我对乡村生活的偏好。我特别喜爱的用具除了笔之外,就是斧子和镰刀。我在三首诗中颂扬了斧子,一首诗中赞美了镰刀。”他是认认真真做过几年农民的,每年春天都要重垒那堵倒塌的墙。那时候他的邻居们都是乡下人,他像一个新英格兰地区乡村生活里的奸细,用他诗人的慧眼和触角,用他诚挚的天性感知着周边的事物和情感。此时他的诗已开始被普通的民众所接受和颂扬。他相信好诗是一种相遇,真正的好诗并非我们没有遗忘的诗,而是我们一看就知道永远都不可能把它忘掉的诗。“诗之永恒犹如爱之永恒”,一首完美的诗应该是一首“激情在其中找到了思想,思想在其中找到了言辞”的诗。他相信感觉,相信信念的力量,相信隐喻,“让隐喻成为全部的思想”。他曾将诗隐喻为天亮――当你在写诗的时候,它是你朦朦胧胧感觉到的一缕晨晖,如果最后真的天亮了,它将随着阳光的射出而消失。这种天亮了的新鲜感,是你在写诗之前不曾感受到的。
强调感觉,同时是对知识、思考的排斥。他不认为诗人必须依附于某种知识,相对于学者,他认为诗人对知识的获取从来都是漫不经心的。“就像他们在旷野行走时芒刺粘附于他们身上一样”。他认为诗里的一种美,一种莫可名状的东西,某一事物的一点魅力,往往都是被作者感觉而非被他确知。诗人的深邃不是知识上的,而应是蓝天那样轻灵的深邃。就如赫尔德所喊出的,“我不是在思考,而是在感觉,在生活!”同样的话,电影大师安东尼奥尼在他晚年的影片里也出现过,“最难的是不能集中思想不做任何阅读,不让自己扰,陷入沉默与黑暗,在黑暗中,现实得以被燃亮;在沉默中,外界的声音逐渐渗入……想象力和感性的局限,我感到慵懒。与其反复思考,我宁愿用感受。”
弗罗斯特认为从庞德到艾略特之流都是靠炫耀学问来求得殊荣的。庞德炫耀他的古法语、他一知半解的东方文化,艾略特则卖弄四十种语言。他甚至认为叶芝晚年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晦涩风格都是庞德教给他的。“我从不读那种东西。那似乎很深刻,但我不懂。”他甚至对《荒原》动起了粗口:“真个你外祖母的曾外祖母!”他反对庞德和艾略特诗中所表达的那种“不满”。他肯定“不满”是一种力量,但他不喜欢。他喜欢的是悲哀。不满是急躁的一种形式,而悲哀是耐心的一种形式,也许更具有力量。他反对庞德那种由少数被认为懂行的评论家吹出来的成功,他认为这种成功是靠不住的。诗人真正想独立于世,必须依靠圈子外那些买自己诗集的成千上万的普通的读者。“我想成为一个雅俗共赏的诗人。我不能像我的准朋友庞德那样,以成为那帮高雅之士的鱼子酱而沾沾自喜。”他宁愿选择做一个农民,也反对过一种酸腐文人式
的生活。他一生从不写评论,宁愿在自己的农场松松垮垮地消磨时光,也不愿过一种充满书卷气的生活。他不信任那种被理论所支撑的诗歌,他不追求自己标牌式的风格。他曾对来访的诗人帕斯说:“不存在诗人的风格。一旦你获得了风格,文学也就取代了诗歌。”
在对待年轻人的态度上,两人的风格也是迥然有别的。庞德一生热衷于发现和提携年轻人,热衷于引领潮流,热衷于坐在主席台上。弗罗斯特对此充满了讥讽。他倒是从不否认庞德有能力提携年轻人,“随便找个什么也没写过的人,他也能把他塑造成诗人”,但这种凭空造就对年轻人又能有多大帮助?他表示深刻的怀疑。他从不怀疑年轻人的能力,他知道过分轻率地取笑年轻人是很危险的。事实上他很欣赏年轻人,当有人问他对聚集在他的老家旧金山的那些“垮掉的一代”如何看时,他说,任何人写出任何可怕的东西都会让他高兴,“我随时等着有人说出惊世骇俗的话”。他甚至认为一个诗人就要保持永远年轻,“成熟不是目的”,虽然成熟将会来临,我们都会成熟,但关键是要让成熟与诗歌无关。他认为年轻人有悟性,会不时闪现出思想的火光,但那是属于青春的东西,就像光芒闪烁的繁星。年轻人需要的是时间,如果想看到整个星座,就需要耐心地等待,只有当生命的夜晚降临之后,你才会看到星星的排列形式一那时候光芒已闪过,星星已出来,你们会看到全部星座,一整个星空。
不同的艺术观念,使两人的一生呈现出不同的路向。弗罗斯特一生祥和平静,风度从容。他寻求心灵的自足和与人群的和谐相处,甚至对于政权也采取一种合作态度,“我从不相信我们疏远政治家或让政治家疏远我们是不可避免的”,他甚至为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典礼创作诗篇,只是那天的阳光过分耀眼,使他无法朗诵。他一生写了十本诗集,四次荣获普利策奖,获得过近30个荣誉学位,在他75岁生日那天,议会甚至通过决议向他致敬。他被推举为桂冠诗人,国家图书馆的顾问,他甚至希望有朝一日被自己的邻里乡亲选到华盛顿去,“对这种荣誉我永远不是无动于衷”。而庞德则是另一种人生道路,他一直以一种自我流亡的方式漂泊在异乡,直至最终因替法西斯宣传而被押回自己的祖国。
分歧一直存在,而且不可避免。独一性是一个诗人存在的基础,他不能成为任何人的翻版。“我们之间的分歧必须保留,”他说,“哪怕这分歧有时会变得非常尖锐甚至血腥。”虽然有分歧存在,但并没有相互攻击,文学并非职业拳击赛,其中没有击倒对方那等快事。在写给女儿的信中他说,不管你怎样评价,都一定要公正地把庞德视为伟大的创新者。1957年,功成名就的弗罗斯特重游伦敦,艾略特盛情款待,并称赞弗氏为在世的“最卓越、最杰出的”英美诗人,他说:“我认为诗中有两种地方感情。有一种地方感情使诗只能被有相同背景的人接受,对那些人来说诗歌意义非凡。另外有一种地方感情可以被普遍接受,那就是但丁对佛罗伦萨的感情、莎士比亚对沃里克郡的感情、歌德对莱因兰的感情、弗罗斯特对新英格兰的感情。他具有那种普遍性。”也就是在这一年,弗罗斯特利用自己的身份,找到司法部长,要求撤销对庞德叛国罪的指控。庞德被释放后,给弗罗斯特写过两封有趣的短信,其中一封写道:“谢谢你所做的一切。应安排一次短短的会谈。”然后是大号字体签名,“丰席”的架子依然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