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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上,在教育领域里,在我们职业技术教育圈子内,有一个既定的“共识”,职业学校的教育目标就是培养技术工人(农民),简称“技工”。对于这样一个“共识”,在笔者看来,如果把它放在狭隘的“职业教育观”中加以理解,似乎没有什么疑问,也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但是,如果把它放到“现代职业教育观”中来考量,似乎又有些不当。在人类社会、经济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都面临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对这个“共识”进行反思与讨论。培养“技工”,到底是职业学校的“目标”还是“路标”?对这个问题的较真绝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别有意义。
我们知道,职业技术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教育”,从这个角度上讲,培养技工只能说是职业学校教育的一个“路标”,而非目标。理由很简单,凡是学校教育,不论是哪个层级的还是哪种类型的,其终极目标都是指向“人的完善”,即培养“完人”。在工业社会里,“完人”就是一个能够有效行使自己权利与义务的责任公民,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技工。当然,就学会谋生与保障生存而言,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技工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但是,就人的发展与完善而言,成为一个技工却不是人生的全部,充其量仅是一个构成部分,即人生路程上的一个“路标”。这个路标具有一种指向性,指向“成人”的目标,即“良好的公民”这个目标。
为了更明确地表述观点,这里有必要阐述一下“路标”与“目标”之关系。“路标”是过程性的,而“目标”则是终极性的;没有“目标”的“路标”无方向,没有“路标”的“目标”则缺少当下的指向,是虚无缥缈的。由此而言,职业学校把培养技工当做自己的“路标”是合适的,可取的,如果当做“目标”则是不当的,至少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或在工作岗位上,往往只有一定的“技术”却无一定的社会或职业担当。这个问题不仅在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上有所反映,而且在社会上也颇有市场:那些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的“啃老族”、精明的“伪利他主义者”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所作所为,就是这个问题的真实写照。
我们说培养技工是“路标”而不是“目标”,是有历史与现实根据的。职业学校培养的是“公民”而不是“技工”,这是现代职业学校的传统与追求。众所周知,德国著名教育家凯兴斯泰纳在创立“劳作学校”时就明确提出,劳作学校的教育目的与任务是造就“有用的国家公民”。在他劳作教育的思想与实践中,公民教育是劳作教育的目的与归宿。公民是具备了“公正”“合法”“劳作”三种美德并服务于国家的人,而学校的职业技能教育就是公民准备和公民道德教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集体观念的教育、权威感教育、民族感教育和劳作教育,这是劳作学校最重要的教育内容。
如今,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加速,职业和工作岗位对人的要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公民教育成为世界职业技术教育转型与发展的重要课题。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了“关于为工作、公民身份和可持续发展而学习”的《波恩宣言》,2012年5月发表了《上海共识》,强调培养“国际公民意识”的重要性。去年,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这些都是明确的信号。
从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来看,他们为适应社会、环境、工作、生存而成为“技工”的“适应性学习”很重要,他们为生活、公民素质、可持续发展而成为“学习型公民”的“发展性学习”更为重要。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把培养“技工”视作职业学校教育的“路标”而不是“目标”,那么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就将呈现出新的图景。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