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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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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形容智能手机行业的专利之争,就一个词:复杂。新的诉讼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有的旧恨又添新仇,有的则一笑泯恩仇。

以下是近几年重大专利纠纷概览。

苹果VS诺基亚

时间:2009~2011年

争议:移动通信领域第一个重大的专利争端是诺基亚挑起的。诺基亚指控苹果侵犯了它Wi-Fi和UMTS(通用移动通信系统)技术的专利。苹果的回应是反把诺基亚告上法庭,宣称诺基亚对13项苹果掌握的专利侵权。在诉讼期间,还涉及一些其他的专利技术,但最后这些指控还是被撤消了。

结果:2011年6月,这桩案件终于以双方庭外和解而告终。截止至和解时,诺基亚在美国和德国的法院对苹果的指控已经涉及到46项专利。苹果以一次性支付6亿美元以及不确定金额的未来专利授权费和诺基亚达成了和解。

苹果VS三星

时间:2011年起

争议:对三星的诉讼只是苹果对这个平板市场的最大竞争对手的一系列动作之一。三星Galaxy Tab系列违反了苹果的设计专利,其中包括触摸屏和圆角长方形的设计。

结果:到目前为止,三星被判第一代Galaxy Tab对苹果的设计专利侵权。但这些专利的有效性和是否能称得上是专利都还未确定。美国法院的陪审团判定三星侵权罪名成立,罚款10亿美元。目前上诉正在进行中。

苹果VSHTC

时间:2010~2012年

争议:很多HTC的智能手机都采用了Android系统。苹果认为Android对自己的专利造成了侵犯,但它并没有指控Android的开发者Google,反而把生产商HTC告上了法庭。此案涉及的专利都较为琐碎,但HTC要用从Google购得专利的说法对苹果进行反诉讼。

结果:2012年7月,苹果在英国法院指控涉及到的4项专利中有3项被判是无效的,另外1项则被判定HTC并未侵权。在HTC对苹果的反诉讼判决之前,双方庭外和解,并提出在未来的10年内在技术专利方面展开合作。

甲骨文VSGoogle

时间:2010年起

争议:Google的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基本上是以甲骨文拥有的Java为基础开发的。在Android开发期间,双方的授权谈判就没有结果。虽然明知可能会对甲骨文的专利侵权,但Google还是发行了Android系统,而且Google对甲骨文这些软件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

结果:这项争端事关重大,因为对它的判决最终关系到对于软件专利有效性的争论结果。2012年4月和5月,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判决Google违反了一部分专利权。但这些专利是软件业的基本专利,甲骨文必须以公平竞争的名义把它们授权给Google。目前协商仍在进行中。

微软VS摩托罗拉

时间:2010~2012年

争议:微软对Android智能手机中的一些功能和特性享有专利。摩托罗拉被指控其移动设备侵犯了微软的邮件、日历和日期专利,开机屏幕的提醒也和微软的动态磁贴过于相似。牵扯其中的还有FAT文件系统和H.264视频编码的专利。

结果:2012年7月,德国曼海姆地方法院判决摩托罗拉对FAT文件系统专利侵权成立。摩托罗拉Atrix、Razr被禁止在德国销售。对其他专利是否侵权的争议仍在德国及美国的法院进行审理。

摩托罗拉VS苹果

时间:2010年起

争议:苹果是智能手机厂商中最积极的原告,但这并不能说明苹果就是清白的。摩托罗拉指控苹果在iPod、iPhone和iPad上的iOS系统使用了其关于UMTS和Wi-Fi技术的专利。

结果:苹果承认侵权行为,并准备对摩托罗拉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仍存在较大争议。苹果认为这些专利是基础专利,所以适用基础科技公平交换的FRAND(公平合理非歧视)条款。苹果只同意为这些专利付出最多每台设备1美元的赔偿款而非摩托罗拉要求的iOS设备净收入的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