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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己校尉的设立及其属吏秩次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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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00)

[摘要]20世纪出土的简牍文献中有关戊己校尉材料的公布,使我们对西汉在车师的屯田活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相关简文对戊己校尉的设立及其属吏秩次作了考证。认为,戊己校尉的设置时间为元帝初元元年,戊校尉与己校尉早在元帝时已经分设。戊己校尉的秩次为比二千石,戊己校尉的属吏,部以及丞、史、司马为六百石,候、司马丞为比六百石,令史、书佐为二百石。

[关键词]西域;戊己校尉;屯田;秩次

戊己校尉是西汉设在车师地区的屯田机构,它对维护西域稳定、促进中西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史料记载简略,学术界对戊己校尉的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看法。20世纪,西北汉简中有关戊己校尉材料的出土,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戊己校尉的设立状况及其属吏秩次作了考论,以期对相关问题有更加明晰的认识。

一、戊己校尉的设立时间

戊己校尉设立的时间,史书记载颇有歧异。《汉书・西域传》车师条说:“是岁,元康四年也,其后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车师故地。”《汉书・西域传》总序说:“至元帝时,复置戊己校尉,屯田车师王庭。”《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前48)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就《汉书》的这些记载来看,令人生疑的是元帝初元元年所置的戊己校尉是“初置”还是“复置”,而《后汉书・西域传》则说:“武帝时,西域内属,有三十六国。汉为置使者、校尉领护之。宣帝改曰都护。元帝又置戊己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又置”也难以解释。

从汉王朝夺取车师的经过来看,宣帝地节三年(前67),侍郎郑吉、校尉司马熹攻下车师后,使吏卒300人别田车师。后匈奴屡争车师,郑吉又派渠犁田士1500人屯田车师。元康二年(前64),郑吉请再增加田卒,但朝臣以为道远烦费,因此屯田者从车师撤回渠犁。神爵二年(前60),匈奴日逐王先贤掸降汉,匈奴僮仆都尉罢,车师复为汉所有,此时屯田活动当已开始。元帝初元元年(前48),匈奴东蒲类王兹力支将人众1700人降都护郑吉,郑吉分车师后王之西的乌訾贪离地以处之。因此,戊己校尉的“复置”,应是指屯田校尉的复置,而定名为戊己校尉,应该是史籍所载的元帝初元元年(前48)。刘光华先生在《汉代西北屯田研究》中说:“若就屯田而言,当为‘复置’,若就戊己校尉之设而言,当为‘置’,非‘复置’也。”①这一论述较为中肯。

二、戊校与己校的分设

关于戊校与己较的分设问题,《汉书・元帝纪》颜师古注已有说明:

戊己校尉者,镇安西域,无常治处,亦犹甲乙等各有方位,而戊与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说,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处三十六国之中,故曰戊己也。②

清代著名学者徐松在《汉书西域传补注》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考证:

《百官公卿表》:“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后书西域传序》:“元帝置戊、己二校尉。”据《传序》言校尉有二人,据《表》言校尉似只一人。偏检前书,如徐普、刁护、郭钦皆称戊己,无言戊校尉、己校尉者,独《乌孙传》有己校。吴氏仁杰谓特兵有戊校、己校之分,尉则兼戊己为称。吴氏又言,两都设官之职不同,先汉有戊校、己校兵,而尉之官称则兼戊己。后汉有戊己校尉、戊校尉、己校尉,各以校兵为名,颜于表下注云有戊校尉、己校尉,亦误。③

由此可见,徐松和吴仁杰均认为西汉虽然有戊校、己校的称谓,但没有戊校尉、己校尉的官职,因此不存在戊、己校尉分设之说。东汉有戊校尉、己校尉的名称,是因为东汉与西汉的制度不同。

20世纪30年代,黄文弼所获罗布淖尔汉简,其中有左右部的记载,黄文弼考释,指出了戊己校尉分为戊校、己校两部的事实。④候灿先生又据史籍及罗布淖尔汉简,认为从地节二年(前68)到元康二年(前64)的五年间,是戊己校尉设立的基础期或设立前期。从元康四年(前62)到元帝建昭三年(前36)为第二期,戊己校尉初置又“复置”。从成帝建始三年(前30)至河平四年(前25)为第三期,戊校与己校分别设置。从成帝阳朔四年(前21)至王莽天凤三年(16)为第四期,戊校与己校合一。⑤这种分法的主要依据是:其一,《汉书・西域传》乌孙条记载:“汉徙己校屯姑墨”,这是廉褒任都护期间的事,廉褒任都护应在建始三年至五年(前30~前28)。其二,1930年,黄文弼所获罗布淖尔木简中有“河平四年十一月庚戌辛酉,别守居卢訾仓车师戊校”的记载。这说明随着出土材料的增加,人们对戊己校尉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

20世纪90年代出土的悬泉汉简中一些有关戊校尉、己校尉的简牍,充分证明西汉时戊校尉与己校尉并存的事实,以下面一简最为典型。

简1:永光五年五月甲辰朔己巳,将田车师己校尉长乐兼行戊校尉事,右部司马丞行……(A)

掾,史意。(B)(《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五六,Ⅱ0215②:21)⑥

此简充分证明,戊校尉、己校尉是并存而设的,徐松、吴仁杰观点有误。并且,戊己校尉分设的时间也要早于成帝建始三年(前30),因为元帝永光五年(前39)的简文中就已经有了戊校尉、己校尉之称。综合来看,倒是颜师古“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的说法比校正确。

三、戊己校尉的秩次

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学界对戊己校尉的秩次有比六百石和比二千石的不同看法。如徐松⑦、安作璋⑧、张维华⑨等认为是比六百石,薛宗正先生认为“西汉初置之戊己校尉原本秩六百石,至东汉已升至二千石”。⑩黄文弼11、余太山12)等先生认为是比二千石,笔者赞同比二千石的说法。下面结合《汉书・百官公卿表》对校尉一职的叙述谈谈自己的认识。

自司隶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13

依笔者意,上文最后所说的秩比六百石应是指“候五人”,而非戊己校尉。因为在居延汉简等简文中,清晰地反映了候的秩次为比六百石,因此戊己校尉的秩次不可能也是比六百石。就校尉一职来看,“自司隶校尉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护、西域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依此而论,则戊己校尉也应是比二千石。

再从《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述顺序来看,其叙述的先后是以秩级的高低为序,在校尉职前,作者先列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太师、太傅、太保及诸将军,后列有“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下为“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秩皆二千石,丞六百石”。在校尉职之后,列有“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驸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那么,依此先后顺序,戊己校尉的也应是比二千石,而非比六百石。

四、戊己校尉属吏秩次

依《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戊己校尉的属吏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但是相关史料和出土简牍文献反映出戊己校尉的属吏还有部、司马、史、司马丞、令史等属吏的存在。王素先生《高昌戊己校尉的组织――高昌戊己校尉研究系列之二》对戊己校尉的吏员做了细致考证,取得了重要成果。14笔者结合相关文献,对戊己校尉属吏的秩次做以考论,以求教于学界。

部。部是汉代军事编制单位之一。《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条说:“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侯。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15此处所指部有二说,其一为“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其二为“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这样“部”就有部校尉和部司马之说。

1978年的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55号汉墓出土木简中有一些关于部的简文,如 “右部后曲”、“右部前曲”、“鼓音左部前曲左”、“左右部后曲步而”等,16从这些简文来看,上孙家寨汉简中的部可分为左、右部,部下有曲,符合《后汉书・百官志一》的记载。

关于戊己校尉存在部的问题,罗布淖尔简中已经出现。黄文弼将所获简文中的“左部”及“左右部”解释为戊、己二校尉:“据此,是戊己原为两部,戊部据车师前部,在乌垒之左,己部据龟兹城南,在乌垒之右。设此论不误,则简文之左、右二部,亦即《后汉书》之戊己二校也。言其名位,称戊己,论其守地,称左右。”17在悬泉汉简中,有关戊己校尉分部的简文则更多,典型者如以下二简:

简2:戊校右部后曲士皆后(《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八一,Ⅱ0216②:547)

简3:己校左部中曲候令史黄赏,以私财买马一匹,驳(驳),牡。(《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八二,Ⅱ0215①:16)

结合上文简1来看,部应是戊己校尉的下属机构之一。《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作者据此推论“戊校、己校皆有左、右部”。18)因此悬泉汉简所反映的戊己校尉的部的情况与上孙家寨汉简一样,也是仅分为左、右部,与《后汉志》大将军营五部之说不同。关于部的秩级,参考居延汉简的情况,应该是六百石。19

丞。《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戊己校尉有丞一人。比二千石之丞,一般为六百石。居延汉简中的都尉丞为六百石,则戊己校尉之丞,亦为六百石。

司马。《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戊己校尉有司马一人。司马为主兵之职,依《汉书》之戊己校尉“丞、司马各一人”的叙述来看,司马的秩次应与丞相同,也应是六百石。

史。戊己校尉有史一职,见于《汉书・西域传》:“时戊己校尉刀护病,遣史陈良屯桓且谷备匈奴寇。史终带取粮食。”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说:“刘昭《百官志》戊己校尉有丞无史,据此传是有史二人。案汉制,护乌桓校尉有拥节长史二人,护羌校尉有拥节长史一人。此戊己校尉不言长史者,护乌桓、护羌二校尉秩皆比二千石,其属得置六百石之长史。西域官唯都护与副校尉为比二千石,戊己校尉以六百石之属职,同于长史,故后书即称戊己校尉为长史,则此二史者或戊己之副,非其属官也。”20徐松的推论是基于戊己校尉为六百石的基础之上,而我们认为戊己校尉为比二千石,则此史应同于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之史,同为六百石,也是戊己校尉的重要属吏。悬泉汉简中有戊己校尉史的记载。

简4:出麦四斗,以食戊校莫府史张卿所乘广至马一匹,再食,食二斗,都吏石卿监。(《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八,Ⅱ0216②:359)

此莫(幕)府史可能就同于前面所说的史。陈良、终带本为幕府史,因为戊己校尉刀护有病,所以派史陈良屯桓且谷以备匈奴,史终带取粮食以做准备。史平时在幕府,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带兵作战。

候,亦称曲候,《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说,戊己校尉“候五人,秩比六百石”。《汉书・西域传》也有戊己校尉“右曲候任商领诸垒”的记载。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刘昭《百官志》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其余将军亦有部曲,右曲候,右部之曲候。”21悬泉汉简也有关于曲候的记载。

简5:建始五年……田车师左部中曲候令史礼调罢将……候行丞……为驾诣北军,为驾一封轺传,有请。当……史。(A)

敦煌太守府史。(B)(《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六九,Ⅱ0214②:137)

《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作者考释说:“部曲为汉代军队之编制。检之西北汉简,曲有前曲、后曲、左曲、右曲、中曲之分,曲有军候,正合戊、己校尉‘候五人’之说。”22居延汉简有候一职,亦称鄣候,秩比六百石,则戊己校尉之候也为比六百石。

司马丞。《汉书・西域传》有戊己校尉“司马丞韩玄领诸壁”的记载。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戊己校尉属有丞一人,司马一人,候五人。此言司马丞,或丞兼司马也。”23悬泉汉简也有戊己校尉司马丞的记载:

简6:车师戊校司马丞。(《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七六,Ⅰ0109S:73)

除了戊己校尉有司马丞之外,悬泉汉简还有常罗侯军司马丞的记载。

简7:出鸡十只(双)一枚,以过长罗侯军长史二人、军候丞八人、司马丞二人、凡十二人。其九人再食,三人一食。(《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二一三,Ⅰ0112③:68)

此简中司马丞与军候丞并列,可见徐松兼职之说不可取。由于司马之职有高低之别,笔者认为,戊己校尉之司马为六百石,则司马丞为比六百石,因此《汉书・西域传》将司马丞韩宣事与右曲候任商并列叙述。

令史。又叫候令史,军候之令史。《后汉志・百官一》太尉条:“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御。阁下令史主阁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曹文书。”24《后汉志・百官三》尚书条:“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25《后汉志・百官三》:“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书。”26综上来看,汉代令史的秩级随所属之吏有高有低,有一百石、二百石、六百石等不同记载。在居延汉简中,又有候官令史、司马令史、库令史、属令史、斗食令史、卒曹令史、主官令史、置令史、驿令史等不同称谓,其秩级也不统一。悬泉汉简有关戊己校尉令史的简文,除了前述简3“己校左部中曲候令史黄裳”、简5“田车师左部中曲候令史礼调”的记载外,还有下简:

简8:车师己校候令史敞、相、宗、禹、福、置诣田所,为驾一封轺传,驾六乘传百八十八。(《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一八六,Ⅱ0215③:11)

笔者认为,上面所载戊己校尉之候令史应与居延汉简中的候令史同秩,为二百石之吏。

书佐。西北汉简中常见的文书吏,在文书签署中常与令史常并称,秩级相同,也应为二百石之吏。

简9:车师己校尉书佐褒

为驾一封轺传驾(Ⅱ90DXT0216②:405)27

此简中的书佐也乘一封轺传,与上二简中的令史规格相同。

以上为目前所知有关戊己校尉属吏的秩次考证。笔者认为,戊己校尉秩比二千石,其下属之部以及丞、史、司马秩六百石,候、司马丞比六百石,令史、书佐二百石。当然,戊己校尉的属吏当远不止以上所述,而有些文献记载与上述考证也还有不太契合之处,笔者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新材料的不断出土,上面的看法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修正。

[注释]

[1]刘光华:《汉代西北屯田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9页。

[2][13]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95页、第738页。

[3][7][20][21][23]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07页、第 1642页、第1642页、第1642页、1642页。

[4][11][17]黄文弼:《黄文弼历史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379页、 第381页、第379页、

[5]侯灿:《汉晋时期的西域戊己校尉》,《西北史地》,1983年第3期。

[6][18][22]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第127页。

[8]安作璋:《两汉与西域关系史》,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45页。

[9]张维华:《汉史论集》,齐鲁书社1980年版,第253页。

[10]薛宗正:《丝绸之路北庭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

[12]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与西域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270页。

[14]王素:《高昌戊己校尉的设置――高昌戊己校尉系列研究之一》,《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15][24][25][26]司马彪:《后汉书志》,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564页、第3559页、第3597页、第3600页。

[16]李均明、何双全:《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19]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5页。

[27]张德芳:《悬泉汉简中的“传信简”考述》,《出土文献研究》第七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