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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标准的变迁与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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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后富,从而实现共同富裕,这是近30多年来,我国推进改革的基本设想与主张。那么,富裕标准是什么;中国已经有多少富裕群体;在一部分人已经率先富裕起来之后,共同富裕又何以可能?随着我国步入发展关键期,这些问题越来越凸显出其重要性与迫切性。

变迁中的富裕标准

在中国,对于富裕标准,媒体通常津津乐道的是“三大件”的变迁:改革开放之前,拥有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三大件”是富裕的标准;改革开放之初,拥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三大件”成为富裕的新标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三大件”又变成电脑、汽车和住房。富裕标准的“与时俱进”,所反映的是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很难根据拥有几件大宗消费品作为判断人们富裕的标准,来估算今天中国有多少富裕群体。例如,以拥有住房作为判断富裕标准,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调查,中国住房自有率达到95%左右,但是由此得出95%的群体达到富裕标准,这样的“共同富裕”结果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通过对近几年全国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简单地以是否拥有住房、汽车为标准已经越来越难以区分出富裕阶层群体。这是因为随着大众消费时代的到来,过去作为某些富裕阶层拥有的消费品已经被更多的人们所能消费起,这些消费品成为今天的生活必需品,已失去识别富裕阶层的标识功能。例如手机,在20世纪90年代,手机曾是少数成功群体的消费品,但是,在手机普及的今天,这种标识功能已褪去。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住房与汽车这些大宗消费品方面,对于很多人而言,即便拥有了住房与私家车,他们也很难将自己归入到富裕群体之中。

与媒体观点不同,许多学者有着自己的判断标准,恩格尔系数就是学者用于判断是否达到富裕的最常用标准,政府也常使用这一标准。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中食物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系数越高,表明一个家庭的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费用所占的比例越大,反之越低。一般来看,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

1957年的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8.4%和65.8%,1978年为57.5%和67.7%,这表明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城镇居民家庭大体处于贫困与温饱的边缘,而农村处于贫困的水平。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10年来,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快速下降,2008年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和43.7%,分别达到富裕和小康的水平。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目前中国城镇居民约占32%左右,以恩格尔系数为标准,那么中国有三成左右民众达到“富裕”标准。

然而,事实上,判断富裕标准的恩格尔系数在中国存在失真的因素。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导致中国家庭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从全国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近10年来居民家庭在住房、教育、医疗方面的支出快速上升,这使得食品支出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被“挤占”退到次要位置,也就是说,恩格尔系数存在“被下降”的情况。在许多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支出中,大部分收入都用于了教育、医疗和住房,由此不少家庭甚至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低收入者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被拉低。因此,以恩格尔系数来判断富裕程度,极有可能使很多低收入家庭“被富裕”。

到底是谁富了

用恩格尔系数或者拥有大宗消费品作为富裕的标准,存在着偏差的情况。那么,用什么标准来判断富裕更可靠?对此,至少要考虑两个因素:

第一,毫无疑问,富裕程度与拥有多少财富是正相关的,用财富多少来判断富裕是最直接的标准,例如改革开放初期“万元户”曾是社会公认的富裕标准。但是,今天对于拥有多少财富才算是富裕,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大体推断,由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工资增长缓慢,由于中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富不断分化,这些因素决定还有相当部分群体没有达到富裕的水平。

第二,富裕标准与社会成员生活压力(体面生存)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收入再高,但是生活压力大,那么富裕的标准也会提高,例如不少人拥有住房与汽车,但却成为房奴与车奴,面临着严峻的生活压力,他们的富裕标准也会水涨船高;反之,收入处于中低水平,但是生活压力小,能够体面的生存,那么社会成员对于富裕的标准也会相对要低。

总体而言,富裕标准有两个参照,一是财富多少,二是生活压力大小。据此,如果我们将社会阶层群体大体划为富裕与非富裕这两大类,可以看出在目前中国哪些人属于富裕群体:

第一,社会中上层,他们是毫无疑义的富裕群体,拥有高收入,低生活压力(不是职业压力)。他们包括私营企业主、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高级经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群体,这些阶层群体的富裕程度与发达国家相对应的阶层群体大体比肩,但是他们的数量在社会阶层结构中不到10%。

第二,中间阶层,生活压力下的准富裕群体。从财富上看,中间阶层拥有的财富已经达到或接近富裕水平,然而,从体面生存来看,大多数中产阶层面对着很大的生活压力,高房价、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保障使他们中的许多人陷入焦虑中,生活缺乏稳定与保障感。“房奴”、“车奴”、“孩奴”成为他们中许多人的真实写照,他们的数量在社会阶层结构中占20%多一点。

第三,社会中下层与底层,离富裕门槛尚有较大距离的群体,他们主要是低级白领、办事人员、自雇佣者、工人、农民工、农民等体力劳动者以及失业无业半就业群体等。他们收入低或者不稳定,消费量力而行,生活压力巨大。他们中的境遇好者最多只能算是“小康”而远非富裕,他们的规模在社会阶层结构中占70%。

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确实率先富起来了,但是这些先富起来的群体在全体社会成员中所占比重亟待提高。另外,更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对于这部分先富起来的某些群体,公众并不认同其富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全国抽样调查结果来看,一方面,“有权力的人”、“有资本的人”和“有家庭背景的人”被公众视为“现实中最富有的三类人”。也就是说,现有的富裕群体主要是凭借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发家致富的;而另一方面,在公众认为“最应该富有的三类人”,是“有学历的人”、“有能力的人”和“勤劳的人”,这表明,在公众的眼中,对于富裕群体的认同,存在着现实与理想的严重偏差,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当前资源与机会在社会成员中的配置不合理是有关联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目前基尼系数正在接近0.5,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与冲突。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重视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是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体面生存,如果人们体面生存都难以保证,那么共同富裕只能是画饼充饥。(作者为北京工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