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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是童话中的咒语,当穿上了,就会不停地旋转,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不能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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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珠辉。十一岁时,她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她从母亲虚掩的房门边捡到一条男人的内裤,然后拿着这条内裤敲开了邻居庄之旺的门。她对庄之旺的老婆说,你男人的内裤在我妈门边,你男人现在我妈床上。可以想象接下来的狂风暴雨。后来母亲从珠辉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后来珠辉成了一个没有教养的女子,她不会对人说“你好”,而只会说“去”。十五岁以后,她学会了飞媚眼,在夏天穿薄的衬衣,露出两条结实的长腿。十六岁那年夏天,她因疯狂地想要一个紫色发卡而和一个有妇之夫上了床。其实那时她什么都不懂,鳏居的父亲找到她时,她正好躺在那个男人的被窝里抽烟,并且得意洋洋。父亲只好叫她滚,于是她滚了,但仍在这座城市飘飘荡荡,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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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珠辉谈了一次恋爱,那是个与她一样没有人生方向的人。那个时候她在一家小酒馆做女招待,穿墨绿色的布裙子,看上去生机勃勃却又傻不拉叽。那个男人每天来喝酒。事实上那个时候她并不算孤独,有几个和她一样傻乎乎的姑娘,她们共同租住在地下室,讨论鞋跟的高度和男人的成色。这个男人不是珠辉的理想,一个成天喝酒的男人不会是任何女人的理想。但是有一天,他对她谈起了他的母亲,他有一个好母亲,好到让人不忍心打断他的叙述。后来这位美好的妇女死于一场车祸,男人的表情黯然神伤。她就在那一刻,想伸手摸一摸他青黑的发茬。
她是不是因为他有一个好母亲而和他好上的,她自己也不太清楚。后来珠辉去了他的房子,狭长的走廊和楼梯永远散发出阴郁的怪味。好在爱情可以在任何地方滋长,这是她的第一次恋爱,第一次有男人对她说永远,这感觉真好。
只是他太爱喝酒,整打整打的啤酒搬回来,从天黑喝到天亮。珠辉没有见过谁喝酒会喝到如此阵仗的,后来她摔了一次酒瓶,结果他快速而准确地给了她一记耳光。
她本来想以这个耳光来作为他们的结束。不过她太年轻了,年轻到没有自控的力量,后来还是忍不住去敲他的门。这是她的第一次恋爱,之前也没有想到会是这般严重。一个男人拿捏住了女人,便可以让她生就生,让她死就死。
终于有一个涂粉色唇膏的女子了结了她的苦难。那时她刚刚从身体里拿掉了一个胎儿。粉色唇膏的女子站在珠辉面前,她说丈夫失踪近一年,她也没想到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他。珠辉在那一刻有点乱,拼命摇头又点头,女子似乎感同身受,她说,你一定吃了不少苦。
珠辉收拾东西离开了,说到底他对于她的意义只是空壳,她甚至能够理解他在那些混乱的日子说出的关于爱和永远的话,有谁会把男人的胡话当真?
之后她仍然呆在小酒馆里,没有离开的原因是因为她无处可去。她也没有想过那个男人会回来找她,从他看妻子的眼神珠辉就知道,自己自始至终都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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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珠辉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是个漂亮的女人,现在却病在一间破烂的出租屋里,身边没有一个人。她们谁都没有哭,不过那一刻珠辉决定养她。
不久她认识了一个叫潘少华的男子,他的年纪和她的父亲相仿,只是他穿考究的西装,吃东西的姿势很好看,和自己贫穷暴虐的父亲不可同日而语。
酒馆的音乐气若游丝,似乎在刻意营造一种暖昧气氛。暖昧是一个城市必须具备的品质,生活应该有一点模糊,不必界限分明,否则活在其中的人将十分痛苦。
后来她就随潘少华去了他家,之前他们已做了足够多的铺垫。这是座冰凉的大房子,没有油盐柴米的气味。她不喜欢这里,却雀跃着说,真好啊。
在床上也是如此。她抱着他早已松弛的脖子,在他脸上落下雨点般的亲吻。她做这些一点都不感到困难,甚至对他怀着许多的感恩。因为他让她过上了很舒服的生活,还可以从从容容地养她的母亲。母亲的分量在珠辉成年后一点一点地回到了心里,她真的是孤单太久了。
要命的是她还年轻,她的身体不断地蓬勃生长,毛发骨骼和肌肤,还有空旷的心。她喜欢上了晚饭后的散步,目的只是为看一个在楼下广场打篮球的男孩。男孩有高壮的骨架,却长了一双清浅的眼睛。她迷上了那眼睛,最初的想法,就像女人逛商场,不买,看看也好。
那时珠辉穿一条红裙子,火红的颜色,一不小心就灼伤了别人的眼睛。她想他会不会因为这红而注意到她?
后来在健身会所,那个男孩坐在了她对面。她点了一杯橙汁,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啜饮。可谁都看得出她在装模作样。
男孩姓沙,叫沙漠,好记又古怪的名字。那个下午沙漠与她说了三个小时的话,他爱看的书、电影和追过的女孩,没一句提到潘少华,他不会蠢到以为那是她父亲。他只是不提。离开会所时他牵了她的手,他的掌心,像一束火苗将她的身体瞬间点燃。
每个月有五天,沙漠会在珠辉的房子里过夜,因为这五天是潘少华回香港陪太太的日子,据说那是个凶悍的老太婆,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个地狱。不过珠辉已经学会不去求证男人的描述,所以更不会问出“为什么不离婚”这种蠢话。
那个时候珠辉是疯狂的,她和沙漠用茶杯喝红酒,把枕头扔到吊灯上,在窗帘后面。他们谁都不说永远,只是饥渴地索求着对方的身体,仿佛一转眼,就是世界末日。不过沙漠很穷,认识珠辉时他是一个小职员。珠辉给他买衣服,他不要,后来便直接给钱。珠辉不和他讲道理,和骄傲的男人没法讲道理,她一次次将钱打进他的账户。她穷过,知道没钱是怎样一种窘迫。但有一天珠辉忽然哭了,她扳着沙漠的脑袋,你说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爱情?
女人再怎么冷到骨子里,遇到爱情,还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所以这一刻的珠辉,打算纵容自己了。
沙漠说算的算的,然后将亲吻狂热地印在珠辉身体上。其实珠辉心里明白,这根本就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
冬天的时候沙漠要去上海深造,珠辉为她收拾行李时发现了一张寄至上海的汇款凭证。
沙漠走了,说回来后就可以升职。珠辉却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珠辉真羡慕上海那个女人,拥有爱情的女人都让她羡慕。特别是,一个男人心给了你,钱也给了你,还许给你一个未来,不管这些是怎么来的,都很好。
珠辉也不恨沙漠。或者恨也和爱一样,会枯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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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辉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她买了许多浴盐,各种颜色,漂亮得要死。珠辉将整个身体泡在浴缸里,浓郁的香氛,一点一点地渗透进她的皮肤,似乎连骨子里都充斥着清冷而妖媚的香。
这时潘少华很久不来了,珠辉想他大概有了别的女人,这似乎是个必然的结局,不过愿赌服输罢了。珠辉环顾四周,心想走的时候,潘少华会给她什么样的补偿,她应该带走什么。
她想都没想过潘少华竟然死掉了,他在香港遭遇了车祸。珠辉得知这个消息是因为潘少华的太太从香港过来收房子,看到珠辉便凌厉地一阵恶骂。珠辉怔在那里许久回不过神。然后潘太太的耳光刮在了她脸上,挨了打的珠辉终于清醒过来,但身体很飘,只能任这个彪悍的女人一番撕扯。
后来珠辉想潘少华大概是惟一爱过她的男子。她想起了他的那些好,因为有年龄作距离,她忽略了而己。而且潘少华竟真的没有骗她,他真的有一个凶悍的太太,她没收了她所有的首饰衣服和银行卡,然后将她赶了出去。
珠辉重新回到大街上时是真正的一无所有。她仍然穿着那条红裙子,脸又尖又小,泛着青白的光。她不想回家,不想让母亲获得指教她的资格。尽管,母亲在她面前还有些畏惧。
珠辉回酒馆当了一段时间女招待,却发现自己已经不能适应。不是酒馆变了,是她变了。她变得无法心平气和地过傻乎乎的日子了。其实,那样的日子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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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珠辉,又跟了形形的男人,有煤矿老板,有三流歌手,还有大学教授,无一例外地把她藏在黑暗里。流浪成了珠辉的生活常态,不过她已经学会了搜刮男人的口袋,因为她害怕一无所有的感觉,非常非常害怕。
珠辉似乎在某条大街上遇到过沙漠,沙漠更瘦了,脸部线条有了坚硬的轮廓,看上去说不出的性感漂亮。珠辉看到他跟在一个丰满肥白的女人身后,手里提了七七八八的购物袋。珠辉惊惶地四处躲藏,四处都很空,似乎只是一个幻觉。
七年后,珠辉在亿年大厦七楼的意式餐厅再次见到沙漠。这时的珠辉穿一件剪裁精良的深色外套,黑色网格丝袜,嘴唇红艳,美得惊心动魄。不过,珠辉已不再叫珠辉,她叫茱迪。茱迪・史密斯。如果是七年前,珠辉自己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可以连名字都失去。可是有什么关系,她得到了更多。七年后的珠辉,是一个美国商人的妻子,老公比她大了三十岁,却是真正的名媒正娶。男人是女人的学校,经历了许多男人的珠辉,总算完成了最终的雕琢,就像一件流光溢彩的玉器,被她的美国丈夫一眼相中。于是,所有的陈年旧事都被打包尘封起来,珠辉,不,茱迪获得了新生。
遇见沙漠时珠辉正全神贯注地对付餐盘里的牛排。沙漠叫她,珠辉。珠辉抬头,时间有一秒钟的定格,然后珠辉鲜活起来,眼里射出细碎的光芒。
沙漠已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刚刚和这幢大厦的某家公司签好了一个合同。珠辉一边微笑着倾听,一边姿势优雅地切牛排。她没有问七年前的那次偶遇,她愿意相信沙漠之前一直呆在上海,更不会去做有钱女人的小白脸。她还想起了那个在上海的女人,她和沙漠之间,是不是有过纯白的爱情?
他们谁都没有问谁的过去,也没有提那段疯狂的岁月。
然后沙漠抓住了珠辉的手,情绪一瞬间就被点燃。珠辉闭了闭眼睛,欲望的沸腾,是没有办法的事。
汗水的交织,欲望的充斥。眼前的沙漠与过去的沙漠终于重叠了,珠辉从心底里发出一声喟叹,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他。然后沙漠沉沉睡去,昨晚他喝了太多的酒。珠辉整理好最后一颗钮扣,审视着熟睡中的沙漠。他睡着的样子真好看,男人怎么会越老越好看?房间里有一面镜子,珠辉一转头,就看到自己的影子,单薄,瘦削,妖艳,眼里却有火,在空洞地燃烧。
珠辉拿过沙漠的皮包,从里面找出那张签好的合同,然后她含着浅笑,就那样一下一下的,将那张合同撕得粉碎,再扔入马桶,按下水闸。合同的碎屑,和着印章,身份证,一大堆证明着沙漠身份和财富的东西,只拥挤着在漩涡里打了一个转,便统统消失不见。
这么做毫无意义,甚至不如一个小孩的恶作剧。珠辉这么想着,很想放声大笑,眼泪却溢了出来,在脸上流出浅浅的沟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