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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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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说认为中国人的家庭伦理生活能够给人以情志方面的安慰勖勉,因而具有宗教的作用。这种作用在西方社会是由宗教承担的,而在中国是由道德承担的。但“道德代宗教”对于解决当今道德、宗教理论中的一些重大难题时,显现出其局限性,梁漱溟的理论值得商榷。

【关键词】梁漱溟 “道德代宗教观商榷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的提出

“道德代宗教”观提出的一个重要前提。道德代宗教的问题,是梁漱溟在研究中国文化特点时提出来的。他提出这个观点时,把常燕生在《中国民族怎样生活到现在》中从地理历史角度得出的重要结论――中国缺乏宗教的观点作为参考,可以看出,梁漱溟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是在中国缺乏宗教的前提下进行思考的,带着这种思考,梁漱溟得出了他的著名的“道德代宗教”的观点。

“道德代宗教”观的提出以及其根本前提。梁漱溟从“伦理本位的社会”来透视“中国文化之特殊”性,对其得出儒家“以道德代宗教”“礼乐有宗教之用”等论断,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根本前提。当然,梁漱溟也从宗教与人、与人类社会秩序起源的关系来作为其论据。他曾指出:“中国原始宗教,大抵是于人事有关的神祗崇拜及巫术之类。这样,使中国老早已接受了现代世界‘人’的观念。”既然中国的原始宗教即有着人的因素,而不是像埃及、印度那般梦想着未来的天国,那么这种原始宗教也就涵蕴着被人文替代的可能性。梁漱溟坚信孔子儒家有一种内在精神,即相信人都有理性,人类可以信赖人类自身。而这正是宗教所没有的思想特质。

在梁漱溟看来伦理本位的社会具有宗教的功能,即所谓道德代宗教。他认为,伦理并不是宗教。因为任何宗教都是以超越常识为背景的,而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追求出世,一心探讨的只是人生的实在问题。显然,梁漱溟提出道德代宗教,表明道德和宗教是同类的东西,因为只有同类的东西才能替代,在梁漱溟看来,在西方社会中这种作用是靠宗教承担的,而在中国这种作用是由道德承担的。然而在当今社会,道德已然不全是梁漱溟先生所言之道德,宗教也在时代的变化发展中有了新的变化。如此,知晓当今时代之道德、宗教之含义以及二者之关系显得重要起来。

道德、宗教含义的论述以及二者的关系

道德的含义及本质的辨析。道德的含义及本质是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道德在阶级社会中发挥了了意识形态的作用,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的对立,统治阶级把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作为实现其统治的手段,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道德作为意识形态是事实,但是这无法从中找出道德的本质属性。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否定性的概念,用来批判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奴役,如果我们把这种否定性的概念作为道德的本质及含义,就是一个错误。

“道德就是这样一种具有文化性、价值性、应然性、实践性的社会文化现象”①,道德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中,道德的形成不是从上到下的简单论证和教化,而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通过约定俗成、践履而逐步形成的。离开人民群众,道德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再说,脱离群众的道德,是一种假道德,而非真道德。

总之,道德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念和善恶观念,它的标准仍然要以它是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代表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为前提,而不能以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和社会利益作为标准。

宗教的起源、本质及其基本特征。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的,而是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于宗教的起源和形成,我们只能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与此相适应的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水平方面找到真正的原因。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指出“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②,实际上指出了那些因自然的社会的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掌握自己命运,便把自己交给了上帝,把自己的本质异化为上帝,由此产生了宗教。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绝不是又可以用其它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③从这一意义上说,宗教本身既无内容,又无本质,但是如果从这一虚构的本质的物质基础角度看,只有到各个时代的物质条件中去寻找。

首先,宗教与哲学、科学等意识形态不同,宗教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的;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宗教被看成是对某种支配人们日常生活而又采取超人间形式的外部力量的信仰”④,这种信仰的基本特点是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和社会力量超人间化,然后对这种超自然、超人间化的力量进行信仰,这种信仰是无法被感知的,也无法被社会实践证实。其次,宗教大多追求的是来世的幸福;再次,宗教以严格的组织,固定的宗教职业者和规范的礼仪使自己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

道德与宗教的关系的辨析。在前文已谈到,道德是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通过约定俗成、践履而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善恶观念,在本质上不是意识形态,只有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才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结构上,因此谈论道德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是在道德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结构的基础上来展开的。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和宗教同社会意识形态都有极其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二者联系十分广泛,而且经常相互影响。这二者之间既有相一致、相统一的一面,同时也有相斗争、相隔离的一面。同一面就是二者的结合,产生宗教道德,二者斗争,导致道德与宗教的分立,各行其道。

在道德与宗教的起源上,不存在谁决定谁,因为它们都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都是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至于二者的产生谁先谁后的问题,本文支持道德先于宗教产生的说法,因为人类产生后,原初性的集体关系的调整是靠道德来完成的,也就是说,这种简单的生产关系的调整需要道德、仰仗道德。而宗教的原处形态即原始崇拜、图腾崇拜等活动,是在道德无法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明现象后才出现的一种对自然的崇拜现象。如此看来,道德和宗教是相互联系而又相区别的,尽管道德先于宗教的产生,但是宗教在形成后对道德也有影响,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把宗教等意识形态上升为统治阶级道德,制约影响人民群众的行为。同时,宗教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也必定会借鉴吸收道德中能和宗教结合的部分,使得宗教道德化。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在当代社会中的思考

梁漱溟道德代宗教观是一个值得探究的命题,在上文已经提过,梁漱溟的道德代宗教是在他深入研究中国文化的特点后得出的结论,立论基础是中国没有宗教,中国以儒家伦理本位的思想代替宗教,即是以儒家的道德观念代替宗教,因为儒家的道德观念和宗教的作用相似。而这个命题在当今社会中难以找到生存的土壤,他的这一命题只能限于以儒家伦理为其统治阶级意识的阶级社会中,当今社会,儒家伦理道德虽为道德内容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它对人们的影响已经不及以前那么深远,它也不再作为统治阶级的阶级道德。如此,那我们是否可说在当今社会中梁漱溟的道德代替宗教的命题过时了呢?这更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如果我们继续沿着梁漱溟的道路来理解,那么,以儒家的伦理来代替现有的宗教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因为这个命题本身就是错误的,以旧瓶装旧酒来解决新问题,这是形而上学的表现。那么我们可以来一个假设,把梁漱溟先生所言之道德变更为本文探究之道德,即以新瓶装新酒,道德代宗教变得有意义起来,而这种假设变为现实有无可能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道德是无法代替宗教的,上文已谈到,道德在本质上不是社会意识形态,它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而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两者属于不同的质,以此质替换彼质,恐难实现,道德和宗教虽然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它们仍然属于不同的质,有着严格的区别。

对宗教来说,“宗教林林总总的内容总体上构成一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体系”⑤包罗万象的宗教观念最终的目的是为人生提供一种引导,它用一种幻想的方式构造出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超自然的领域,并且把它作为崇拜对象。而“道德表现为一种具体的社会意识”⑥。道德涉及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它调整的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具体的利益关系问题。(作者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政治法律经济系副教授)

注释

①肖群忠:《伦理与传统》,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5页。

④赖永海:《宗教学概论》(修订版),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4页。

⑤⑥罗竹风:《宗教学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12、2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