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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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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产业项目攻坚战的第一年,作为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的有效平台和载体,黑龙江省高起点规划、强力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搞好配套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功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当前,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态势良好,工作力度空前加大,园区规划日趋完善,落地项目成倍增长,资金投入大幅增加,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增强,但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尚未形成统一规划以及管理体系不理顺等问题。对此,结合省情,抓住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借鉴先进省(市)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一、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全省产业园区数量偏多、规模偏小,没有真正形成产业集群。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各类开发区169个,其中,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11个,经国家批准的省级开发区25个。事实上,全省各类开发区数量还要更多。地方和部门都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纷纷建立属于自己的园区。纵观全省,大小园区建设不仅过多而且过于分散,造成产业园区经济规模过小,难以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难以发挥产业集聚作用。据省商务厅统计,全省开发区中,GDP超过300亿元的只有哈尔滨高新区和大庆高新区。2010年,全省开发区GDP总量是4022亿元,不及苏州两个产业园区之和,而广东省仅一个广州经济开发区GDP就达3425亿元。

(二)全省产业园区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经比较,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园区投资强度、基础设施投资远远低于国内先进产业园区水平。以哈尔滨高新区为例,2010年实际投资强度为50亿元/平方公里,而上海张江高新开发区是160亿元/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哈尔滨高新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约12亿元/平方公里,其投资强度、基础设施投资在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大庆市16个工业园区规划面积688平方公里,开发83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投资89亿元,省内大多数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在8000万元至1亿元/平方公里,这与国内先进产业园区比标准很低。据查证,苏州工业园区初期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400亿元,集中建设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厂、集中供热厂等,实现高水准的“九通一平”。

(三)全省产业园区建设的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问题比较突出。纵观全省,地方政府、园区都面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园区建设资金、企业资金紧缺等问题。哈尔滨开发区、大庆高新区、利民开发区等批准规划的土地早已建设开发完毕,急需扩区。与此同时,一些产业园区土地资源浪费惊人,一些引入的企业“圈地”,目的就是奔着廉价的土地资源而来。多数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紧缺,园区内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资金矛盾突出,融资困难;有的园区引入的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生产方式粗放,市场一变化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压力;开发区所在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全省产业园区现行的管理体制不理顺、管理权限弱化,管理条例难以出台。在开发区的管理上,目前没有统一的模式,多数开发区是由当地政府设立管委会进行开发建设管理,也有的由其他部门代管。有些管理权、审批权没有完全下放或委托,特别是中、省直部门如土地、工商、质监、税务等管理权限的委托或授理更是无法到位,导致开发区管理和协调难度加大。高新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园区现有管理体制国家是由科技部、商务部分别管理,省里相应由科技厅、商务厅负责。由于省商务厅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时,各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始终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因此至今没有完成对 “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的制定。

二、加快推进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编制和完善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应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及能源条件、产业基础和特色,科学编制和修订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并与“十二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紧密对接,集中管理,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借鉴哈尔滨市将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做法。对老园区已有的规划重点在完善上下功夫,突出产业定位、功能特色和资源整合;对新建园区要树立现念,广视角、高站位、高标准地搞好规划布局。建议省发改委牵头组织一批专家和开发区管理人员,对 “哈大齐工业走廊”5个重点产业园区规划,逐一评审,实现“产业园区建设定位准,标准高,质量好的局面。

(二)加紧研究和实施园区整合、区位调整、扩区和升级工作。黑龙江省应通过整合土地、产业、招商等资源,提升规划园区的建设水平,形成产业明晰、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开发区发展格局。哈尔滨高新区、大庆高新区应尽快与土地、规划部门配合,进行开发区区位调整,把不属于高新产业的部分调整出去,增加园区实际土地面积。其中,哈高新区现有区位内已没有可利用的产业发展空间,急需重新划定一块区域以补充被非高新产业占用的土地面积。新规定的区域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同时,应积极做好国家级开发区扩区方案的争取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土地规划部门应积极协助园区完备扩区方案,沟通上下,争取国家早日审批。建议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对现有园区的包装扶持,继续协助地方,将亟待升级的园区尽早升级为国家级园区,从而争取享受国家级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积极化解土地制约。黑龙江省应将建设用地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重点扶持哈大齐重点园区,积极支持其它产业园区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势大项目。千方百计盘活园区内的存量土地,通过税收等杠杆逐步淘汰占地多、用地少、效益差的项目,鼓励产业园区实施落后企业退出机制,把被浪费的资源整合出来以续利用。推广大庆高新区集中建设“企业公寓”的做法,既节约土地,又便于形成产业集群和基础设施功能配置。鼓励地方和企业积极改造盐碱地为耕地、草原、林地,实行“占一还一,或占一还二”,即改造一亩盐碱地,由国家增拨一亩或两亩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指标尽量向园区倾斜,建议探索建立工业建设用地省内调剂机制。应向国家建议将审批建设用地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由每年一次为多次,做到随时审批,适应园区建设的实际需求。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营造融资大环境,解决园区资金“瓶颈”。黑龙江省应设立省市县重点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基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各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资金的贴息。鼓励开发园区集中整治土地,利用整治前后的差价资金投入基础实施建设。借鉴重庆市设立“投资集团”的经验,通过国债、规费、土地、存量、税收“五个注入”,将零散静态的资产集中变为资本金,再通过银行、债券、股市、信托、海外“五个市场”运作,放大可用于园区建设的资本。发挥省、市两级政府在银企协作中的桥梁作用,加快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同开发区之间的诚信机制,辟建园区融资的主渠道。建立产业园区融资平台,省发改委应选出若干个大项目,经省投资担保公司审核,并为其作融资担保。建议出台全省开发区融资管理办法,从体制上解决开发区融资难的问题。

(五)尽快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商务厅、国土厅、财税、金融等部门,吸收部分产业园区参加,针对园区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出台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特别要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等方面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强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