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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牛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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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布莱恩特,勒布朗・詹姆斯,NBA的双雄,恰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代表。

以严谨态度对待自己职业生涯的科比,和天赋出众、懂得利用所有资源实现自己更大人生价值的詹姆斯,都以篮球为载体,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一个严肃,一个圆滑;

一个完成了从凡人到天才的蜕变,

另一个则是与生俱来的天才。

这一场斗牛,只有一个结论。

教会我们:汗水和天赋同样值得尊重。

鲨鱼

到达克利夫兰后,沙奎尔・奥尼尔的第一次新闻会充满了笑声。

而他最精彩的一个回答,甚至还引起了满堂喝彩:“我的座右铭很简单――‘为小皇帝拿到一枚总冠军戒指’。”

掌声平息后,一个意料之中的问题却让奥尼尔陷入了沉默――“在奥尼尔先生的心目中,勒布朗和科比哪一个更强?”

全场都想从奥尼尔的答案中找到头条新闻的标题,不过“鲨鱼”的回答却很平和。

“他们都说好事连成三,我与伟大的科比和韦德一起拿到总冠军,而现在我的职责就是和伟大的勒布朗・詹姆斯一起拿到总冠军。我们已经万事具备,只等启程。”

奥尼尔脑海中浮现出的,是训练馆中科比永不停歇的练习。

沙奎尔・奥尼尔和科比・布莱恩特,他们从不是同一类人。

当初在洛杉矶时,虽然他们都会在体育馆中挥汗如雨,但科比的卖力程度要比奥尼尔强得多。面对奥尼尔卖力的玩笑,科比只是淡淡一笑,这让“鲨鱼”觉得自己的幽默很没劲。

但勒布朗・詹姆斯却不一样,他的天赋比科比更高,所以不用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他是个开玩笑的好伙伴,每次都能对别人的玩笑报以热烈的回应。他不自私,不会像科比那样争夺出手机会,但当队友需要时,他会挺身而出,挽救比赛。

科比总是很酷,但詹姆斯平易近人。奥尼尔清楚地明白,后者才是自己的同类,如果三个人一起去夜总会玩,奥尼尔和詹姆斯肯定会一起冲进舞池,与民同乐。而科比这小家子气的家伙,一定头也不回地走进自己的专属包厢,把门一关,与世隔绝。

“在球场上,这家伙绝对是个好队友,可在球场下,谁愿意跟他相处?他的生活只有训练、训练、训练,好像除了篮球,别的事情都毫无乐趣。不断变强,这不是坏事,可是这样就失去了很多享受生活的机会啊。”在奥尼尔眼中,科比的严肃有时候没什么必要。

“但勒布朗就不一样了,他能听懂你开的每一个玩笑,甚至比我还能搞笑,这样的人可真不多见。起码在克利夫兰,我们能一起开开玩笑,飚飚舞,捉弄一下队友。这样的日子比面对着木头一样的科比惬意多了。”

“而且这个小家伙很懂得交朋友,他能和巴菲特、比尔・盖茨一起打高尔夫,也能和莎拉波娃拍写真,拍电影更是一把好手,任何人都得承认,《More Than A Game》比《科比进行时》精彩得多,有机会我们一定要合作冲击奥斯卡。”

那么,记者会上的那个问题,在奥尼尔心目中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在奥尼尔先生的心目中,勒布朗和科比哪一个更强?”

“如果非要我选择,我恐怕会选科比,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我无法做到的。”奥尼尔严肃地回答道。

高中时的科比,不如高中时的詹姆斯优秀,进盟后,他的选秀顺位也远远比不上勒布朗,但这恰恰是他最值得尊敬的地方――天赋不出众的科比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完全来自于自身的努力,对事业的不懈追求打造了当今联盟中最好的球星。

“最好的球星?我必须要加上‘之一’,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能忽略勒布朗,没错,他的天赋是很高,但谁能把天才当作一种罪过,而不是与生俱来的财富奥尼尔?”又开始挤眉弄眼了。

打分

某一天,ESPN的七位篮球专家被召集一堂,在ESPN的会议室里,他们围坐在桌子旁边,显然不知道老板把自己叫过来的目的是什么。

正当他们交头接耳时,门开了,ESPN篮球的主编拿着一叠纸走进来,分发给各位在全美最具影响力的专家。

“天哪!”克里斯・布罗萨德第一个看到了纸上的内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不会吧!又是这种事?!”

“每次答完这种难题,我的头发都会变得更少!”这时本来就有些秃顶的斯库普杰克逊与克里斯-谢尔丹和克里斯・布罗萨德马上同病相怜地一起点头。

其他专家也手足无措地看着自己面前那张薄薄的纸。“为什么?为什么每次这种倒霉的事情都会落到我们头上?”

那张纸听不到他们的抱怨,静静躺在桌上,长长的表格上面,印着醒目的标题:

“勒布朗詹姆斯VS科比・布莱思特。”

即便专家们再不情愿,工作人员依然冷酷地转达了这次策划的概念:

“上一次我们所做的调查很受欢迎,人们都想看看权威们的看法跟自己有何不同。大家都知道,现在经济不景气,我们也需要更多的噱头来吸引点击率。”说到这,主编手一摊,一副“不关我事”的表情:“不然怎样?还是你们谁能主动提出减薪,和我们共渡难关?”

主编话音刚落,只见桌子旁边的诸位专家纷纷低头,奋笔疾书起来。

主编脸上露出了一丝狡猾的笑容:“还得提醒各位,请把你们选择的理由罗列出来,越精彩越好,有奖金!”

说罢转身出门,房门轰然关起,留下了绞尽脑汁的六位专家。

两个小时后,门再次打开,主编大人端着一杯咖啡施施然走了进来,看着屋里衣衫散乱、像刚从一场战争中归来的专家们,欣慰地笑了。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大家讨论的结果……”

参与人

HA:HenryAbbott亨利・阿伯特

JA:J.A.Adande J.A.阿丹德

CB:Chris Broussard克里斯・布罗萨特

JH:Jemele Hill杰梅尔・希尔

SJ:Scoop Jackson斯库普・杰克逊

JR:Jalen Rose贾伦・罗斯

CS:Chris Sheridan克里斯・谢里丹

谁的绰号更好?

布罗萨德的解释:“黑曼巴”显然比“皇帝”和“天择之子”更好,但科比的绰号远不及詹姆斯的具有认知度。加上詹姆斯的绰号具有更强的品牌效应,“皇帝”比“黑曼巴”更像商业品牌,就像“飞人”优于“人类电影精华一样”。

谁会赢得英语拼字比赛?

希尔的解释:科比能讲多国语言,所以我觉得拼单词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谢里丹的解释:如果不是指定英语的话,我觉得詹姆斯的中文拼写肯定比科比好。

退役后,谁的生活将更丰富多彩?

布罗萨德的解释,勒布朗的爱好更广泛,性格也更外向。而且他具备许多超级明星欠缺的商业头脑,离开球场后,他将成为像“魔术师”那样的商业英才。

谢里丹的解释:据我观察,勒布朗比科比更善于吸引大众的注意力,而且他比科比更喜欢展露自己的个性。当然勒布朗的智商也很高,这些东西足

以使他四十岁后的人生丰富多彩。

谁将赢得100米比赛?

谢里丹的解释:勒布朗。因为他的步幅更大――这也是他面对防守者时,总能利用爆发力极强的第一步成功突破的原因。在100米赛跑中,科比的起跑显然不占优势。

阿伯特的解释,我猜是勒布朗。但我不能确定,不然我们把他们拉到一起比一次?

谁将赢得摔角比赛?

布罗萨德的解释:这两个家伙都不是玩摔角的料。科比显然有斗士的勇气和信心,但我记得雷吉・米勒和克里斯・柴尔斯都曾在赛场上揍过他。当然,勒布朗也不是“暴走”杰克逊(摔角明星),但我还是会选他,他至少拥有30斤的体重优势。

阿伯特的解释:从身材上看,勒布朗能杀了科比。但我不认为勒布朗真敢这么干,因为你不能确定科比会不会在八角台上拿出自己的杀手本性。

谁的橄榄球打得更好?

罗斯的解释:我选科比,你们看看,勒布朗甚至连NBA的裁判都推不动。

马里昂高中的科比和圣文森特-圣马丽 高中的詹姆斯谁更好?

杰克逊的解释,勒布朗所在的高中本来在全国默默无闻,他加盟后,圣文森特-圣马丽高中成了全国第一,这足够说明问题了吧?

至今为止,谁的职业生涯更成功。

布罗萨德的解释:科比。他拿到了四次总冠军,勒布朗的个人表现绝对显眼,但没有戒指足以证明他做得还不够。

杰克逊的解释;没错,看上去科比的总冠军帮了他的忙。但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有别的纪录至今未被打破。比如对猛龙的81分,对小牛的62分和对尼克斯的61分。詹姆斯被霍华德挡在了总决赛大门外,而科比却在门里战胜了霍华德。

谁的职业生涯将更伟大?

谢里丹的解释,这鬼问题实在太难了。我只能说,勒布朗还年轻,他表现出来的潜质让他赢了这一局。

退役时,谁的MVP数将更多?

希尔的解释:说实话,科比这些年打得都不错,但当沙克在他身边时,MVP都被大家伙抢走了。但勒布朗不可能会被球队中的任何一个人抢走风头,而且现在两个人的MVP数已经一样了。

谁更像乔丹?

杰克逊的解释,如果跳出篮球的范畴,勒布朗的市场价值、公众认知度和形象更符合联盟对乔丹的刻画。但单从篮球上看,科比就是他所处时代的乔丹。

你想把谁召进你的球队?

布罗萨德的解释:真难啊,你会选谁?对队友苛刻到极致的强势男?还是那个爱讲笑话的强壮男?

一对一,谁赢?

布罗萨德的解释;我不知道这两个家伙谁能防住谁。勒布朗的速度够快,而且足够强壮,他可以背身单打科比。但科比的防守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他的小动作和垃圾话很有效。而且他的跳投更好,反应也更快。

只剩24秒,落后两分,球交给谁?

谢里丹的解释:我跟过许多湖人队的比赛,所以可以亲眼得见,许多科比最后时刻掌控进攻,帮助球队反败为胜的时刻。

你信任谁的最后一投?

希尔的解释;科比的杀手本色简直酷毙了,虽然勒布朗曾绝杀了魔术,但我还是会选择绝杀次数更多的科比。

谁更好?

杰克逊的解释;勒布朗。因为他的领导才能太突出了。我们都见证了他在七年间使骑士队脱胎换骨的过程,在这个年代,好球员的定义就是:能将球队的实力提升到最高的人。

曲终

2014年6月24日,麦迪逊广场花园。NBA总决赛第七场,纽约尼克斯对洛杉矶湖人。

比赛尚未开始。

双方球员在球场上热身,看台上人声鼎沸,卖爆米花和饮料的小贩在人丛中挤来挤去寻找买卖。

看台被紫色和白色的球衣划成两部分,当然,白色的比率远远大于紫色。

而几乎所有的白色球衣,都是同一个号码――23,在号码上面,赫然印着代表当下世界篮球最高水准的神级符号:

“JAMES”。

喧闹的人群中,坐着一对父子。

“嘿,MVP,仔细看着吧,这可能是你人生中看到的最伟大的比赛!”不那么年轻的父亲显得很兴奋。

“哦。”身穿尼克斯主场球衣的小男孩正值爱跳爱闹的八九岁,却并没有父亲那么激动,而是极用力在球场上搜索着什么。

如果你转到他的身后看看,就会发现他身上的球衣其实与众不同,本应印着“JAMES”的地方,却只有三个字母:MVP。这是父亲对他的昵称。

“在找什么?”父亲注意到儿子的关注度显然不在尼克斯这一边。

“24号。”

“算了吧,儿子,那家伙已经老了,难道你想尼克斯输吗?”父亲有点儿恼火。

“不,我是纽约人,爸爸。但我也爱科比。”

父亲无奈地笑了:这小家伙,简直跟自己一模一样。“可是,怀着矛盾的心情,你就没办法好好享受我们的主场了!”

男孩沉默,过了片刻才开口。

“爸爸,能再给我讲遍那个故事吗?”虽然从三岁以后,那一直就是他睡前故事的首选。

“乐意效劳。”父亲显然也很喜欢怀念那段永远讲不腻的故事。

“那是在五年前,当时你只有三岁多,所以错过了那两个奇妙的夜晚,太可惜了。”每一次,父亲都会以这种“真是遗憾,我却在现场”的炫耀性语气开始。

男孩早已习惯,配合地做出“生不逢时”的遗憾表情。

父亲看着球场,任周围的喧嚣将自己带入回忆。“那 天,也是这么多的人。当时的尼克斯是支烂队,虽然我们纽约人对篮球始终有巨大的热情,可那几年却被尼克斯折磨得够呛,看球的人也越来越少。可那一晚,却全场爆满,不过,人们来看的,却是对手的球星。”

“谁?”早知答案的男孩明白怎样的问题能使这个故事继续发展。

“勒布朗・詹姆斯。当时他还在克利夫兰,那是个小城,小到永远不能获得总冠军,所有纽约人都盼着他能来尼克斯,大都会就要有大巨星。所以,每当骑士队来纽约比赛,我们总会在现场打出标语,劝说他站到我们这边,至于比赛结果,反而不是大家最关心的。”

“人们毫不怀疑他能帮助尼克斯赢得总冠军,每个人都觉得只有纽约这种大城市才能配得起他的身份。而勒布朗也知道球迷想要什么,每次到纽约比赛他都会竭尽全力,因为无论输赢,他都是麦迪逊的王者,没人会因为尼克斯输球嘘他,也没人会因为骑士输球嘲笑他。”

“能在麦迪逊做到这一点,可真了不起啊!”男孩一副“那可真带劲”的表情。

“没错,在这里,人人都爱勒布朗。”父亲微笑着,继续他的故事。“那天晚上,他拿到了52分、11次助攻和9个篮板――如果不是联盟在赛后修改了技术统计,减少了一个篮板,这本该是个‘三双’:但没人在乎,整个麦迪逊像赢球一样为他欢呼,球迷们高喊着祈求他能到尼克斯打球,老板甚至还想为他扩建球员通道和出口――结果你也知道,他终于来了,帮我们赢得了总冠军。”父亲长嘘了一口气,双手摊开,表示“故事结束了。”

“爸爸耍赖,你还没讲完呢!勒布朗为什么会在那场比赛里爆发?”男孩例行公事地追问。

“你说这个啊!那当然是因为科比在两天前刚刚在这里拿下了61分!”父亲很满意,因为这才是故事的高潮。

“61分!这可是麦迪逊这个‘篮球圣地’的得分纪录啊!乔丹最多也只不过拿下了55分,结果科比和勒布朗,这两个家伙在两天时间里就分别超越了‘神’的纽约秀。真可悲啊,‘圣地’却成了别人闪耀光芒的舞台!”父亲口中唏嘘,脸上却是一副热血到死的表情。

“我们的人肯定恨死科比了!”男孩不禁为自己的偶像担忧起来。

“真是个傻瓜!你知道在科比得到61分后,全场都起立为他鼓掌吗?你知道当时我们都在把自己的想法喊出来吗?”父亲失笑。

“什么?”

“MVP!MVP!”没错,只有他,能当得起对手球迷的这般赞誉!父亲一边轻声地呼,一边用手抚着男孩背上的字母。

“爸爸!”

“什么?”

“科比和詹姆斯,谁更厉害?”

面对这个最容易、也最难找出答案的问题,父亲没有选择任何一个名字。

“在他们的时代,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互相成就,大概缺少了任何一个人,剩下的那个都会觉得很寂寞吧!”

突然,灯光熄灭,球员入场。当湖人队最后出场的科比现身时,全场球迷放下手中“LBJ23”的牌子,集体起立鼓掌。

科比微笑地挥手,既有风度地将更多光芒留给了即将出场的勒布朗,这是敌人对敌人的尊重。

勒布朗・詹姆斯出场,掌声雷动。他走到科比身边,二人用力拥抱后分开。

笛响,跳球。一场没有失败者的人生对决,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