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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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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就高校助学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问题主要有贫困生认定缺乏有效性,部分贫困生诚信缺失,以及感恩意识淡薄等。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 高校 助学金 问题 对策思考

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高校扩招,高校贫困生人数大幅增加,据统计各高校贫困生人数比例已达25%。2007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大对在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但各高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发现在贫困生的认定及后续教育管理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旨在探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贫困生的界定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称“贫困大学生”,是指那些因家庭经济困难,仅凭自身努力无力完全支付在高校期间费用,以致月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一般大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特别困难学生”。这个定义有四个条件。第一,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住宿费的大学生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仅凭自身努力无力完全支付在校期间费用。这个费用主要包括三大支出,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第三,月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于生活保障线,这样就不会在什么是生活基本用品上产生争议。第四,经济困难学生是一般学生。他们既可以不是享有特殊待遇的英烈子女,又可以不是成绩优秀的三好学生,他们是范围最广泛的一般学生。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定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目前助学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目前贫困生认定基本模式仍然是“学生申请——学校审批”,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如符合条件,可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认定过程中,根据国家的文件,组成由辅导员与班级学生参加的评议小组对其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交由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方能初步确定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在公示最少五日无异议之后,正式认定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然而,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的难题:(1)认定标准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2)对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缺乏有效鉴别,有的贫困证明存在较大的水分;(3)依据学生评议小组的结果存在一定的非科学性。

2.贫困生“等、靠、要”的思想。

2007年以来,我国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上投入很大,其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相较于奖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学金的获得限制很少。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助学金就像是免费的午餐,很具有诱惑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争相申请的局面,也增加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与此同时,无偿的资助容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赖思想,导致其社会责任感的减退,对其他学生造成不好的示范效应。

3.贫困生的心理压力较大。

贫困大学生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使他们比其他大学生面临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和焦虑,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和人际交往方面的问题,从而对心理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首先,贫困大学生心理发展面临着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挑战。我国当前社会文化环境的重大变迁和震荡所带来的多种价值观的冲突及就业压力等,使得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困扰和所诱发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突出。其次,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社会阶层分化造成的贫困生经济困难,容易使贫困大学生形成心理上的紧张、焦虑和自卑情结。特别是因此而导致学业上失败时,更容易造成恶性循环,使得问题持续加重。再次,贫困生往往肩负着家人的全部期望,是全家改变目前贫困状态的希望。因此,他们一旦在学习或者其他方面表现不理想,就会产生内疚感。而对于学习资源的获得,他们往往要落后于其他的非贫困同学。同时,许多贫困大学生除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要寻找可以维持自己学习的经济来源。这些种种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贫困生的心理压力比一般学生要大得多。最后,矛盾心理突出,最主要是自尊心和自卑感的矛盾。由于受到现实处境的影响,贫困大学生往往不能十分积极地客观地看待一些问题。有的同学把贫困看成耻辱,给自己带来无形的压力。有的不能正确处理自己、社会、他人之间的关系。这些矛盾心理的产生主要原因不仅仅是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它实际上是与社会贫困阶层的生活状况相伴随的“贫困文化”现象遗传到青少年身上的综合性反应。

4.部分学生诚信缺失。

近年来,国家对高校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多,尤其是对大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大幅上升,比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当然还有来自社会各界的资助,其中不少资金是用来资助贫困生的。可是不少非贫困学生却在想方设法争夺这块“蛋糕”,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伪造贫困事实。目前贫困证明存在造假现象。有些人制造假证明,而有些人通过搞关系、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取贫困证明。有些地方政府不负责任,根本不问事实随意签发贫困证明。究其原因,贫困证明的签发与其利益无直接关系,一张纸、一个盖章、一个签字就给打发了,当地办事部门不要负什么责任。

5.部分贫困生感恩意识淡薄。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感恩内涵,但近百年来,我们以“封建”和“落后”为由逐渐忽略甚至丢失了感恩美德。同时在应试教育的高压下,父母只关注子女的学习,成绩好就能“一俊遮百丑”,结果造就了子女的冷漠和麻木,使他们不知感恩,不知回报。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失范及物欲膨胀的环境使得一些涉世之初的大学生趋于功利化,让他们更喜欢索取而不是付出。这种实利化、物质化和工具化的人际关系弱化了学生对传统美德的追崇,使感恩这种美好的东西在他们的身边悄然溜走。而贫困生比一般学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有的贫困生就有着更多的埋怨与不满,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所以当国家大力资助贫困生时,有的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还有部分贫困生感叹自己出身不好,从而忘却对自己父母的感恩。这些情况致使部分贫困生不能与人为善,只知被爱,不知回报;对国家、社会给予的关爱认为理所当然,只知接受,不知责任;对自身缺乏反省,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社会角色,不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感恩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应有的举动。

三、助学金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1.对学生所在地贫困生认定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有两级部门的证明,一是村委会(居委会)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后提交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批。把好第一关尤为重要。在对贫困生家庭收入评估问题上应该责任到人,最好实行贫困证明的签发人负责制。此负责人应为村委会(居委会)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如出现伪造行为,可追究其责任。

2.高校实行随机调查制度。

要对每个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所花费的成本会很大。高校可实行随机调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分区域对贫困生的家庭进行随机性的调查。此调查有三种方式,一是委托乡(镇)或街道办民政部门进行;二是委托学生的毕业中学进行调查;三是高校可利用暑期社会实践的机会进行家访。当然高校进行随机调查必须有政府部门的支持,最好要有相关的制度保证。

3.与现有勤工俭学制度结合,建立助学金与社会服务相挂钩的政策。

这种制度的建立有以下好处。第一,可以部分解决贫困生认定困难的问题,因为有的“伪贫困生”只是希望得到助学金,而对于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却存在一定畏惧心理,不想劳动或是不愿因参加勤工俭学而占用自己的时间。第二,通过勤工助学这种方式来完成对真正贫困生的资助,给他们提供锻炼机会,缓解其心理压力,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第三,大力拓展校外的勤工俭学岗位,可以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的三赢,也为贫困生的就业创造一个新的途径。最后,规定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要进行一定的社会服务,例如到敬老院进行一些爱心活动,这也是强化感恩教育的一个途径。

4.完善班级评议制度及建立学生信用档案。

辅导员与班级学生参加的评议小组对其材料进行评议也是助学金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议小组由学生代表组成,其评议结果对贫困生等级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评议小组的成员要由班级同学无记名投票产生,同时对评议小组成员也要进行监督,可以建立意见收集制度。对贫困生及评议小组的成员进行无记名的意见收集,建立举报箱,以防造假行为。同时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对学生的信用行为要一一记录,如果学生不守信用,其记录就将永远存在其档案之中。还要有奖惩机制,如果学生讲求诚信表现突出就可优先考虑评奖评优或者公开表彰。如果缺乏诚信或者影响较大就给予相应的惩罚,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或张榜批评等。

5.在助学金实施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我们要以助学金为载体,将思想政治教育渗入其中。(1)开展自强教育。首先,进行必要的理论教育,使学生具有自强意识。要使他们认识到个人的真正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建立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其次,开展有效的实践教育。例如举行“优秀贫困毕业生母校行”等活动,让贫困生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组织他们举行相关活动,增强自信心,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再次,建立贫困生的组织,实现同伴教育。例如组织勤工助学协会,在这个团体里,同学们互相鼓励,共同提高,增强自信,实现自我的跨域。(2)开展诚信教育。为了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首先我们应将诚信教育与政治思想以及道德观、价值观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灌输诚信思想;其次我们应该营造明礼诚信的校园氛围,可以开展宣传、讲座等活动,利用宣传栏、广播站、校报等媒介进行教育;再次把诚信教育的内容有意识地渗透到贫困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地培养他们的诚信观念,让他们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了解诚信与个人成功的关系,确保诚信观念在其思想深处“固化”和“内化”。(3)开展感恩教育。通过各种活动,如志愿者活动、演讲、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结合各种节日,如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等,教会学生识恩、知恩、感恩、施恩。感恩的前提是要识恩、知恩,要认识到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天开始,我们每个人都沉浸在他人、社会、家庭及自然界的种种恩惠之中,享受着前人的一切劳动成果。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和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过我任何东西’”。学会感恩、报恩是要让学生知道,并非大恩大德的举动才是报恩,对别人点滴行为知道报答也是报恩;有感恩心可贵,有感恩行为更可贵,从而将感恩的心变成自己生活的行为,使感恩、报恩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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