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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8日,辽宁省丹东市法院对一起替人管教儿子,结果在一场因其醉酒而“恨其不争”的棍棒之罚下,该青年意外猝死的特殊命案进行宣判:命案涉及到的三被告――替人教子的厂长夫妻及受害者女友均被判刑。
几年前,鞍山市一位年轻的机关公务员因失恋打击而引发性格剧变:习惯借酒浇愁,且脾气暴躁,与同事、父母经常吵架甚至动手打人。在父母屡屡管教不成的情况下,他们在儿子“病休”期间委托多年的好友――厂长夫妻领走儿子帮其管教。在厂长夫妻恩威并施的帮教下,半年后,这位公务员回归到生活的正轨,还在当地找到了女友。但就在这位公务员准备和女友结婚,开始新生活之际,因高兴而再次喝得酩酊大醉时,被厂长发现并引起女友的极大不满,女友的母亲遂生中断婚约的想法。在这种情况下,厂长夫妻“恨其不争”,与女友动手殴打了他,结果引发其死亡。很快,三家成仇:死者父母憎恨厂长夫妇和女友家人,厂长夫妻与女友家人又因打人的责任问题产生推托而形同陌路。三方就此卷入到一场激烈的、相互敌对的人命官司中……
挚交委托:异地厂长替友
管教“失恋成疾”的儿子
2003年初,时年24岁,家住鞍山市郊柳山镇的朱小茂从部队复员,被分配到鞍山市某扶贫工作办公室工作,成为正式的国家公务员。与此同时,他在当地的女友中专毕业后也被分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在家里人看来,两人未来的生活有着美好的前景。
然而,女友刚上班不久,就爱上了别人,坚决提出分手。朱小茂痛苦不堪,无论他怎么苦苦相求,女友仍决绝地留给他一个背影,投入到了别人的怀抱。终于,深受打击的朱小茂一下子病倒了。
一场为期半个多月家中的蜗居生活后,朱小茂仿佛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他怀疑一切,否认一切世间的真情。为了麻痹自己,他几乎每天都在精神颓废的状态下借酒浇愁。有时同事聚会时,他总是不可避免地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是痛哭流涕或者大声叫骂……
父母非常伤感,感觉这孩子是越来越难管了!他们没想到的是,在以后的生活中,儿子的性格朝着更糟糕的方向下滑:他脾气变得更坏,而且像得了酒精依赖症似的,每天都喝酒,一喝是必醉无疑。关键的问题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朱小茂常常大吵大闹,有时甚至开始动手打人!
父母越是管教,朱小茂越是反叛,性格暴躁的程度更是变本加厉。在后来的几年里,朱小茂脾气暴躁、酒后闹事的名声越来越大。本来,很多人都争着抢着地给他介绍对象,可这个时候却再也无人问津了。而相对应的是,即使是同事也不愿意和这种人交往。人们每见到醉态的他过来,都要退避三舍。久而久之,这种情感的孤独更无形地加剧其性格的恶化,到2005年,朱小茂的情况更是遭透了:严重酒精依赖,每次到外单位接待中总是逢酒必醉,醉后又总是大吵大骂。面对儿子酒后闹事的行为,父母伤心不已,更是一筹莫展。而且更可怕的是,朱小茂在醉酒后开始动手打父母,真正是无法无天了!
后来为了戒酒,苦心的父母曾多次找到领导配合工作,甚至也让其到医院接受戒酒治疗,但是收效几乎为零。这时,朱志前央求儿子单位领导说:“这孩子是有毛病了,让他休一休假吧,不然他会影响单位的工作的。”
考虑到朱小茂的性格变化有其令人同情的背景,所以领导安慰朱志前说:“让他病休治一治吧,什么时候好了什么时候上班,基本工资我们还照发给他。”
就这样,朱小茂在家休起了病假。本来,他的父亲想通过这种办法看住他,让他改好,尤其是管住他不让他喝酒,以便早日回到机关工作。可是,后来他发现,儿子根本就不听他的,机关不能去,整天呆在家里,反倒将脾气都撒给了父母,而且根本也管不了他酗酒的老毛病,这使两位老人不堪重负!最后,父亲终于认输:这儿子,说啥我也不管了!但做父母的不管,谁又能管得了他呢?!
朱志前左思右想,想起自己在二百公里外的丹东市有一个多年的老朋友,名叫李荣胜,41岁,是当地丹东长玉风机厂的厂长。由于他们本来就是朋友,朱志前又一直在帮风机厂销售一些产品,所以双方关系十分密切。身为厂长的李荣胜管人很有一套,朱志前曾亲眼见过他将本厂一些调皮捣乱的小青年管得服服帖帖,厂里的工人也对他是又敬又畏。朱志前琢磨着把儿子交给李荣胜管教一下。2006年11月的一天,李荣胜恰巧来鞍山跑业务,顺便到朱志前家里做客。饭后,朱志前叹着气对李荣胜说:“你领导有方,管人这方面也很拿手。你把我儿子带走吧,帮我管好他,因为他还要上班,毕竟还是个公务员啊。”李荣胜见老友一脸愁色,头发都白了不少,便拍着胸脯保证说:“大哥,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就带走他了,一定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你放心,我一定努力!”就这样,他将朱小茂带到了丹东市。一路上,李荣胜就对朱小茂约法三章:“到我那儿,一不准惹事,二不准喝酒。犯了哪条都得挨我收拾。告诉你,我可不是你爹,由你瞎掰!”
2006年12月1日,李荣胜带着朱小茂来到了丹东长玉风机厂。这个企业坐落在市郊区,面积近3000平米。
几天后,李荣胜给朱志前打去电话汇报说:“大哥,你儿子在我们这里呆得挺好,我安排在厂里做点零碎的事,这里有独身宿舍,我特意给他找一个单人房间,里面有行李、电视,吃的方面就在厂里,吃住的费用我全负责了。”朱志前感激不尽,连声道谢。
“改造”见效,厂长夫妻
帮“酒麻木”找到女友
由于朱小茂干不了重力气活,李荣胜只是让朱小茂打一点零工。当时,天气渐渐冷了起来,而朱小茂只从家里穿来一件外衣。李荣胜的妻子吕秀华就给他买来一身外套让他穿上。并告诉他说:“孩子,可要听话啊,好好干工作,你林叔叔会每月开给你几百元工资的。”而李荣胜也给他买来了一部手机。夫妇俩对自己的关照让初来乍到的朱小茂感激不已。李荣胜趁热打铁,郑重地对他说道:“话可再一次跟你说好了:我可是够狠的人,十个你爸那样的人加起来也没有我狠,要不然我也当不上这个厂长!你要是不老实骂人乱惹事,我可要不客气地打你!尤其是不能喝酒,要是我发现你喝了酒,我没有别的办法,一个字:打!”
从此,李荣胜总用一种严厉的眼神像老鹰一样盯着朱小茂。他说:“活用不着你干多少,你就是不能给我惹事,不能喝酒!”一日三餐,他也是和朱小茂吃在一起。有时厂里来了客人,李荣胜就把他带上一起吃,但是有一个条件:不准他喝酒,也不准他说自己会喝酒。李荣胜说:“酒桌上,你必须说自己不会喝酒,而且一滴也不能沾!”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让他在酒桌上眼巴巴地看着这位叔叔和别人一起推杯换盏,闻着酒香却不能得口,未免有些太残忍了!朱小茂自然是非常难受,想发作又不敢,因为这个狠叔叔不止一次地说:“要是你犯了规看我不打断了你骨头!”因此,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忍着,心里不快又不敢发作。一次,喝酒过程中,李荣胜上厕所时叫上了朱小茂一起陪着,他说:“孩子,是不是馋酒了?”朱小茂摇摇头,这时李荣胜说:“我就是用这种办法改改你的毛病,越馋你就越得挺住,那才是个男子汉,你挺住了,这个坏毛病就改了,你改了,我就乐了,我乐了,你爸爸也就高兴了。行了,你就多吃菜吧,补好身体,好好改了,我和你婶婶一起努力再给你找个漂亮媳妇……”
每次酒宴结束,李荣胜都对朱小茂鼓励一番。渐渐地,他感觉小伙子真的学好了,大有进步。这样,也就渐渐放松了看管。2007年春节前几天,李荣胜和妻子吕秀华又给他买来了一身衣服,鼓励他“战胜毛病、迎接新生活”。
可到了2007年3月的一天,朱小茂却在一天晚上自己偷偷地喝了酒,结果酒后又吵又骂。被李荣胜知道后,大发雷霆,重重地打了他几下。“胆子真够大的了,敢自己偷着喝酒!”然后,他将打人的事告诉给了朱志前。朱志前说:“只要不打坏他就行,你就教育他吧。”
后来又有一次朱小茂在偷着喝酒之后,骑着李荣胜摩托车上街兜风,结果一下将一个女孩给撞了,李荣胜不仅为此花了近千元钱修了摩托车,还赔了女孩2000元钱。这次,李荣胜又把他打了一顿。这两次事件后,李荣胜对他说:“你小子竟偷着自己用工资去买酒,下月不能再给你发了,攒着最后一起给你家里吧。不然你有了钱又去找酒喝!”
从此,李荣胜看管得更严,他干脆不让朱小茂在车间里干活,一直带在身边让他打杂。李荣胜走到哪里,就领他到哪里。即使出差,也尽量带着他。有几次,李荣胜回农村老家,也把他带着。吃饭的时候,李荣胜的父亲想让朱小茂喝一点酒,朱小茂每次都是紧摇头,说自己不会喝。
在这种情况下,几个月后,朱小茂基本已经改正了喝酒闹事的毛病。2007年7月,李荣胜当着朱小茂的面对妻子吕秀华说:“这孩子学好了,家里的父母也都高兴了,你看看在厂子左右或谁的亲戚,有没有合适的漂亮一点、性格又好一点的姑娘介绍一个。有了对象,他就更能变好了。”
2007年9月,在吕秀华的委托下,有人将工厂附近兰店乡的姑娘刘晶介绍给了朱小茂。刘晶21岁,长相漂亮。两人相处后关系一直很好。由于刘晶家里离厂子很近,朱小茂便常常来她家里。刘晶的母亲汪文艳很会做鱼,他想吃鱼的时候便来她家里。有好多次,刘晶的母亲汪文艳都给他酒喝,但他总是说:“姨,我一点都喝不了。”
在刘晶家里人看来,朱小茂毕竟是个公务员的身份,谈吐办事很有素质,于是对其很有好感。双方也就彼此相互有了信任。这时吕秀华和李荣胜对汪文艳说:“这孩子就是有时爱喝点小酒,但现在改了。”
由于朱小茂与刘晶恋爱中处得越来越好,朱小茂自然与刘晶一家处得很近了。有时他来吃鱼,就对刘晶的母亲诉说:“李荣胜叔叔有时因为我喝酒打我,我有时觉得也挺难受的。”汪文艳说:“他也是为了你好,肯定觉得你不争气。”
2007年11月16日,在李荣胜夫妻的主持下,双方在市内一家大酒店举行了订婚仪式。这天,朱小茂父母等家人、李荣胜夫妇及刘晶的父母相聚一起,气氛非常愉快。朱小茂家人当即决定在丹东给他们买了一处二手楼房,并说这是暂时的,“等这孩子彻底改好了毛病,再把这个二手房卖掉,然后再回鞍山机关上班,那时他们一起到鞍山生活。”
替人教子意外致死:三家
人反目成仇情何以堪
很快,朱小茂和刘晶开始张罗装修房子,两家商定,准备于一个月后结婚。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两人订婚仅仅两周之后,一场变故发生了。2007年11月30日中午,李荣胜的妻子吕秀华在厂内发现朱小茂自己偷着喝酒并喝得酩酊大醉时,便生气地上前质问他。由于醉态严重,他根本听不进话。这时吕秀华就生气地给刘晶打电话说:“朱小茂喝醉了,你快来照看一下吧!”
看到朱小茂喝得烂醉如泥,刘晶非常生气。她说:“你早就发誓说不喝了,眼看我们都要结婚了,你还这么胆大出尔反尔!”说完,冲动下的刘晶拿起一根细木棍抽打了朱小茂的臀、腰和腿部,并打了他两个耳光。边打边说:“真不争气,我对我妈早就发誓说你一点都不沾酒了,你真是不给我长脸!”但是,此时朱小茂还在醉态之中,并没发作,而是结结巴巴地自顾自地嘟哝了两句。
3点多钟,刘晶的母亲汪文艳打电话给女儿,听朱小茂喝醉后,也怒气冲冲地来到了他的宿舍。此时朱小茂仍有醉意,但已开始清醒,他知道自己“闯祸”了,便给岳母认了错:“妈,我对不起你们,我不长脸,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当时,醉态中的朱小茂说话舌头僵硬,让汪文艳更加生气。她教训道:“刚订了婚还有几天就结婚了,你就开始放肆了,婚后你还不天天喝个没完?我就说我女儿不能和你这种酒桶一起过!这婚我看是不能结了。”说着,她拉起女儿就走。
听说人家要解除婚约了,李荣胜夫妻非常着急。李荣胜立马吩咐妻子道:“请刘晶和她的母亲吃个饭,把话说开了,让朱小茂给他们认个错,好保住这个婚约。这个婚约要是黄了,坏名声传出去还有谁肯跟这小子过日子?他还不得打光棍!”
晚上6点多,吕秀华来到刘晶家里向她的父母求情,希望他们给朱小茂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她说:“这孩子原来脾气很坏,现在你看打他都能受住,说明他已经变好了,毛病还是能够改正的。”
见宋母气消了一半后,吕秀华便热心地请他们去厂里吃饭。“老林有个安排,我们在厂里请你们,也让朱小茂当着你们的面认个错。”
很快,他们一起来到厂里,吕秀华让自己的儿子把朱小茂叫来赔礼道歉,但朱小茂没有动,吕秀华气急败坏地到宿舍把他拉了过来。这时,朱小茂还未完全醒酒,但他还是硬着舌头给刘晶一家人认了错,表示改正。这时,吕秀华见他还是副醉相,气不打一处来,接过话再次教训朱小茂说:“看你这个醉样,我是在人家面前打了保票说你不再沾酒的,人家才肯跟你成了亲,你却这么不长志气!”一边说着一边操起一根塑料管抽打朱小茂的肩、臀等部位。当时朱小茂疼得叫出声来。
这时,在一边的李荣胜也气愤地夺过妻子手中的塑料管,一边骂着对着他抽打。当时,朱小茂的叫声很凄惨。这时,汪文艳说:“老林,别打他了。”李荣胜说:“不要挡我。结婚前我管他,结婚之后你们再管!”说完又打了他几下……朱小茂当即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李荣胜叫了几个工人将他抬回了宿舍。
谁知第二天,朱小茂就不能下床活动,只能躺在宿舍里。下午3点,吕秀华到宿舍看他,发现他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这才惊慌失措,连忙给刘晶打电话说:“朱小茂麻烦了,快过来!”刘晶跑来一看,朱小茂已经人事不省,便急忙打120急救车救援……很快,他被送到市医院进行抢救,抢救时间不长,便死在了病床上。
很快,朱小茂的父母听闻了噩耗,当即赶到丹东医院。看到活蹦乱跳的儿子已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朱志前夫妇从前对儿子所有的抱怨全部化为痛不欲声的悲哭。与此同时,丹东警方很快将李荣胜、吕秀华、刘晶三人刑事拘留。很快,法医对死者朱小茂进行了鉴定:“全身皮下出血面积达63%,相当于重伤操作程度,其死因属于生前外伤、饮酒等因素导致冠心病发作死亡。”
在此案审查过程中,朱小茂的家人认为李荣胜等三人打人的手段惨无人道,属活活将人打死,应为故意杀人,他们理应偿命。在民事赔偿方面,他们要求三被告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计50万元。而李荣胜在交待中,认为是刘晶在打人的过程中对死者的死亡后果起了主要作用。因此,李家与宋家的矛盾也因此骤然紧张起来……在检察院的公诉书中,刘晶被列为第一被告。至此,三家人为此反目成仇,往日的笑脸早已荡然无存。几方面曾多次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但根本无法达成一致。朱家人认为:你们活活将人打死,理应偿命。李家人认为:夫妻俩本着教育他的好意,只是出手重了一些,其死亡的后果属于意外。而刘晶家认为:自己实心实意地想和朱小茂生活过日子,由于疼爱打了几下,却进入监牢,实在是冤枉。
2008年7月,丹东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晶的辩护人辽宁昌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同子认为:“第一,刘晶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刘晶打完被害人后,被害人行动自如,语言表达清楚,正是由于吕秀华和李荣胜的重力殴打才导致被害人死亡。吕秀华和李荣胜没有及时发现被害人病重,并及时送医院抢救是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第二,刘晶的主观恶性很小,其出发点是教育被害人戒酒,是家庭内部矛盾。第三,刘晶有积极的抢救行为。第四,刘晶也是本案的受害方,其与被害人已订婚,被害人的死亡对她也造成了伤害……请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李荣胜、吕秀华的辩护人则表示:“几年前,被害人因酗酒而无法工作,其父母无法管教时,被害人父亲将戒酒教育的任务交给这对夫妇。他们把其当作家人,并给其找对象。被害人婚期临近之时,再次酗酒,并且对象要解除婚约,他们生气也就在情理之中,其行为是出于善良的帮助目的……”
2008年11月18日,法院下达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荣胜、吕秀华均为四年徒刑,判处刘晶有期徒刑三年。三被告赔偿朱家42900元。
朱家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们认为李家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总在与朱家消极对立,对受害方不尽怜悯之情。儿子死后,朱志前夫妻愁白了头发,常常以泪洗面,法院的判决不足以抚慰家里人,于是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尚无最后结果。但本案主人公朱小茂之死,给年轻人的成长及现代家庭教育都提出了新课题:对一些父母管教不好的问题青年,究竟应该怎样教育,委托给别人是否合适?即使可行,那么管教方式究竟如何才是恰当的?在本案中,被害人朱小茂在李荣胜夫妻以情动人、恩威并施的教育下,其行为也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改观。特别是在他挨打的过程中,他能认识错误,且没一点反抗或逃脱的意愿,他对李荣胜一家,对女友刘晶都是怀着一个惭愧的心理而在受到严重体罚的情况下不去挣扎对抗,这与本来他的对抗习惯大相径庭,这已充分表明他的脾气已经变得很好,李荣胜的教育还是有成功的一面。而问题在于,几人出手太重的体罚,导致其死亡,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染血的教育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