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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和还是性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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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结婚前就发生了关系,但是不知道算不算成功。我有,但是没什么感觉,也就是没有多大的兴趣。老婆说我对女人没“”是性格导致的,说我性格“娘”,所以不喜欢和女人做亲密的事情,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小编说:许多家庭解体时夫妻双方总是用“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之类的话语来搪塞,实际上多数是因为他们的“夫妻生活”不和谐。如果把婚姻比做穿鞋子,外人看到的只是表面,合不合适、舒不舒服,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从您的问题看,您不是排斥和异性发生,只是过程中没有办法得到。建议您到医院做详细的检查,看是否存在生理或心理方面的问题。

专家说:性生活是一个人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的集中体现,许多身体或心理方面的缺陷都会影响性生活的质量。也就是说,有一些人由于自己的个性存在着某些缺陷,不仅跟目前的配偶性生活不和谐,而且恐怕跟任何人在一起都无法拥有和谐美满的性生活。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最要紧的并不是抱怨对方或者盲目地学习,而应先去努力完善自己的个性。

从小娇生惯养、一直以自己为中心,这样的人往往会在性生活里苛求对方

有些人从小娇生惯养、一直以自己为中心,因此缺乏理解别人的能力,更不懂得宽容与谦让。这样的人在性生活里往往会苛求对方,一旦发生矛盾,就只会“针尖对麦芒”,不会主动让步和妥协,而且也很难在短时期内学会。由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会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从小生活在压抑的家庭或环境中,他们会在性生活中出现两个极端的表现

有些人自小生活在压抑的家庭环境或者社会环境当中,心里充满了灰暗的色彩,他们会在性生活中出现两个极端的表现。一方面,他们出于别人难以察觉的深深的自卑感,对对方的一切表现都会过分敏感,动辄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但又绝不愿意向对方表露,因为他们往往认为那是一种“乞求”;另一方面,为了保护自己自卑的心灵,他们往往会在性方面以攻为守,把自己在性生活中的一切不愉快和不适应统统归罪于对方,甚至因此向对方发动“战争”。这些人的共同特征是常常用争强好胜来掩饰自卑,或者以冷漠来维护自尊。

由于曾经遇到过种种挫折,有些人在夫妻性生活里也缺乏足够的安全感

由于在生活道路上曾经遇到过种种挫折,有些人即使在性生活里也同样缺乏足够的安全感,似乎总是在担心着什么,往往让对方手足无措,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去体贴和关心。这样的人虽然不一定自卑,却常常多疑。在当今的社会环境里,他们往往会百倍警惕地注视着对方在社会交往中的一举一动,生怕天外飞来一个“第三者”。一旦他们认为自己发现了“蛛丝马迹”,就会用冷漠或者争吵来告诫对方。但是如果真的让他们因此而离婚,他们又会顾虑重重,不愿丧失目前这一点点安全感。

上述这些个性上的缺陷对追求美满的性生活极为不利。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自我承认和自我完善;伴侣则需要充分地认识目前所遭遇的困难,全力以赴地给予帮助。

性格与到底有什么关系?

性格与的关系是个热门话题,相当一部分人的性问题是性格造成的,最典型的有三种。

事事听从其实是回避

26岁的小晴一见到异性就会脸红,新婚后在丈夫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但不到一年两人就离婚了。原来,丈夫无法忍受每次后她的哭泣。小晴从小在农村长大,受父母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是卑贱的,应该事事听从丈夫,不能有自己的想法。性生活对她而言只是付出、恐惧。可惜丈夫没有察觉她的心态,“花样”越来越多,这让她感到极度恐惧,以至哭泣。她感到自己被“欺负”了,可又无处诉说。

有这种回避型人格的女性其实很多,这与家长从小就误导她们“性是不干净”这一认知有关,很容易导致其成年后在性生活中表现出逃避、恐惧的心态。更可怕的是,一旦因为出现矛盾,这类性格的人总会暗示自己问题一定出在自己身上,要不然她们就会怪罪自己没有认清对方,找错了对象,从而迅速地退出所谓的“毁灭性”关系。

要挽救这种两性关系,一定要对女方进行系统“脱敏”,循序渐进地帮她们改变性观念,从让妻子帮丈夫宽衣开始,渐渐降低其面对异性时的焦虑感。等到她对异性的身体完全释然了,夫妻关系就能恢复正常。

矜持的背后是自恋

小冯是一个羞怯的男子,他不明白自己为何总满足不了新婚妻子。想看男科,又很犹豫,因为他的时候从来没有问题。妻子的埋怨让他感到自己不像个男人,连心理咨询都只敢通过电话进行。

其实,小冯这是自恋性格带来的夫妻矛盾的典型案例。

自恋性格的人往往拥有优越的条件:众星捧月的成长历程、自幼受宠的家庭环境、高学历、出色的伴侣。他们对自己关注得多,对别人的感受体会得少,在性生活中也是一样。他们甚至还会按自己的想法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强迫对方接受。一旦对方拒绝,或者完成不了,就会使性生活陷入“越要求、越不满”的怪圈。

自恋带来的性矛盾一般是难以解决的,除非自恋者愿意去进行心理咨询,真正学会体谅别人。因为这是一种人格缺陷,体会被爱的能力很低,怎么爱他他都不能满足。

总怀疑有外遇的偏执

“如果他不在公司,那他一定在家里走来走去焦急地等待妻子。”朋友常用这样一句话描述30岁的罗先生。

罗先生跟太太一样,工作中都是不肯认输的强人,然而太太似乎在工作上更有成就些,经常“飞”来“飞”去地出差、开会。每次回来,她总显得很疲惫,对于罗先生“小别胜新婚”的热情显得有些抗拒。

开始罗先生还能体谅妻子工作的辛劳,但次数一多,“妻子有外遇了”的想法开始不可抑制地出现在他脑海里。即使抓不住证据,他也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看成受害者,在性生活中表现出受害者的姿态,不断用各种语言试探妻子。

不知不觉中,前戏变成了侮辱与讽刺,最后妻子实在忍无可忍,提出了分居。

像罗先生这种偏执性格的人极度敏感,思想却固执死板,如果建立家庭,常会怀疑配偶不忠。因此,这种人在性生活方面极容易伤害伴侣,甚至有待倾向。

性格不和还是“性不和

离婚的原因各人有异,但因性生活不协调而离异者大有人在。正如前文中所说,许多看似和谐的夫妻离异,常以性格不和为借口,实际上却是由于夫妻性生活不协调。性,的确是夫妻关系赖以维持的一个重要支柱。

研究婚姻家庭的学者们有个共识:维持和谐夫妻关系有三大重要因素,一是“性”,二是“感情”,三是“互惠”。三者中,“性”居首位。假设撇开这个“性”字,就不会有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和追逐,人世间就只有友情而没有爱情,只有男女相处而没有异合。于是,就不会有“后来人”,人类也就不能繁衍下去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男女从相识到结婚,便是为了“性”这个共同目标而走到一起来的。因此,作为夫妻,彼此既有性权利也有性义务。这就是说,一方有与对方意愿(即取得对方同意)的权利,也有满足对方要求的义务,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彼此有诚意,也懂得一些方法,完全可能通过“性”而增进“爱”。反过来,“爱”得深则“性”自然会更和谐、更满足。“性”与“爱”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一些夫妻动不动便闹分床或分居,以此显示“没有你,我也能活”,岂不知这类做法只会让婚姻这棵大树慢慢枯萎,使沟通的机会更少,彼此的距离更远。草率地分床分居后,一朝回心转意了,又碍于面子不愿与对方和解,怕被对方嘲笑,只好任夫妻关系恶化下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没有的夫妻,情感上必然会日加淡漠,婚姻的裂缝会越来越大,直至难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