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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妇幼卫生监测水平、降低孕产妇及儿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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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妇幼卫生监测水平;孕产妇;儿童;死亡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766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491-01

1991年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2004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妇幼卫生监测点,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疏勒县妇幼卫生三网监测的工作特点

1.1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为三网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1.1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政策为保障,促进工作开展 我县成立了由卫生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的妇幼卫生监测领导小组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监测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的监测工作,督促整个工作有序开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通知》,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疏勒县关于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的通知》和《疏勒县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的通知》,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创造了条件。还下发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妇幼卫生报表质量评分标准》,形成了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职责到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

1.1.2 重视妇女儿童保健,切实做好孕产妇、儿童的系统管理 各乡(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增强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在全县统一使用自治区卫生厅编制的《母子保健服务手册》,此外,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实施保健保偿制度,促进了两个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整个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

1.1.3 完善的管理,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 我县从全局出发,将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编制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下发到各助产单位,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同时制订了《疏勒县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规定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均应及时向县妇幼保健站报告,从而减少了数据的重报和漏报,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孕产妇自动出院报告卡》和《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多种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卡册。

1.1.4 建立了完善的考评机制,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每年都同各乡(镇)政府签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妇幼卫生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中,通过各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切实保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亦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考核中。

1.2 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网络健全,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指导,制订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职人员、层层负责”的工作原则。具体是:

1.2.1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卫生局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县妇幼保健站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并设立了全县妇幼卫生信息中心,配备了专职信息人员,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

1.2.2 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专职化 县妇幼保健站设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其他各医疗机构另配1-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各乡镇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1.2.3 实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备案制度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纳入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妇幼卫生信息人员。

1.3 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保证了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监测数据的质量。

1.3.1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各级均制定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对监测的留存资料、上报资料和文档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使用了全区统一的工作台帐,建立了监测数据的逐级报告制度。例如,在各助产单位使用统一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同时启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大大减少了危重患儿放弃治疗后的死亡漏报。

1.3.2 文档管理规范,原始资料保存完整 各级的文档管理规范,各类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并且在文件袋或文件盒内放有资料目录,查阅比较方便。各类原始资料有留底,保证了上级督导时有据可查。

1.3.3 落实县、乡两级的例会、督导、考核和反馈制度 一是定期的例会促进了三级妇幼人员的信息交换,保证了数据上报的及时、准确。例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核对相关数据,如有差异则进行追踪落实。并且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了对村乡两级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督导和考核制度。采取分级督导,层层落实的方法,即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县直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督导,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督导。在县卫生局的带领下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督导考核2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分片包干,对村卫生室每年督导数次。三是建立了信息大反馈制度。县妇幼保健站将各乡(镇)上报的其他乡(镇)和县(市)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及时反馈回其所属乡(镇)或其他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核实、登记、上报,减少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漏报。《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填写及报告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四是建立专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定期派人到基层实地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派专人参加为期3-5天的短训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业务素质。五是积极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的文件要求,我县成立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并制定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实施方案,每半年由县卫生局组织评审组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全面分析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危险因素。为准确、及时、动态地监测我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六是相关部门之间协作良好。妇幼保健站与综合性医院、计生、公安和防疫等机构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县、乡、村三级的监测人员定期与计生、疾病控制、公安和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数据信息交流,如相互件信息不一致,则将信息返回相应的村进行核对,保证了数据的准确。七是注重监测数据质量,认真做好质控工作。每年按照国家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常规开展县级和乡(镇)级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了对基层的技术指导。质控工作完成后,形成规范的工作总结,总结经验进行交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逐步提高整个监测系统的监测水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2.1 三级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级网络的健全和稳定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能顺利开展并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县存在乡村保健队伍不稳定和城镇监测网络不健全。例如村保健员的报酬低、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人群多,工作量偏大、人员更换频繁。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人口中的保健管理形成了一个巨大压力,我县城镇居民妇幼保健服务网路建立不全,影响了城镇出生死亡的规范上报。建议对三级网络的建设问题进一步加以关注,逐步提高村级保健员的待遇,合理配置各级的人力资源。

2.2 两系管理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只要认真做好两个系统管理,监测数据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目前,部分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质量较差,还存在产后访视仅靠乡妇幼卫生人员电话询问产妇的情况,不能达到产后访视的目的。应建立村级妇幼网络,由保健人员入户对产妇、儿童进行访视和体检,发现有无患病情况,并进行喂养知识的指导。

2.3 监测经费不足,影响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除每年的十几万中央下拨的监测专项经费外,自治区和县财政均无经费支持。现今对监测人员培训成本、督导、质控等交通费用等支出的提高,使得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困难重重。希望获得地方财政的经费支持,以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

2.4 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普及和农民生育观念的进步,到乡镇卫生院分娩的人越来越多。但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的产科技术力量薄弱,产科设施原始、落后,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温馨的住院环境,加大了新生儿的危险因素。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规范卫生院助产服务,提高抢救技术水平;对不具备产科服务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严格限制其从事接生服务,把工作重点放在孕期保健、高危筛查和及时转诊等方面。(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