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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丹尼尔·克雷格第二眼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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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就这样?

第一印象之举足轻重,是因为你不可能拥有第二次机会去制造它。这只是说,如果,如果第一印象仅仅只是有关长相、身材,甚至那含糊飘忽的所谓气质(拜托,现在真的还有谁在用这么土的词吗?),丹尼尔・克雷格不可能是詹姆斯・邦德――第一印象如是断言。

首先我们不知道他是谁。那是2005年的事了。他在《古墓丽影》里探过险,在《毁灭之路》中开过枪,在《西尔维娅》中吟过诗,可我们还是不知道他是谁。我们关注安吉丽娜・茱丽,我们欣赏保罗・纽曼,甚至欣赏已经变成胖子的汤姆・汉克斯,瘦到病怏怏的格温妮丝・帕特洛也能博得我们些许感慨,可我们没注意丹尼尔・克雷格。这个人是谁?

其次,不管他是谁,我们反对他。还是很久以前,三年那么久的时间之前,当第六任詹姆斯・邦德的人选公之于众时,认识他和不认识他的人,都很哗然。认识他的人,很奇怪这个一直活跃在独立电影界,玩小众电影的人,能扮演超级大热门(也许是超级大俗人)邦德?不认识他的人,发起了反对克雷格同盟,Craignatbond,com网站首页敦促网民抵制《皇家赌场》,他们,攻击克雷格1.78米的身高、瞳孔的颜色、五官的形状。他们对克雷格的发色尤其不满,因为他金发碧眼。而邦德,分明黑发棕眼。

最后,我们忽略他,我们反对他,并且还不给他多少同情分。理由多么充足,因为,他,实在貌不惊人。无须用007这种高难度标准来要求,就从最普通的审美角度来判断,第一印象说,丹尼尔・克雷格,我似乎无法迷恋你。

可是,《皇家赌场》上映后,丹尼尔・克雷格版的詹姆斯・邦德,收获了全球粉丝的心。

美女

第一印象之脆弱不堪,是因为你可以察觉太多破绽,这只是说,如果,如果你有时间认识这个人久点的话。

破绽在丹尼尔・克雷格这里,就成了我们解码这个人的线索。我们十分乐于解开这些纠缠在一起的绳结,只因为直觉和经验告诉我们,这将通往比长相、身材,甚至比那不知所谓的气质更丰富、更厚重的东西――某种可以沉淀下来,不被时光所掠夺的东西。

既然他在《皇家赌场》中表现得那么深情,既然他让邦德成为一个身陷爱河的毛头小子,既然他已经有了规模庞大的女性粉丝群体,那让我们先从八卦开始吧。

我们好奇,这样一个相貌平平的男演员,为什么能吸引到那么多漂亮女星?八卦小报说他陪伴着相貌甜美的西耶娜・米勒走出了裘德・洛的阴影,还传言他是名模凯特・莫斯的亲密男友,当然他与妮可-基德曼的关系也不错,两人合作过《致命拜访》之后就成了好朋友,接着又一起拍摄了《黄金罗盘》。

当戏里的款款柔情和戏外的香雾云鬓相映照,这个男人的魅力值便扑朔迷离了。而当我们深究那些粉红新闻时,竟找不到任何可靠的消息源。《夹心蛋糕》的导演沃恩这么评价克雷格,“他很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并且注意保护隐私。他做演员不是为了名气,而是因为他热爱表演。”

搜罗一切渠道,我们只得到基本事实:他把家安在伦敦,工作之余,阅读旅游,爱打橄榄球,支持利物浦足球俱乐部。这样的讯息几乎等同于,我们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我并不喜欢人们在我母亲的房门前守候,这就好像特务机构盯上了你。我试图让自己的私人生活尽量私人,这是我唯一能做的。”尽管短暂的婚姻带给他一个12岁的女儿,但他从来没对媒体提到过女儿或前妻。

专业

詹姆斯・邦德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特工:丹尼尔・克雷格则是天生的演员。他对演戏的兴趣来自身为艺术课教师的母亲的鼓励。6岁,丹尼尔就在学校舞台上表演,16岁,他跟着英国国立青年剧团四处巡演。新演员谋生艰难,他也毫不例外地曾到厨房洗过盘子,到餐厅当过侍者。直到1988年,他进入了音乐和戏曲市政厅学校,一起学习的还有如今最好的英国演员伊万・麦克格雷格和约瑟夫・费恩斯。

1996年,BBC电视剧《我们北方的朋友们》给了他不错的薪水和知名度。他可以继续电视剧这份事业,很轻松地混个十年二十年,也许酗酒,也许腆着大肚子。但终于,他还是决定去做电影,这条路更难,但生活的密度更紧凑。不轻松,但也许更有趣。

从小配角一路挨到主角,2003年的影片《母亲》,他扮演一个做体力活的肌肉男,与女友的母亲上床。他母亲带着一帮老朋友去电影院,“看,这是我儿子。”

顶级间谍詹姆斯・邦德自有一套杀人的逻辑。想在人才济济的英国电影界冒尖,丹尼尔也有自己独特的表演套路。“我想在开始拍摄前做完一切的准备工作,这样一旦开始拍摄,就忘掉表演,忘掉一切。如果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怎么说台词,不知道我是谁,那么我将永远也不知道我是谁。”

当拥有007故事版权的芭芭拉看到丹尼尔在《夹心蛋糕》中表现之后,就把他列在了邦德候选人名单的第一位。“他具有邦德的一切元素,性感、迷人、有男子汉气概,但也可以十分危险。而且他很年轻,是第一个在首部007电影《诺博士》问世之后出生的邦德。”

索尼的主席艾米・帕斯卡说,“我们几乎考虑了世界上每一位男演员,但自从芭芭拉看了《夹心蛋糕》中的克雷格之后,他就成了头号考虑对象。”

制片人和公司都看好他,但八卦小报和网络抨击确实给他造成了压力。“我知道人们对邦德的热情,我理解这种热情……通常,等到首映式过后,等媒体都看过全片之后,我们才开始得到评价。我当时就想,‘看这部片子,然后你可以说出自己的想法,但是先看片’与那些指责我长相的言论针锋相对没有意义。”

勇气

詹姆斯・邦德也会犯错误,由于判断失误,他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丹尼尔认为自己的表演生涯也犯过错误――事业早期对工作没资格挑拣,必须付房租,必须养活自己,其实,参与的某些电影谈不上错误,只是他希望,如果没拍过那些影片就好了。

有了选择余地之后,克雷格坚持自己的标准,只接受让自己感兴趣的角色――角色处于某种变化当中,或者试图改变周围世界。“如果我做过了某项工作,我试图不再重复它。我想让自己保持兴趣,对演员这份工作保持新鲜感,因为我热爱它。它对我而言很珍贵,因此我想让它尽可能有趣、奇妙。”

接受詹姆斯・邦德这个角色,不是个轻率的决定。实际上,那几乎是个焦头烂额的决定。丹尼尔看重的是角色内涵,这之前,他甚至没参与过真正意义上的动作片,更何况这个家喻户晓的间谍,还承载着英国文化的重量。

“二战后英格兰出现了一种身份危机,曾被它远远甩在身后的那些国家都崛起了。随之小说里出现了詹姆斯・邦德这个角色,绝对不列颠,绝对迷人,但是同时似乎在对整个世界说‘去你的’。我想这个角色的精华也许在此。这就是让这个题材这么多年经久不衰,并且将继续热下去的原因。”

现在,世界有了很大变化,“但我不认为我们的困惑就比过去少了。这是为什么人们喜爱动

作片、科幻片或者邦德系列电影的原因。我们的动作英雄也许不能回答一切,但至少知道谁是坏蛋,并痛快解决了他们。”

邦德给历任扮演者带来的,都是定型危机。不成功,演艺之路就此断送:太成功的话,他便从此只能成为詹姆斯・邦德。

但两年前的《皇家赌场》,影片野心在于回归老式动作片传统,肉身搏斗,激烈追逐,一个单纯的信仰英雄的时代。关键是,这个英雄流泪、流血,还会心碎。这是D07系列的开篇故事,也是力图挖掘主角心理的一个故事。

“20年后,坐在酒吧角落沉湎过去,‘我本来可以演邦德’,这不是我想象中的景象。但是如果我在20年后坐在酒吧角落,‘不错,我做了这些’,这样我会开心些。”

接下这部电影后,丹尼尔用他一贯的工作方法来做准备。“我每一部邦德电影都看了三到四遍,力图了解这个角色在过去是如何被刻画的,然后将这一切抛之脑后。如果不是要做一部不同以往的007电影,那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们不能把邦德带到一个过去从未到达的地方,就等同于浪费时间。”

努力的结果,我们都看到了。盛装打扮的女粉丝们在红地毯旁嘶声尖叫,有人为他写诗,挨个儿歌颂他的眼睛、鼻子、嘴唇、头发、皮肤、肌肉……而这些,却是他当初被挨个儿抨击过的理由。

“在街上,我更容易被认出来了,收到了更多剧本,但是,我试图不让它改变自己……更多人知道了我是谁,我很幸运成了这个电影传奇的一部分,但我仍然是一个寻求好剧本的演员。它没让我变得特别或给予我超能力。”

更可贵的是,他本身也代表了女性对男性审美标准的回归,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守护家庭、忠于事业、进取却寡言,内在魅力点亮了平凡皮相。再看一眼,你是否已经迷上了他?

永远的男色时代――詹姆斯・邦德们

这个世界欣赏美女,也欣赏俊男,男色时代远非2001年的F4所能开启,也绝不是好男儿和快男儿能一言以蔽之。对男色的品鉴,一直存在,秘而不宣。只要想一想,从电影进入制片厂模式以来,有哪家电影公司选择男主演,敢不考虑家庭主妇和闺中少女的意见?

肖恩・康纳利。伊恩・弗莱明的第一部邦德小说于1953年发表,1962年,肖恩・康纳利就任银幕上的第一任邦德。他是苏格兰人,当确定由他来扮演一个地道英国间谍时,媒体躁动,但作者反而因为他的出色表现,甚至在写作中强调了主人公的苏格兰背景(邦德的母亲被设定为苏格兰人)。

上世纪60年代不是太平岁月。大规模的战争早已结束,人为划分的壁垒却依然森严。欧洲仍在试图检验各种理想,美国建国以来最大一次对制度的冲击正在酝酿。那是在迷雾中寻找方向的岁月。人们期盼强有力的声音,他们愿意看到一个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冷静、聪明、眉宇硬朗、身手敏捷的肖恩・康纳利成了时代的心理投射。由此,他接连演了五部007,40年过去,这个苏格兰人的魅力甚至打败了时间,即使头发花白,他也可以在《石破天惊》和《偷天陷阱》里惹来女性观众惊呼。

1969年的《女王密使》,男模出身的乔治・拉赞比上任。他除了演技欠缺,更糟糕的是毫不狠辣,演戏犹如走台步,哪像个拥有杀人执照的顶级特工?女性们爱邦德的前提是,这个人必须先成为邦德。

罗杰・摩尔。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他占据了邦德系列的银幕。早在60年代播下的女性解放的种子,在这20年间开花结果。女人们再次大举进入职场,这次,她们渗透了各个行业,各个工种,并站稳脚跟。一个强势的男人,确实值得爱慕,但这个男人能文质彬彬,还懂点幽默的话,则是独立女性的最佳伴侣了。1985年,58岁的罗杰・摩尔遮掩着自己的秃顶,演完了自己的第七部007,从此投身联合国救助贫困儿童的事业。

提摩西・达尔顿,主演了1987年和1989年的邦德系列。这是位经验丰富的戏剧演员,背着莎士比亚的台词长大。他只随便站着,就似乎泛着人性的深度和世态的苍凉。这个版本的邦德英俊非凡,举枪杀人时,仿佛带着哲人的慈悲。时间走到了更加随性的90年代,决断、果敢、硬朗、幽默,这些品质都司空见惯了,更加吸引女人的是岁月积淀的深度。

皮尔斯・布鲁斯南,最为人们熟悉的007。他被誉为最英俊的詹姆斯・邦德,也是最公式化的邦德。名车+高科技+美女,男人们都很羡慕他,偏爱坏男人的女孩子,也着迷于他。他事业不错,风度翩翩,流连花丛,永远不作承诺。布鲁斯南的成功还借了时代的东风,他毕竟是在时间上离我们最近的邦德,衣着、发型均无隔阂。此外,电影技术的飞速发展养刁了观众的胃口,光是炫目的特技就已把过去的影片抛在了身后。离我们最近的邦德,成为了如今的我们最容易接受的邦德。

当然当然,这都是在丹尼尔-克雷格出现之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