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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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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解决好广西相关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问题,需要通过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社区民生问题的关系,加大保护区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差异化补偿机制,探索不同的社区发展模式,促进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关系的和谐。

【关键词】民族地区自然保护区;民生;广西

【作者】李星群,广西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 C9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Research on People’s Livelihood of Nature Reserve Communities in Ethnic Areas -Guangxi as an Example

Li Xingqun

Abstract: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correctly between nature reserve and people’s livelihood of surrounding communities. Some advice is put forward on increasing the special investment in nature reserve, establishing the differentiated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nd exploring different community development model to promote the harmony of nature reserves and community.

Keywords: ethnic areas;nature reserve;people’s livelihood;Guangxi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进程中,自然生态遭到了日益严重破坏,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且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日益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有效手段。然而,自然保护区多处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分布着规模大小不同、人口多少不一的村落。由于这些保护区地方偏僻,交通闭塞,工农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少数民族生活贫困,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产与生活模式相当普遍,不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如何解决既有利于自然生态保护,又有利于保护区居民的生计问题,是一项关系到自然生态保护的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以广西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就解决好自然保护区与民生问题的关系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一、广西自然保护区及民生状况

广西属石山地区,气候炎热,雨量丰沛,土地湿润,植被繁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同时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地。长期以来,各民族一直以传统农业为主,对水的需求和依赖性较强。而充足、均衡的水源与森林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人们对森林特别是风水林的保护意识相对较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从1961年起就开始规划和建设自然保护区。截至2010年5月,全区共建立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面积145.24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14%。在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区自然保护区设立了专门或兼职的管理机构,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制定了管理制度,其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这些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遏制生态恶化,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土安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广西长期坚持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利用自然保护区这一特定场所开展生态旅游,对社会公众进行自然与自然保护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加人们对自然界的了解,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

在建立自然保护区过程中,壮、瑶、苗、侗、毛南、彝、仡佬等民族被划入保护区范围。处于保护区的上述少数民族世代以农业或林业生产为主,经济成分构成复杂,水田、旱地、山林常常与保护区连为一体,人口增长较快,人均耕地面积较少,解决社区居民民生问题的的资源基础薄弱,如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南宁市武鸣、上林、马山、宾阳四县交界处,周边共有54个行政村,31万人,周边社区的行政管理全部归属当地政府,其中六添、上户社区人均耕地分别为0.033公顷,0.080公顷,即0.5亩、1.2亩,区内其它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情况也比较相似。

数据来源:调查访谈时由当地村委提供。

自然保护区建设为生态广西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位于保护区内及周边的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广西自然保护区所在县大部分属贫困县。居住在保护区内及周边的村民,在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后,大都失去原有林地的自主经营权,失去了长期赖以生存的生产和生活资料,造成经济收入的锐减和生活的贫困。而目前与自然保护区接壤的村寨众多,保护区周边社区呈现出分布广,人口增长快,生产力水平低, 经济结构单一,社会发育程度低,科教文化落后,基础设施薄弱,整体处于封闭状态。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与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太大差别,出现生活入不敷出,自给性消费比重大,家用设施简陋,文化消费支出少,农业生产水平低,缺乏长效投资,医疗卫生条件差;适龄孩童辍学风险大等一系列贫困人口的典型特征。社区居民的生计方式受到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缺乏的综合影响,生计暴露于风险之下,缺乏可行的措施予以补救,表现出较大的脆弱性[2]。

据调查,广西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的群众仍有1/3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近年来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的年人均纯收入1300多元,仅全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0%,其中,社区群众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人数达31.8万人。自然保护区的社区群众除了经济收入低,缺粮现象也比较严重,人均有粮低于250公斤涉及人数约26.5万人。建设自然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为一体的和谐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周边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广西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和民生的现实问题,探索保障周边社区群众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权利,拓展经济发展机会、获得社会福利等,对拓展、丰富和深化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生态―经济―社会”三维复合系统,对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民生问题调查

民生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文化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3],客观地讲,目前普遍认可的民生关注重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保护区周边社区关注的重点,但结合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实际情况,社区居民有更加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对广西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对民生问题的识别,及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发展的因素,主要采用实地走访法和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RA)。第二,对民生问题及限制因素的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

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进行,主要是全面了解社居民区民生关注的重点。调查人员对广西区内11个自然保护区,包括十万大山、九万山、弄岗、木论共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崇左白头叶猴、底定、滑水冲、姑婆山共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地州、古龙、春秀共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对民生问题的研究达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第一,社区民生问题与社区社会经济状况、资源利用状况密切相关,主要表现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二,社区民生问题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当地人有自己的看法,要把发言权、分析权、决策权交给了当地居民,外来调查人员的知识、信息等起辅助作用,要利用当地人的聪明才智解决发展问题。第三,与社区居民对话和信息交流,鼓励当地人的广泛参与,促使当地人不断加强对自身与社区、以及环境条件的理解,有利于制定出更加切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解决发展问题的对策,并付诸实施。在PRA调研时主要采用半结构访谈,选择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广西银殿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周边代表性社区进行,地点选择村屯中比较宽敞场所,邀请留守村民代表参与,积极发表个人看法,问题围绕社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如居民生计来源、家庭收支、社区公共设施;社区资源利用状况,如田地利用、集体林利用、居民的采摘、打猎、放牧行为;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限制社区发展主要因素等。

在第二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进行,主要是对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居民生产生活中最关注的问题,并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共选择了18项民生评价指标,民生满意度评价指标4项,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发展的因素共11项进行问卷调查(见表2)。通过随机抽查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成年居民对上述指标的看法,指标的量化采用李科特五点尺度,分别以1-5表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中立、同意、完全同意”。调查中采用一对一指导填写并回收,其中对不识字员工的调查,是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将问卷问题转化为他们所理解的信息,由他们自由回答,再由调查人员记录而成。此阶段的调查共发放问卷350份,收集到有效问卷319份。

表2: 自然保护区民生评价相关指标

大类

具体指标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评价指标

我家全年粮食够吃(F1),我家用电有保障(F2),我家全年能喝上清洁饮用水(F3),我家牲畜饮水有保障(F4),我家日常生活能源有保障(F5),我们所在屯看病方便(F6),我们所在屯小孩上学方便(F7),我们所住屯环境卫生较好(F8),我们屯交通便利(F9),我们屯娱乐活动丰富多彩(F10),我家田地灌溉不缺水(F11),我家农田全年耕种(F12),我家山林以经济林为主(F13),我家还有荒山(F14),我家以农业生产为主(F15),我掌握农业生产外其它赚钱门路(F16),我掌握了农业新技术(F17),我家庄稼受到野生动物破坏(F18)。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民生满意度指标

生计底线(F19),居民的基本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F20),社会福利(F21),以及社区居民对当地生活总体满意度(F22)

限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发展的指标

“社区所在地比较偏远(I1)”、“当地的自然条件较差(I2)”、“当地人文化程度不高(I3)”、“当地人缺少谋生技能(I4)”、“当地人缺少生产资金(I5)”、“当地人民主参与意识不强(I6)”、“政府对社区关注不够(I7)”、“保护区的存在使社区生存空间缩小(I8)”、“农村贷款难(I9)”、“当地人赖以生存的资源较少(I10)”、“政府、保护区在制定政策时很少听取社区居民的看法(I11)”

三、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协调发展对策

1.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社区民生问题的关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⑶。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的生计问题存在一定的严峻性和严重性,满足居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解决居民生计的可持续性显得十分迫切⑷。虽然导致保护区环境恶化的原因复杂多样,保护区与社区关系紧张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以农业社区为主,长期以来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着森林资源实际使用与法律制度安排不尽一致的现实,林地权属关系相当复杂⑸,制约了社区林业资源利用效率。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了农民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林地经营中得到实惠⑹,这一政策的全面落实将促成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解决能源问题保障。在保护区与社区关系研究中,“社区共管”模式受到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工作开展具有一定的基础,它已经不是仅仅停留在社区居民参与巡山护林等这种比较低级的社区共管形式,而是随着GEF项目的开展,深入社区进行相关活动的开展,加强其社区共管的工作建设,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规章,使社区参与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决策等相关工作有据可依。目前大部分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仅只是出于社区居民参与巡山护林等比较低级的形式,因此,针对自治区级保护区的这种现状,应首先对其周边社区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可以采取座谈会、半访谈、PRA方法、社区漫步等方法了解社区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对保护区的要求、不满及希望,并针对社区居民不满的问题进行初步解决,以减轻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矛盾,并保持保护区与社区交流渠道的畅通。目前有少部分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有雇佣社区居民做巡山护林等工作,但大部分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较少,属于各自为政的形态,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使社区居民参与到巡山护林、森林防火巡护等相关工作中,然后再为社区共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2.加大保护区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差异化补偿机制。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广西不少自然保护区有名无实,部分保护区一直在走“自养”的路子,由此引发了保护区与社区矛盾加剧、管理低效、“孤岛化”和“环境恶化”等现象。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应该设立保护区发展专项资金,从科学研究、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区社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争取国际资金对广西自然保护区的支持与关注。现阶段社区存在交通、医疗等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的问题在全社会具有普遍性,这需要从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从制度和资金上保障这一独特群体的需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硬件设施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在政府资金的支持下,完善补偿机制的建设。首先是完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充分了解保护占用社区生产生活用地的范围,并对其补偿,以缓解其因保护区建立带来的生产生活的困难;其次是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社区居民参与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抢险救灾以及监督盗伐等进行合理的奖励,同时对社区居民破坏自然资源或有损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最后,要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评价保护区周边社区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等带来的生态损失,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活动开展给社区带来的影响,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引导社区从根本上转变时生产生活方式,降低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提高社区经济水平,缓解社区与保护区之间的矛盾。对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与社区奖惩机制相结合的基本补偿机制,以减轻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负担,减少其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为社区与保护区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县(市)级自然保护区由于经费有限,不能建立全方位的补偿机制,但是没有补偿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协调发展极为不利。在现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为基础,建立比较初级的补偿机制,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被划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林地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3.探索不同的社区发展模式。由于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程度、自然保护区建立对社区发展的制约、社区居民对自然保护区建立意义的认识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对社区居民生活的影响在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之间存在差异,因此从社区经济发展方式差异化、社区生活方式差异化两个方面来对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发展方式进行创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时间较长、管理较为严格,其周边社区经济发展已经从完全依赖自然保护区发展转变为现在的部分依赖自然保护区,因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从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减轻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依赖,使其能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鼓励其周边社区转变原有经济发展模式,寻找新的进行经济发展方式方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缓解保护区建设给社区经济带来的影响,以保证社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对保护区依赖较大,且由于保护区建立截断了其获取自然资源的途径,因此其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基于这种情况,县(市)级自然保护区首先应当帮助社区居民寻找新的生活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其次,在保障生活的前提下发展社区经济,鼓励社区居民进行庭院种养,发展家庭小农业,以提高其经济收入;第三,应鼓励社区居民到社区外远离保护区的地方寻找新的经济来源,以减轻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和负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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