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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理论下企业间的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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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帅 萍(1977―),女,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201800),博士。研究方向:战略管理。孟宪忠(1953―),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上海,200030),教授。研究方向:战略管理。

一、不完全契约与契约执行

有关契约的研究中,契约的可执行性是其关键的因素,[1]并引起了一定的关注。根据契约执行的特点,可以将其区分为第三方执行机制和自我执行机制。

由第三方保障的正式契约,执行契约需要一定的成本。该成本一方面与交易本身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执行机制本身的特征也相当重要。如此,契约执行还涉及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契约理论也因此成为法律研究的重要理论之一。[2]由于存在契约执行成本,在日益复杂而多变的环境下,原始正式契约的价值越来越小,甚至成为约束企业行为、增加企业间交易成本的原因。[3]

在第三方执行的基础上,企业现实经营中还广泛呈现出自我执行(private enforcement)特征,此时自我执行机制发挥作用。相对第三方执行机制(外生),企业间自我执行机制(内生)包含更多的社会学和心理学因素。[4]首先考虑企业的社会嵌入性,如此可以放松标准不完全契约理论所隐含的两个假设:一是企业并非匿名参与者(声誉)。二是他们也无法从时间中孤立出来,未来的期望(重复博弈)可能改变他们的行为。[1]其次,考虑到交易主体的心理需求要素之后,可以认为只要诱因不够大,个体都值得相信。也就是说,人们不是完全自私地追求经济利益,信守诺言或者不说谎等也是人类的需求。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早期的教育都教导我们要诚实和公平。[5]

以上分析分离出自我执行机制中的三种主要要素:(1)重复博弈下的未来收益(x1)。重复博弈在经济学界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一些文献很自然将博弈论尤其是动态博弈论的研究成功融入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当中,[6]从而将理论研究由相对封闭的期间纵向延长至未来。(2)声誉溢出(x2)。精于算计的交易者为了树立能使他人信任的声誉,可能认真履行承诺。通过这一方式,他们扩大了盈利易的选择范围。声誉溢出将理论横向展开。[7](3)诱因底线(x3)。也就是说,人们具有遵守诺言的倾向,只要当诱因所带来的收益小于x3,个体都会选择公平、诚实进行交易。[5]

将不完全契约理论置于一个相对开放的过程之后,可以包含一些容易忽视的间接要素,这些间接要素决定了企业间交易的私下执行资本PEC,[5]调整当量后:

二、经济环境

模型交易在特定背景中的上游和下游两个企业之间进行,取其中的一段期间作为分析对象,并按照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经典时间段设为三个期间。

(一)期间0,签约

期间0,交易双方签订契约。契约的内容既包括上游买方之间的产权治理结构,还包括可以证实的交易数量以及对应的价格,并确定付款方式(如按量支付,还是按质支付)。尽管为了简化模型分析,价格支付方式在大多数不完全契约模型中往往忽略不计。然而,Chen[5]的研究为分析该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思路,并迈出了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理论融合的一步。他将不同支付方式区分为BP(Buyer is the promisor)和SP(seller is the promisor)两种形式:BP下交易方根据双方都可以观察到的质量由买方确定产品价格,买方可能违背双方的原始契约意愿;SP下的契约通常规定,交易双方根据数量由卖方确定价格,卖方可能选择机会主义行为。支付方式可以由事先的契约关系决定,也可能由社会规范确定。模型在Chen划分方式的基础上加入了第三种方式――交易双方通过再谈判确定转移价格,并将三者融为一体。

(二)期间1,专用投资

期间1,企业以最大化效用为目标选择专用投资水平,以一定的成本进行事先专用资产投资,该投资将在事后对中间品价值产生不同程度的贡献,相关数学表达式如下:

其中,V为中间品价值,ai为企业i专用投资,C为专用投资成本,a*为帕累托最优下的专用投资效率,作为比较基准,[8]a*为由a1和a2所组成的向量。也即,ai同时满足:(1)∏/a1=V/a1-C/a1=0;(2)∏/a2=V/a2-C/a2=0。

(三)期间2,交易及收益实现

期间2,交易方按照事先契约或再谈判进行交易,并实现收益。如前所述,本文将企业置于连续的社会环境中。这样,企业通过交易不仅仅能够获得直接收益,还不断地积累PEC。

模型将与特定企业有关的专用投资所带来的未来收益处理为直线函数关系,即xi=λ1a;很显然,该企业声誉溢出越高,其专用投资接近帕累托最优水平的可能性越大,交易的声誉溢出价值为x2=λ2a;同时,企业选择诚信交易之后,还能得到x3的心理收益,将其简化为x3=λ3a。当然,以上三个要素无法完全分开,相反,他们交织在一起通过PEC共同影响交易主体的行为。

以下,文章将在模型中就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验证,并选择质量作为分析对象。模型中所有的分析都以期间2的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三、不同承诺下的交易特征

(一)再谈判与契约选择

经典的不完全契约理论模型大都提到过再谈判问题,但同时往往忽略再谈判过程,仅考虑再谈判的结果,如将再谈判结果简化为50%―50%(即双方谈判结果对等)。在此,放松该约束,并假设交易双方进行谈判之后,按照比重θ(0θ1)进行利益分配。

对于卖方企业而言,其直接利润函数为∏2=P-C(a2);加入间接收益,也就是考虑到PEC收益之后,卖方的利润函数为:∏2=P-C(a2)+λ。其中,P为买方对上游企业的转移支付,决定于期间2交易双方的谈判结果以及交易总收益,P=θ[V(a1,a2)-C(a1,a2)]。

在考虑间接收益前后,卖方(企业2)选择事先专用投资,其最优专用投资量分别为:

同理,在考虑间接收益前后,买方企业(企业1)最优专用投资量分别为:

每个企业的专用投资都可以看作交易一方对对方专用投资反应的结果。[9]如此可以得出类似“古诺模型”中的双方反应函数和反应曲线(如图1),图中将反应曲线简化为直线形式。

在PEC=0的情况下,企业i选择有效投资,也就是直接收益最大化投资。两者的反应曲线R(ai)相交于(a1,a2),形成了大多数不完全契约理论所提到的效率投资。为了达到帕累托最优投资(a1, a2),企业需要改进双方的专用投资反应函数。加入私下执行资本之后,模型显示出帕累托最优存在的可能性。一旦双方的私下执行资本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反应曲线完全可能交于最优投资(a1, a2)。

接下来,先讨论两种特殊情况:(1)θ=1,即用固定的转移价格代替比例转移支付,买方拥有全部的剩余分配决定权,此时,卖方作为承诺者(SP)。(2)θ=0,即用变动的转移支付替代固定比例的转移支付,买方拥有全部的剩余分配决定权,此时,买方作为承诺者(BP)。

(二)SP与契约选择

在卖方作为承诺者的情况下(SP),卖方承诺按照契约原始意愿进行专用资产投资。比如:买卖双方通过事先契约确定中间品转移价格(P)。此时,尽管单件产品可以量化,但是,质量却只能被双方观察,难以被第三方证实。事后,仅考虑直接收益,卖方将事先选择事后利润最大化专用投资量:

a2=arg max[DD(X]a20[DD)]P-C(a2)

很显然,作为一个理性人,尽量最小化a2是供应商的最优选择(图2)。现实世界中,先付款后按照合同交货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尤其当供应商是大企业,而买方实力相对较弱,供应商完全可能要求买方先付款再交货。此时,作为“经济人”的供应商也完全可以选择忽视产品质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多数大企业都极力确保质量,当前许多大企业关注的“6δ”正是出于质量稳定的需求。如此,仅仅分析第三方执行机制无法解释普遍存在的现象。

引入私下执行资本之后,特定专用投资下的卖方利润发生了改变,只要λ足够大,卖方的专用投资甚至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a2):

a′2=arg max[DD(X]0a2as2[DD)]P-C(a2)+λ(a2)

买方会根据预期到的卖方的投资状况,选择最大自身收益的专用投资。此时,只要λ足够大,交易双方便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供应商的PEC状况将决定交易效率。当然,帕累托最优的实现还需要卖方发出足够强的信号,让买方能够预期到供应商的私下执行资本状况。

(三)BP与契约选择

a0=argmax[DD(X]0a1a1V(a1,a2)-P-C(a1)

如果交易双方按照公平的交易方式,转移价格P=V(a1,a2)-V(0,a1),卖方将得到投资的全部回报。然而,专用投资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之后,买方很可能完全体现“经济人”特性,选择支付等于或者略微大于0的价格。预期到买方的行为之后,卖方将尽量最小化针对质量的专用投资。最后,双方陷入囚徒困境。然而,买方如果不按照公平的方式支付,他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失其PEC。这样,买方通过选择专用投资和转移价格(0PP)实现收益最大化。此时,买方专用投资为:

a′1=argmax[DD(X]0a2a2[DD)]V(a1,a2)-P-C(a1)+λ(P)

预期到买方的行为之后,卖方专用投资为:

a′2=argmax[DD(X]0a2a*2[DD)]E(P)-C(a2)

其中,E(P)为卖方考虑到买方私下执行资本之后的转移价格估计值。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买方作为承诺者(BP)的时候,买方的PEC将决定交易的效率。如Chen[5]描述:在西方许多国家,顾客都将根据服务质量支付小费。预期到服务质量能够带来小费收入后,服务人员将提高服务质量。并且,预期到的小费越高,服务质量也越高。但是,即便所有的交易方都想与对方合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参与方无法信任对方,从而不得不选择自我保护行为方式。[1]如此,社会普遍存在的PEC将对交易效率起到重要的催化作用。

当交易双方私下执行资本偏低,产品质量难以获得保证。按照产权理论的说法,效率决定交易产权治理结构。[9]因此,当企业和供应商私下执行资本不足以保证效率时,交易将以其他产权治理方式进行,如采取一体化将交易成本内部化。由此可以理解中国企业小而全的零部件供应结构。

以上情况下,反应曲线斜率都为正。当反应曲线斜率为正,双方的专用投资相互刺激并产生正向作用。此时,从双方的反应函数中得知,一方增加专用投资必然有助于提高另一方投入的边际贡献,或者降低边际投入成本,或者提高边际投入产出价值。如汽车行业中,许多优秀企业帮助其供应商提高。[10]通过企业对供应商的专用投资,供应商的专用投资效率明显增加,供求双方都获得好处。

四、私下执行资本影响要素分析

看来,PEC对提高企业间交易效率至关重要,为此,有必要做进一步分析。

首先,自我执行机制三种主要要素中的重复交易收益(x1)。重复交易收益来自于企业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因此,对方未来创造潜在收益的能力以及企业对未来潜在收益的耐心都将影响未来收益。交易潜在收益创造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下,大多数企业仍然属于粗放型经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实在不多。价格竞争,产品技术含量相对不高,专用性不强,存在大量的替代方,这些都构成我国企业的基本情况。

那么,耐心又是什么呢?对此,张维迎认为,耐心就是人们对未来的重视程度。[11]人们之间选择合作,常常是因为他们愿意为获得长远的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如果一个人不重视未来,他就缺乏合作的积极性。现在中国人普遍耐心不足,这是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原因。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目前的环境使企业缺乏应有的制度保障,对于本身已经缺乏耐心的经理人无疑雪上加霜。

其次,声誉溢出(x2)。置于一定的网络中,企业便具有社会嵌入性。社会嵌入性是大多数企业具有的特性,这种嵌入可能是全部的嵌入,也可能是部分的嵌入。[12]企业正是通过这些不同强度和广度的社会嵌入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并获得声誉溢出。

对中国企业而言,其嵌入性不管是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具有强烈的关系特征:在以家族为代表,以私人关系为基础的关系网络中,表现出强烈的嵌入性和影响力;一旦超出了网络范围,嵌入关系就表现得相当微弱。甚至在狭窄的关系网络之外,对背信弃义习以为常。如果说市场的压力将促使资源向效率最大化(社会剩余最大化)的交易方式转移,[13]那么,社会嵌入性差异也将通过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从而间接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如此,可以推断中国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将显示出强烈的私人关系特征,而私人关系网络之外,资源配置效率相对低下,这将促使企业间交易效率严重依赖于相对狭窄的私人关系。

最后,心理收益或损失(x3)。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只要诱因小于诱因底线,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诚实和公平。对于不同社会中不同的个体,诱因底线不尽相同,差异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社会规范和习俗。[5]特定民族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社会规范和习俗至少从以下两个方面对交易参与者诱因底线产生影响:一是违背契约原始意愿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内疚和羞耻;二是由于担心被其他人发现而导致内心不安。与声誉溢出不同的是,即便不被其他人发现,这种内疚、羞耻和不安依然存在。

中国经济和社会转轨特定时期,社会上不守信用的行为比比皆是,而这是对社会道德、社会规范和法律规则的最大破坏。[11]面对纷繁而复杂的外界,企业更多地表现出一种茫然而不知所从的不健康心态,[14]企业间交易效率也相当低下。

五、结束语

“可自我执行的协议”是80年代以来在合作经济理论方面最重要的概念和理论发展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国内外研究的兴趣。[15]自我执行内在要素及其机制,用来分析上下游企业关系,十分有利于整理短期直接收益之外的影响因素,而这些长期或者间接的因素往往是一些理论研究所忽视的内容。

确实,在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中,从“经济人”到“机会主义”都不断强调个体利益上的理性成份。[16]这一假设自然具有相当的意义,经济和管理学的研究也因此向现实更进一步。但对此过于偏颇却容易让人忘记硬币的另外一面,即特定的交易主体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和心理状态当中。对于后者的忽视多少影响了理论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度。因此,文章从不完全契约执行问题着手,试图加深我们对于中国企业间交易的理解力度,同时也希望引起更多对此类问题研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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