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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辨名作动和名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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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活用一直是文言文教学的难点之一,有些词如方位名词,有时作状语,有时活用为动词,初入高中的学生极易混淆。教材介绍过于简略,只是告诉学生是怎么回事,一般辅导资料分条太细,条条框框太多,操作性不强,基本不适用。近几年在教学中,本人摸索出两个巧妙判断名词活用作动词和名词作状语的“公式”,收到较好效果,对基础较差的学生帮助更大。现介绍如下:

一、“公式”介绍

公式1:n+n,n作v。

解释:文言句子中,两个名词连用时,第一个名词往往活用为动词。为简便直观,给学生介绍时借鉴英语词性表示法,n代表名词,v代表动词,adj代表形容词,下同。

公式2:n+v,n作adj。

解释:文言句子中,名词和动词连用时,动词前的名词往往活用为状语。

二、“公式”原理

词类活用,实质是用现代汉语语法规范去观照文言文,这两个“公式”就是按照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归纳出来的。我们知道,句子一般由主、谓、宾、定、状、补等成分构成,它们的位置大致如下:

[状],(定)主[状]谓〈补〉(定)宾〈补〉。

句子成分初中学过,学生完全能看懂,由于现在淡化语法教学,绝大多数学生掌握得并不好,给学生介绍时应强调以下两点:

1.主谓之间只有状语。

2.主谓宾中,主语常常省略,谓语不能省略,谓语大多由动词充当,在文言文中尤其如此。

这两个“公式”就是在这两点的基础上归纳而出的。

当两个名词连用时(n+n),由于谓语不能省,因此必须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变成主谓式(n+v)或动宾式(v+n)。由于主语常常省略,绝大多数均是动宾式,以上公式就成了v+n,第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即n+n时,n作v。

名词和动词连用(n+v)时,因已有动词充当谓语,前面的名词要么充当主语,要么充当状语。如果充当主语,和现代汉语语法一致,就不是活用了,那还出题考我们什么呢?既然不能作主语,就“只好”充当状语了,因此几乎可以肯定,一旦问动词前加点名词的活用情况,一定是名作状了,即n+v时,n作状。

更难得的是,这两个“公式”同样适合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和状语时的情况,这对学生来说,降低了难度,扩大了“公式”的使用范围,省去了区分名词和形容词的麻烦。

三、“公式”作用

1.帮助学生尽快掌握词类活用,更好地理解和翻译句子。

例如问高一新生,“使使,君君,将将”怎么翻译,相信知道者不多,如按此公式一套,就很好理解了:

①使使――派使者。(n+n)

②君君――侍奉国君(把国君当作国君)。(n+n)

③将将――指挥控制将领。(n+n)

再看名作状的例子:

①常以身翼蔽沛公――翼:像鸟的翅膀一样。(n+v)

②吾得兄事之――兄:以对待兄长的礼节。(n+v)

2.有些意义差别不大但用法不同的词,可用这两个公式辨析。例如:

①成大喜,笼归。(《促织》)

笼:名作状,因“归”是动词,符合n+v公式。

②大喜,笼鹅而归。(《王羲之爱鹅》,人教版高中《语文读本》第二册)

笼:名作动,因“鹅”是名词,符合n+n公式。

实际上这两句中的笼意义基本一致。

3.对有些有争议的句子进行辨析。如:

①鼎铛玉石,金块珠砾。(《阿房宫赋》)

八个名词连用,两两一组,其中鼎、玉、金、珠属名词活用为动词。(n+n式)

②幕天席地。(《酒德颂》,以天作幕,以地为席)

幕、席均为名作动。(n+n式)

③钟鸣鼎食之家。(《滕王阁序》)

钟、鼎和前两例非常相似,但属名作状,因“鸣”是动词,“食”在此处活用为动词。(n+v式)

④然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过秦论》)

“瓮”、“绳”均为名词活用为动词。(n+n式)

像“幕天席地”、“鼎铛玉石”、“钟鸣鼎食”、“瓮牖绳枢”的活用到底该怎样,也曾有过争议,但按这两个“公式”套用出的答案和辅导上是一致的。对初学活用的学生而言,这些连专家都难下结论的东西,有此“公式”帮忙,有“式”可依,无疑是个好消息。

由于这两个“公式”教材及辅导资料上未直接出现,因此不严密是肯定的。近几年本人一直在找反例,以验证其可行性,只找到两个:①“(公子)使将将其军归魏”(《信陵君窃符救赵》)。②“臣奉使使太后”(《赵威后问齐使》)。这两例中,第一个“将”、“使”均为名词,第二个“将”、“使”都活用作动词,刚好和n+n“公式”相反,但这两句在第一个“将”、“使”后要稍作停顿,分别为“(公子)使将/将其军归魏”、“臣奉使/使太后”,“将将”、“使使”并非连用。相信反例绝不止这两处,但也不会很多。

当然,若两个名词连用时,其中一个已活用作动词则另当别论,如“钟鸣鼎食”中,“食”已活用为动词,因此“鼎食”只能算n+v而不能视为n+n了。同样的例子还有“既东封郑”,三个名词连用,因“封”是名作动,故“东”属名作状。

本人曾用这两个“公式”对我校近几年征订的资料进行验证,反例很少。我对学生说,十道题若能做对九道,已经是好学生了;同样,如果一个公式绝大多数情况下能用,那也值得推广,特别是对基础一般的学生更有效,尽管它不像数学公式那样严密。鉴于此,本人不揣浅陋,把此看法形成文字,以求教于大方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