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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林木种苗生产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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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宜君县以生态立县、建设渭北绿色经济强县为目标,促进林业事业快速发展。在林业生产中,林业要发展,种苗是关键,为进一步搞好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建设,规范苗木市场,加大种苗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笔者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并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生产现状对策;基本情况;建议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165-1

1 宜君县林木种苗生产基本情况

1.1 建立了林果良种繁育基地

1999年以来,宜君县以西部大开发为机遇,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国有苗圃和专业户育苗为主,把种苗基地建设作为重点来抓,2003年全县共发展育苗地1441亩,其中刺槐730亩,速生杨326亩,侧柏35亩,核桃嫁接苗8万株,油松、侧柏131.5亩,培育容器苗400万袋,速生杨育苗502.8亩,为林业生产建设提供了种质资源。

1.2 种苗行业管理趋于完善

宜君县参与种苗建设的主要有县林业工作站、县中心苗圃、四个国有林场。2002年经县政府正式批复成立了宜君县种苗工作站,编制5人,其中5人已取得了种苗检验员资格,负责全县种苗管理,2002年省厅批准建设县级种苗质量检验室,建成了种苗实验室3间,种子库房600间,购置了相关办公设备,配置实验仪器32套。同时又制定了《种苗站工作职责》《检验员工作职责》《种苗检验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

1.3 国有苗圃生产不断发展

近年来,在加快林业发展的形势下,宜君县以国有苗圃和育苗专业户为主的种苗产业快速发展,县中心苗圃总面积150亩,年可出圃各类造林、绿化、经济苗木120余万株,苗木品种50余个,建成了一个生产、灌溉、检测、检验设备相配套的现代化种苗繁育基地;阳湾林场建成了120亩绿化苗圃,年可出圃各类绿化苗木、经济用苗180万株,建成了自动化日光温室、可移动温棚、蓄水池等,配套了喷灌、滴灌和暗灌设施;太安林场建成虎沟山地苗圃300亩,年可生产各类苗木260万株,以油松、侧柏、刺槐为主,培育白皮松容器苗3万袋,定植油松大苗3000株,侧柏容器苗15万株;哭泉林场建成320亩的苗木繁育基地,年可生产各类苗木310万株,其中,容器育苗150万袋,刺槐100万株,核桃10万株,定植各类绿化大苗50万株;棋盘林场建设200亩苗圃一个,年可生产各类苗木120万株,并形成2000多亩的核桃采穗圃。

1.4 种苗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2004年油松侧柏采种基地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建成了晒种场、种子库房、综合管理用房,购置办公实验仪器设备252台(套、把),两年共采收油松、侧柏种子70000余斤,刺槐16000斤。

2 宜君县种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1 种苗供求矛盾突出

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以来,在每年的造林中,县域内苗木供应远远不能满足造林苗木需求,原因是群众积极性差,后顾之忧未解除,担心育苗后,销售不出,不如种庄稼稳妥,大量苗木从外地调运而来,由于长途运输中间环节的影响,加之立地条件的变化,使部分苗木不能存活,导致造林成活率降低。

2.2 品种单一,良种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宜君县目前群众主要是核桃、杨树、刺槐等树种的育苗,林场苗圃除此之外还有少量其他绿化用苗,但品种单一,仅限于县内造林的几个常用树种,而且育苗中,普遍采用老品种,改良数量极少,缺乏市场竞争力,比如:造林中大量的核桃良种从外地调运,费时、费力、费钱,成活率又没保障。

2.3 种苗市场监管不力

由于种苗检验机构不健全,县域内出现了乱引、滥繁等现象,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市场,以次充好、使苗木市场混乱,造林成效差,还影响群众造林积极性。

2.4 技术投入不足,苗木生产质量差

种苗行业技术服务不到位,使育苗常规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不高,育苗户中专业人员较少,素质较低,大部分管理粗放,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使苗木供应质量差,Ⅰ、Ⅱ级良种壮苗出圃率低,径苗木紧缺。

3 对宜君县种苗生产的几点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计划,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一是乡镇政府及林业部门应在宣传带动上多下功夫,树立典型,建立示范带动基地;二是政府部门应及时做好造林计划,以便使群众有计划、有目标、更放心地开展育苗;三是采取提前签定苗木供应协议的形式,或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公司与群众签定育苗协议,为造林提供优质苗木,给群众吃定心丸,调动群众育苗的积极性,以保证造林中苗木的就近供应。

3.2 搞好良种繁育和信息化体系建设

一是尽快确立县、乡两级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挂牌操作,并在新品种引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给予优先扶持,使其尽快成为观摩学习、技术普及、信息传递的平台;二是选育适合本地的乡土品种,大力推广,促进造林事业;三是建立种苗信息网络,做到种苗生产和造林有机结合。

3.3 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深入贯彻《种子法》,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使每个种苗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做到凭证生产和经营。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林木种苗。三是建立质量监督检查站,配备设备,培训人员,执证上岗。

3.4 提高国有林场苗圃的辐射带动能力

面对种苗市场千变万化的局面,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基础设施和信息优势,与粗放型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质量效益双提高。

3.5 加强技术服务,提高科技覆盖率

林业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育苗新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应积极做好林木种苗发展科学规划、制定出近、远期实施方案,提高苗木质量,全面做好苗木繁育工作,把好造林绿化第一关,服务于林业生产建设。

作者简介:姜鹏飞(1979-),男,陕西太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林业技术推广及应用、林业规划和设计、林业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繁育和森林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