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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版赵作海”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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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骆小林运输一案作出刑事裁定:一审判决认定的骆小林运输甲基丙胺5589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0年5月24日,被关押738天的骆小林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走出看守所。

不打算要求赔偿

26日,骆小林被释放后,曾被记者问及有无考虑过要求国家赔偿,骆小林说:“要问了律师才知道要不要赔偿。”近日,骆小林的妻子薛女士再被问到这个问题时再三说:“如果最后判定是无罪,我们也不打算要求国家赔偿。”

当记者追问是否担心会惹来麻烦时,薛女士表示没有这些原因,只是淡淡地说:“既然没判他有罪,人也放出来了,这就好了,不再想其他了。”

对于骆小林的家人而言,经过两年的奔波,他们几乎耗尽所有的精力和财力,现在看到骆小林能够平安回家,已是最大的安慰。

患癌父亲自杀离去

亲戚吴先生对骆家人不求国家赔偿的想法表示理解:“骆小林出事后,他的父亲在去年喝农药自杀了,他们一家人希望让平静的生活慢慢抚平这些伤痛。”

吴先生说,骆小林的父亲当时已是70多岁高龄,被查出肝癌晚期,他考虑到给儿子打官司要花钱,为了不拖累家人就自杀了。“他父亲留有遗书,大意是说打官司要钱,给他治病也要钱,不如把钱用在刀刃上,给儿子打官司用。”

正如吴先生所言,薛女士也一再表示,他们只想一家人以后平平静静地过日子。

当记者提出希望能和骆小林通话时,薛女士立即谢绝。“这个情况是可以预见的。”骆小林的辩护律师李春光说,骆小林被释放后,他们为此召开了新闻会,在众多媒体已经到场且准备正式进行会时,骆小林一度犹豫,不想上台。最终在律师的反复劝说下,他才同意和媒体进行简短对话。

“他整个人都是瓜的”

当骆小林回到家时,院子里响起了鞭炮声,亲朋好友早已在他家等候,妻子摆设酒席为他接风洗尘。

骆小林的家位于新都区龙桥镇渭水社区1组,一栋两层小楼。“云南那边派了专人护送小林回来的,坐的火车。”骆小林的哥哥说,“现在他整个人都是瓜的,脑壳是昏的,没啥好采访的。两年了,你想想嘛,他很难适应这种反差,我们看着都心焦啊。”

骆小林的姐姐说,骆小林在家排行老五,是老幺,大家都很疼爱这个弟弟,“他回家后,跟我们说话都很少,我们不能让他再受刺激了。”记者在骆家院子里等了1个多小时,骆家人数次劝记者离开。

出来就好,也算还他清白

在骆小林家的附近,记者找到了“看着骆小林长大”的黄兴明大爷。

“小伙子不错,见面就喊我‘老辈子’,人实在,爱帮忙,不可能干运输的事。”黄大爷说。听说骆小林回家了,黄大爷很想去看看,“再一想,关了两年肯定需要时间调节,过几天吧,等他缓一缓(心情)。”黄大爷说,骆小林的父亲去年才去世,骆家人还在悲痛中,骆小林没有见到父亲的最后一面,肯定很自责。“媳妇小薛在这两年里又当爹又当妈,还要供女儿读书。”

黄大爷说,骆小林的女儿10多岁了,村里人都很喜欢这个小女孩。“跟他爹一样,碰见人就喊,有礼貌,也喜欢帮忙。”黄大爷说,“我看着他(骆小林)结婚、生娃娃,婚礼我还去了呢,平时在路上看见谁收谷子抬不动,他都要主动帮忙。出来了就好,也算还他清白了。”

他不可能完成运输

骆小林的辩护律师李春光,是骆家的一位远房亲戚介绍的。李春光说,第一次见到骆小林已是2008年7月中旬。在被关押两个多月后,骆小林整个人显得极为颓废,精神萎靡。“当他知道我是他们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后,眼睛里面才冒出一点生气。”

李春光清楚记得,除了叙述事件经过,骆小林反反复复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没有干过,我是冤枉的”。

在查阅了相关案卷后,李春光认为,骆小林运输证据不充分。“警方在骆小林车上查获的5589克,毒资有数百万元,算是一个很大的‘买卖’。但在这之前,骆小林从未去过云南。警方在抓捕时,车上也只有他一个人,以他的实际情况来看,他根本不可能独立完成运输。从种种情况看,骆小林不具备运输的条件、动机、意图这些主观条件。”

“没做一份有罪供述笔录”

骆小林说:“我被宁洱县公安局抓获后,我始终没有承认自己运输的事,根本就不知道的来源,警方对我做所有笔录,没有一份是有罪供述。尤其警方在称量时,我不愿意指认,警察就打我,逼我承认。我一审被普洱中院判死刑后,就给我戴上脚镣,我在看守所里整整戴了8个月脚镣,实在太难受了,我曾经在看守所也想过死,如果死了,我的冤屈就永远得不到澄清,这一点又让我坚持活了下来。”

摘自《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