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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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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战地摄影记者罗伯特・卡帕曾经说过:“如果你拍的照片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炮火不够近!”2008年新年伊始,香港艺人陈冠希就证明了这一至理名言。

另一方面,“香港才子”陶杰却调侃艳照“拍得粗劣,却是不可饶恕的罪恶”。“既是‘名人’,也是富家子弟,留学西方,影视事业出身,同样拍床照,公众的要求高一点,为什么不可以呢?”

艳照门事件沸反盈天,一千网民心中就会有一千个解读。但在事件的变幻当中,浮现的却是这个新的媒体时代所呈现出的传播现象。

人人都是奇拿

《死亡笔记》是前几年流行的漫画和电影了,如今却因为艳照门事件,片中主人公奇拿(Kira)成为肇事者的代称,变得街知巷闻。

《死亡笔记》中的夜神月在死亡笔记上写上某人名字,某人便随之死去,以此来惩罚坏人、建立“纯净世界”,一时间,整个社会都在猜测代号“奇拿”的神秘杀人者究竟为谁。在这个幻想故事中,作为高中生的夜神月最享受的并不是杀人的满足感,而是身处黑暗之中却享受万人瞩目的;艳照门事件中,我们也看到同样的发展脉络。

最开始,阿娇、陈文媛的艳照出现,相关经纪公司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声称造假,而肇事者的反应则是放出连拍照片,攻破照片造假的说法。警方介入后,宣布拘捕肇事者,陈冠希也用视频发表声明,事件似乎就此要告一段落,但真正的肇事者则在除夕之夜大肆放出图片,更放话挑衅:“I'm not in HK,so don'tf**k the sh*t”。

在《死亡笔记》中,夜神月都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了解“坏人”的情况,以此杀人。可以想象,在大众媒体时代之前,奇拿式的人物是无法出现的,那个时代,明星把自己的作品单向地展示给公众观看,因此也只对作品负责。

在大众媒体时代,八卦媒体修改了观看规则,把公众知情权扩大到公众对明星的私生活也有知情权,它们不仅强迫曝光明星的私生活,也强迫公众观看明星的私生活。八卦新闻成为了明星和媒体的共同“作品”,明星对道德负责,媒体则对真实性负责。大众媒体成为明星和公众之间的强势媒介,要想成为奇拿般的神秘人只可能像夜神月那样拥有超能力。

而现在,赋予艳照门事件的肇事者以超能力的正是自媒体时代的观看规则。明星制造照片、奇拿照片、公众传播照片,三者联手制造出一个匪夷所思的“作品”。在这个“产品”中,明星和奇拿依然分别对道德和真实性负责,公众则同时负责观看、传播和评判。明星和奇拿都需要利用公众来攻击对方――道德沦丧或者造假诽谤,三者之间因此形成了互相转化的、三角式的观看关系。广播式传播结构转变为自媒体时代的蜂窝式传播结构,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的界限变得模糊,公众在面对明星的时候是观看者、裁判者,在面对另一个公众的时候却成为传播者、媒体、另一个奇拿。

从帕丽斯・希尔顿的录像到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女生的手机录像,乃至于私生活被莫名其妙公之于众的种种社会新闻中,我们都能看到众多隐藏在黑暗中享受着观看和被观看的奇拿。

自拍与自恋

正如技术的发展让奇拿的出现成为了可能,技术的发展也让陈冠希这样的自拍爱好者拓展了疆域。从那喀索斯开始,人类就对自己的身体充满了自恋,但只有到了即时成像和技术成熟的今天,自拍才会成为风行的文化潮流。

在我们这个时代,传统家庭制度、压抑的性道德等旧的家长制统治逐渐崩溃,代之以一种以公司、商业、专家、大众传媒组成的新的家长制统治,它更加间接、更加隐蔽地控制着人的生活。继血缘亲族关系之后,工业社会的力量建立起社区、公司关系,继续打碎人们的“自我世界”。想想看,从网上五花八门的自拍生活照、视频照、大头照,到众多自拍出名的网络名人,到陈冠希这样不幸被曝光的自拍者,无不都是因为想塑造一个与现实生活中不一样的自己,无论是给别人看还是留给自己看。有心理治疗师评论说,陈冠希的自拍行为可以归类为狩猎者行为,这类人自恋、自大及非常自我中心。

带着浓厚的自恋主义倾向的自拍行为,还可以为自己营造出舞台幻觉。大众传媒已经为人们制造出一种人人可以站上舞台的幻觉,电视选秀节目因此受到众多少男少女的追捧。而网络世界则可以让每个人都成为自媒体、平台,每个人都可以站上自己制造的舞台。无论自拍者认为自己是为了留住记忆,还是欣赏自己,点击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兴奋剂。

在自恋主义者的意识当中,社会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由富裕、伟大、著名的人物组成,另一部分则是相反的、受前者支配的默默无闻的人。自恋者极力使自己能够进入社会的前一部分,对自己下意识地着迷,并不断渴望能从别人对自己的赞美当中获得支持的无限力量。在这其中,模仿就成为自拍的重要标准。

卡哇伊和非主流是其中最多的两种模式,尽管很多自拍者并不完全理解、也没兴趣去搞清楚这两个单词的具体含义。在前者那里,剪刀手、嘟嘴、后期PS上的脸庞红晕是重要符号;在后者那里,昏暗的光线、高反差的画面、模糊的图像以及诡异的化妆成为标准。这些自拍的流派标准,不仅仅是为了吸引观众的观看欲,更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同。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表达的审美趣味,终于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得到确认和赞美。

回到陈冠希的自拍上来,公众由此产生的性幻想并不比由大众传媒所传播的影视作品、广告等所产生的性幻想更低级,只不过由于对象太过于明确,而使观看者的占有欲和自恋情绪纠结在一起产生了一种没来由的愤怒感。艳照门事件由自恋情结而起,到自恋情绪而终,也算是题中之义。

不确定的时代

无论是网络暴民、人肉搜索引擎还是神秘的奇拿,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网络社会进化到一个很多概念都难以确定的时期。

实际上,在艳照门事件中,很多香港法律界人士都表示,香港并没有对网络管理的专门立法,只能遵循“线下违法的事情,线上也违法”的粗略原则。但现在网络上却有很多“线下”根本没有的事情,在“线上”也就难以界定了。像艳照门这样的照片,可以界定为“及不雅物品”,但像曾经轰动一时的木子美记录自己性体验在网上公布的行为,也很难说和眼下的“及不雅物品”有多大区别。另一方面,如果的是对当事人有着巨大打击却并不属于“及不雅物品”的东西,又如何界定呢?现实社会中的传播力度造成的影响远远不能和网络社会相比,归根结底,事情的本质在于传播方式不同所造成的传播力度的革命性突破。

在传播力度和信息整理手段的跃进之后,网络世界的隐私也变成一个是难以厘清的概念。明星的私生活,被八卦媒体认为是公众应该知悉的信息,因此被长焦镜头、偷拍机、公路追车的手段展露在大众面前:而个人的信息,则被网民们动用人肉搜索引擎翻个底朝天,而高明的搜索者可以只基于你自己在网络上流露的种种蛛丝马迹加以分析。随着人和网络的生活日益密切,没有人敢说自己在网络上不透露一点信息,而从这些“自愿”的信息衍生出来的信息还算个人隐私吗?在现实世界里,你可以发现有人跟踪你,并可以报警,但在网络世界里,你却很难掩盖自己的电子足迹,并警惕追踪者。

在这样一个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搜索者、整理者、者的世界里,隐私变成了伪隐私――隐私依然存在,但我们却不知道边界和时效在哪儿。巨大的传播力度、难以界定的隐私范围,让我们身处一个时刻有人偷窥的世界,无论公开还是私下、无论网上还是现实。拍照手机和网络工具构成了我们这个世界的监视器。

奥地利建筑学家阿道夫・罗斯曾说:“一个有教养的人不往窗外看;他的窗户上是覆了霜的玻璃;窗口的存在只是为了获取光,而不是让注视穿透。”而在这个隐私娱乐化的时代,人们不单要获取光,还恨不得把玻璃打破了,伸出头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