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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1世纪以来,国内社会救助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通过文献统计的方法,对2001—2011年这10年以来的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社会救助研究的对象、问题归因、政策设计等主要论域,可以发现,学界主要从历史学、法学、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四个维度对社会救助的特点、转轨动因、程序正义、政策转型等开展了深入研究。未来关于社会救助的研究,在内容上要从倡议性、解释性研究转向适用性研究,在视角上要强化经济学对社会救助领域的关注,在方法上要更多地引入实证分析的工具。
关键词:社会救助;问题归因;政策设计;研究展望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10—0072—06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急需进行制度层面的完善和创新。基于对现实命题的把握和反应,学界加强了相关研究。本文以2001—2011年CSSCI检索收录的文章为主要研究对象,尝试系统梳理和评述国内社会救助研究的现状,并提出未来研究展望。
一、研究对象:呈现以“贫弱群体”为研究重点的态势
根据笔者对CSSCI来源期刊的检索结果,2001至2011年间,以“社会救助”为篇名的论文达到141篇,处于高位增长之中,这充分反映出理论界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的重视。具体而言,从不同弱势群体来看,针对贫困人群、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研究论文占到检索文献的一半,而随着研究的拓展和深入,失地农民、农民工的社会救助也逐渐纳入研究视野。从地域的差异性来看,研究对象大致可分为城市社会救助、农村社会救助、城乡社会救助比较三类。其中,研究城市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救助的论文数量难分伯仲,均占41%,研究城乡社会救助比较的论文数量则占18%。这表明,社会救助的研究对象已基本涵盖城乡各类贫弱群体,呈现出以“贫弱群体”为主导、多元并存的研究态势。同时,学界开始将“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作为研究的重要对象和目标。
二、社会救助面临问题的“四重归因”:一个制度的分析框架
经过多年的研究,学界对社会救助面临的问题已达成初步共识,即“未实现城乡统筹、救助项目单一、救助水平偏低、救助理念落后、资金分担不合理、救助管理缺乏协调”①等。目前,学界对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已经超脱“描述性的问题分析”阶段而转到了“解释性的原因分析”阶段,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不理想的原因进行分析。
1.社会救助责任分担不清晰
(1)国家责任体系模糊。一方面,社会救助中的国家责任体系未经清晰构建。刘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未从权利角度来设置政府救助的义务,相应地也未建构起国家救助的责任体系”②。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导致工作推诿。郑功成认为,我国在理论上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经费保障和责任分担原则,但在实践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社会救助的财政责任仍模糊不清,不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也导致了拨款机制和分担份额的不明晰。③
(2)多元责任网络缺失。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等主体之间的社会救助责任分工难以界定。我国社会救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社会主体的共同协作、合力完成,政府在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非常强调社会互助、自力更生和家庭责任④。
然而,在我国的社会救助实践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其他主体明显缺位,这间接加剧了个人及家庭本就淡漠的自救责任意识。另外,社会组织缺乏广泛参与,救助仅限于现金和实物救助,服务内涵亟待拓展⑤。救助责任如何在诸多社会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担已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2.社会救助制度存在双重分割
学界主要就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明显存在的双重分割问题进行了探讨。
(1)社会救助部门分割。学者们发现,与社会救助相关的项目被不同的权力部门进行了碎片分割⑥,使得社会救助“没有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和监督部门,政出多头,救助政策碎片化”⑦。例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民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以及职工帮困、廉租房救助等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诸多社会救助项目难以形成统一的决策监督机制。各种救助计划之间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多头救助、交叉重叠与残缺漏洞并存⑧,很容易导致社会救助资源的浪费,使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大打折扣。
(2)社会救助城乡分割。这表现在城乡各自有一套独立的救助系统,城乡社会救助存在二元失衡。顾昕等发现,目前城市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项目基本上臻于完善,但农村的社会救助模式仅限于传统的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等。此外,中央财政对城乡社会救助的支持力度存在较大差距,城镇的社会救助横向公平性远高于农村,东部的社会救助横向公平性高于中西部。⑨刘喜堂也指出,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设计的局限性在于未能打破城乡分割的藩篱,农村居民享受的社会救助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⑩
3.制度安排未能规避道德风险
个人福利依赖,就是一些人宁愿依赖社会救济而不愿意通过劳动改善生活。很多学者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规避“个人福利依赖”的重要性。学者们发现“穷人的道德堕落与懒惰依赖”是能够转化为贫困的“社会结构因素和制度性成因”B11的,有效的反“福利依赖”措施能够扼制人们对救助金的刚性需求。B12这些研究虽然超前于我国社会救助的现实水平,却是制度设计必须警惕的问题。刘喜堂指出:“政府近年来以超常规速度建立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间接导致了救助人口数量居高不下,救助开支水涨船高,使政府财政不堪重负,个人救助的福利依赖问题日益突显。”B13关信平指出,“福利依赖”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和结构中的不合理安排造成的”B14。代恒猛分析了个人对“城市低保”的刚性依赖,即由于社会救助项目大多与“城市低保”简单对接挂钩,一旦享有低保,其收入将大大高于临界于“城市低保”之上的边缘户的家庭收入,这在客观上催生壮大了“懒汉”群体。B15郑功成指出由于不合理的就业激励和救助退出机制,受助对象产生了福利依赖,出现“贫困陷阱”的连环现象。B16
4.社会救助法制体系不完善
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制体系是社会救助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但是,洪大用发现,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依据的是与之相关的各种“条例”、“决定”、“通知”和“办法”等低层次的法规性文件,没有一部专门统一的全国性法律。B17孙静琴等从制度运行层面分析发现,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社会救助网络缺乏关联,没有健全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救助协调机制B18和联动机制B19。郑军等从文化层面分析了社会救助法制体系缺失的原因,认为我国根深蒂固的以“仁爱”价值观为基础的儒家施恩文化,使得立法和执法的操作性较为灵活,强制性不够。B20总之,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决策监管机制不统一、经办机构专业化水平不足、管办机构制度安排不合理,最终使社会救助运作处于低效运行的状态。
三、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原则与对策
在对社会救助进行四重归因后,学者们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指导性原则和对策建议,主要归纳为“三重原则”和“两大对策”。
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三重原则”
(1)多元主体合作原则。第一,国家应承担社会救助的首要责任。杨思斌等从伦理角度出发,认为“由国家伦理生发出来的国家责任才能导致国家承担救助职责”B21,并将国家责任分为“制度供给责任、财政责任、实施和监管责任、引导民间救助以及宣传”B22等。第二,强调发挥个人“自救”积极性。李秉文强调就业优先和自我救助,提倡“全民就业”优于“全民低保”B23,杨成波等看到了西方发达国家“从社会福利到工作福利”B24的经验,主张要调动个人积极性。第三,要注重家庭的社会救助功能。赵永生考察日本制度后认为“家庭保障仍是社会运行保障机制的主体”B25。第四,要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功能。肖莎和高文敏认为要积极发挥承载强大社会力量的社会组织的救助作用B26以及筹集救助经费方面的作用B27。总体来讲,社会救助需要多元社会主体的共同协作来合力完成,这是目前学界的一个基本共识。
(2)公平效率并重原则。关信平认为社会救助要让所有社会成员“公平享受社会关照”、“公平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享受人性化管理”B28,实现“保基本、促发展、重人本”的救助理念。目前学界论及的“公平”原则更多地针对社会救助的一体化和普适性,主张社会救助应实现“应保尽保”B29和城乡一体。“效率”原则指社会救助制度运行的高效率,既包括高效救助管理、资金稳定运行和打造专业队伍等提高救助水平的内部高效率,也包括减少“福利依赖”、克服“贫困陷阱”和正确区分绝对和相对贫困等有效缓解贫困的外部高效率。B30
(3)普遍特殊结合原则。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了以“三大部分、九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其中,“三大部分”包括长期生活救助、专项分类救助和临时应急救助,“九项制度”指的是长期生活救助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专项分类救助中的城乡医疗救助、城市住房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教育救助和法律援助,临时应急救助中的农村临时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等。B31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提出要在救助内容上做到普遍性救助与特殊专项救助相结合,使各项制度达成有效协调,发挥综合性的整体效益。关信平强调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应该遵从普遍性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B32。徐月宾等提出由普遍性医疗保障、普惠型福利、选择性社会救助以及开发式反贫困政策组成“四驾马车”B33,这一救助方案更具体地表达了普遍特殊结合的救助原则。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两大对策”
(1)制度整合,实现“社会救助制度一体化”。第一,加强制度整合与项目统筹,构建稳定的财政制度、完善的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体系。在财政制度方面,重点是要建立常规化和制度化的资金投入机制、调节机制和总量控制机制B34。在管理体制方面,学界主张通过整合救助职能,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大部制改革思路来推动部门协作,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内外部政策的衔接B35,同时通过整合财政资源、救助服务、信息资源、监督机构,以完善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机制等配套管理B36。在法制体系方面,侧重推动社会救助立法并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B37,进一步明确完善公民救助权利、责任主体、救助标准、程序方式、退出机制等问题B38。第二,推进“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建议救助对象要打破地域、城乡、行业职业和其他群体类别等方面的限制,救助标准要兼顾统一标准下的差异性救助水平和统一标准相同水平两个层次B39。林闽钢认为需要率先实现“低保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然后通过对社会救助资源、职能和制度的整合,构建一个制度完整、相互协调、功能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B40
(2)方法创新,提倡“他助与自助相结合”。第一,完善他助,构建有力的社会救助制度。李志明提出基本生活救助定位于解决“收入型”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分类专项救助指向于解决“支出型”贫困群体因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的暂时性贫困,临时应急救助主要着眼于救助灾民生活。B41还有学者提出鼓励就业的发展型救助方式B42、推进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B43、个案管理的救助方式B44等。第二,强化自助,将个人道德责任引入社会救助制度。刘敏认为要强化个人责任,提高救助门槛,推广“工作是最好的福利”理念B45。李志明认为可借助银行、税务、劳动保障和工商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来准确掌握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制定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实施细则,建立独立的家庭收入核查认定机构B46。周凤华等在“低保对象”瞄定方法上提出了强化家计审查、增加人口特征瞄定、灵活运用自我选择瞄定、限制使用社区瞄定等组合方法B47。
四、社会救助研究视角:四个维度的分析
总体来看,国内对社会救助的研究存在历史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四个基本维度。历史学、法学的研究分别占了研究样本的14.2%、7.8%,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除了部分文章表现出明显的学科界限外,大部分是交织在一起的,二者分别占文献的53.9%和56.0%。就研究重点和取向而言,历史学研究侧重于“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救助制度、思想与实践”和“发现社会救助的时代特点、转轨动因”,法学研究侧重于“讨论社会救助立法的性质与走向”和“公民权利平等、程序正义”,社会学研究侧重于“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运行的相互影响”和“在社会结构转型中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转型”,公共管理学研究侧重于“实现公平和社会救助的科学化”和“构建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制度”。
1.历史学维度:发现社会救助的转轨特征与影响因素
社会救助的发展具有顺时而动的历史性特征,历史学角度的研究主要是发现推动社会救助变迁的深刻因素。对于古代社会救助的研究,有学者通过研究《吕氏春秋》,将吕不韦的社会救助思想特点总结为“顺应自然发展规律,针对一年之中各个时节的特点来相应地、定期地安排社会救助工作”B48。陈桦认为“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直接促成了中国社会救助活动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B49。赵良宇分析了近代以来城市社会公益与慈善事业的进展,看到“近代城市的慈善救助活动具有社会成员参与广泛和重视道德教化”B50等特点。对于现代社会救助的研究,学者们主要深入挖掘了制度转轨的背景与成效。刘喜堂指出“我国现有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从人性关爱到维护权利的转变。在保障的功能上已经开始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B51。刘敏在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香港积极救助的分析中,挖掘了其制度转换的历史背景和影响因素,指出在面临“金融危机、福利依赖日益严重、救助人口数量居高不下、救助开支水涨船高”B52等压力下,香港开始进行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秦前红等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变迁中看到救助制度的良好运作有赖于与现行制度的衔接B53。
2.法学维度:从公民权利和程序正义的角度审视社会救助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出台引发了法学学者的热议。法学界在社会救助研究方面尤其重视公民权利和程序正义。张民省认为“意见稿中有关社会救助权利、救助主体责任、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方式、退出机制等问题还不甚明确,应作进一步完善”B54;刘艺和李志明否定了社会救助的“国家中心主义”,认为社会救助是一种给付行政,“不是国家给予特定公民的‘特权’,而是公民作为人而享有的‘权利’”B55。喻少如强调公民个体的“中心导向”,主张要“增加受助对象的权利条款、倡导‘亲民’行政程序、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规范社会救助调查程序”B56。
此外,学者们还关注了社会救助的立法原则、特点和伦理基础。林艳琴认为我国现有社会救助立法存在缺乏追求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立法原则、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受助人群的权利和义务不规范、没有将受助人群自立作为立法的出发点等问题,需要“规范社会救助的救助途径和监督机制,保障受助者的合法权利”B57,促使受助人群自立。杨思斌从伦理学角度分析了社会救助立法中的国家责任B58。
3.社会学维度:关注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运行的相互影响
学界从社会学视角研究社会救助,主要研究政策本身与社会运行之间的相互影响。一方面,研究社会救助本身对社会运行的影响。学者们力图证明社会救助对社会和谐的促进作用,认为其“有助于促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公平”B59,将社会救助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变量B60。另一方面,研究社会运行对社会救助的影响。从宏观看,学者们认为社会结构转型和国家战略目标转换影响着社会救助的制度选择,基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应给予弱势人群高度的关注和支持。B61关信平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发展目标视为影响或促进社会救助转型的影响变量B62。从中观看,学者们认为政策设计影响着社会救助的运行,其中公共财政、社会主导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将影响社会救助目标的实现B63,制度衔接不力、政府投入受到制约、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城乡人口和贫困问题的特点正在发生变化等问题也要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出相应的调整B64。林闽钢认为多龙治水和城乡分割等因素会对社会救助功能产生不良影响B65。从微观看,学者们认为救助工作机制同样影响社会救助,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程度、政府的投入力度与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对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中的“预防”功能、“复原”功能的发挥影响显著B66(见图1)。
4.公共管理学维度:围绕实现公平和破除福利依赖对救助政策进行调整
学者们从公共管理视角对社会救助的研究重在通过实现公平和降低成本的目标来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设计。一些研究关注“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他们提出分类救助的方法,通过家计调查掌握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B67。很多学者也从境外案例的分析中提出“工作福利制”B68的经验,要求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工作的救助待遇领取人必须定期向有关机构汇报寻找工作的努力,接受免费培训,并且参加社区公益劳动B69。还有一些研究关涉社会救助制度整合方面的内容,这已在本文第三部分有所阐述。
对于如何促进社会救助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学者从救助对象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动态调整受助标准B70,以受助家庭为中心通过“个案管理”,向特定困难人群提供更精准、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效率的服务B71,以避免出现“以钱定人”的情况。有学者从救助方式的角度出发,提出要以提高社会弱者自身素质为导向B72,从“生活救助”转向“能力救助”B73。
五、简评与展望:基于研究现状的一些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内社会救助研究正不断朝着纵深方向发展。未来的研究应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更多借助实证的方法,进行“适用性”研究。
1.在研究内容上要从倡议性、解释性研究转向适用性研究
国内社会救助的研究内容虽然日益丰富,提出了“从消极救助到积极救助”、“从物质救助到关注能力”、“从单边行为到合作治理”、“分类救助与政策整合”等新颖的观点,但是,这些观点基本上是舶来品,能否直接移植到中国本土值得深思。另外,对本土问题的解释,在把握了现时代社会救助弊病的同时,还要考虑中国发展的条件限制。社会救助的预期是美好的,但在何种条件、何种环境下以何种方式应用于实践,需要学界继续回到境外社会救助发展历程本身,回溯其社会救助转型的因素(如政治体制、人口结构)、推动条件(如财政收入、执政战略)和成本等进行研究,特别需要回答的是境外社会救助制度转型之后,其模式如何得到巩固、现存的社会救助的优点和缺点等问题,从而从“知其然”的研究转向“知其所以然”的研究。只有如此,才能正确回应中国问题,把握社会救助制度的“适用性”。
2.在研究维度上要强化经济学对社会救助领域的关注
人们习惯从历史学、法学、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社会救助,继而得出其转型的方向。在提出方向之后,就需要回答实现成本的问题。很明显,社会救助的财政来源不但源于政府,还包括其他主体;不但涉及到中观的中央地方关系,还涉及到宏观的社会转型成本和微观的个人成本。对个体而言,社会救助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和福祉;对社会而言,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为了低成本地实施社会救助和构建可持续的救助制度。因而,个体幸福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就构成了一个内含多种参数的假设性函数。但是,鲜有文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社会救助,云是“以现有经济理论为基础,实证检验影响我国贫困群体社会救助的主要因素”B74的少数学者之一。因此,有必要加强用经济学视角对社会救助的研究。通过对各种救助方案的成本预测,得出受助者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成本函数。基于不同群体、不同周期得出不同成本函数的经验意义,通过预估救助方案的成本来寻找引入新救助制度的最佳时机。
3.在研究方法上要更多地引入实证分析的工具
以往研究大部分是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分析仅占15.6%,有43.1%的文献甚至缺乏必要的方法,使研究呈现“国外经验悬空”和“国内历史虚置”状态,既缺乏本土经验的现时代适用性研究,又缺乏境外先进经验的本土化研究,无法创造一个理论假设与经验时空对话的空间。要改变这种研究现状,就必须注重实证分析,引入诸如均衡分析与非均衡分析、定量分析、经济模型等实证分析工具。在进行实证分析时要把握三点:第一,要辩证评估本土经验的现时代实用性。中国历史上不乏社会救助的思想与实践,要结合历史分析的方法提炼本土社会救助的经验和模式,分析其成果绩效和影响因素,找出传统救助模式的现时代延续性意义或者终止性条件。第二,要客观评价境外先进经验与理论。社会救助本身是社会转型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变化一定以本土性条件作为支撑。作为舶来品的社会救助引入中国,是否能够发挥同样的效果不能一概而论。第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制度嫁接时,要结合国内部分地区的改革试点进行实证分析,同时通过设计实验程序进行政策试验,通过问题情景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等环节,充分论证代价成本,争取以较小的风险实现最大的效益,构建社会救助改革的相关模型,从而提炼出切合中国实际的政策方案。
注释
①B17B59洪大用:《完善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和谐》,《教学与研究》2004年第12期。
②B55刘艺:《给付行政的法律特质——以〈社会救助法〉(草案)为示例》,《河北法学》2010年第11期。
③B16B3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救助与福利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7、63—66页。
④黄晨熹:《社会救助的概念、类型和体制:不同视角的比较》,《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⑤⑩B13B51刘喜堂:《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⑥王思斌:《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之发展》,《文史哲》2007年第1期。
⑦B15B35代恒猛:《社会救助政策的转型与整合——北京经验》,《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9年第2期。
⑧B41B46B67李志明:《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研究:权利界定、目标设计与政策建议》,《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⑨顾昕等:《中国城乡社会救助的横向公平性》,《东岳论丛》2007年第1期;顾昕等:《中国城乡社会救助筹资水平的公平性》,《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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