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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执法 全国首创
走在莲湖的大街小巷,笔者发现街道干净、门头牌匾整洁、规范。这样的效果是不是靠200多名城管队员没黑没白的治理所得?笔者带着这样的疑问走进莲湖执法局。答案浮出了水面:这些效果都是标准化执法带来的。
程华副局长是最早探索标准化执法的人,提起标准化执法如数家珍:标准化执法就是用严格的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用细化的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用司法的最终强制力和违法成本的付出实现长效管理,最终实现廉洁城管、法治城管、高效城管、公众城管、长效城管、知性城管、信息城管的目标。
笔者感受到,莲湖执法局和其他地方最大的不同就是,队员手里没有罚款票据。“这是莲湖城管的又一个创举,也是保证廉洁城管的两条措施之一。”牛恺局长自豪地说。
当事人仅凭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到指定银行履行处罚义务,彻底杜绝了利用罚款票据随意性处罚“黑洞”的发生。
另一条措施就是实行案件督办,利用专用检查车,对管辖区域进行自动拍摄,再对违法行为进行截图,分区域、按类型制成督办单,向中队派遣督办。彻底改变了过去选择性检查,避难就易、避重就轻和夹杂人情因素办案等弊端。
2009年莲湖执法局和莲湖法院对接推行了城管开罚单、法院来执行的标准化执法新模式。“城管+法院”实现了执法与司法的完美对接,找到了长效管理突破口。
2009年6月15日,位于西安市西关正街的一家餐饮公司的王老板做梦也没想到,法院会因为他拒不履行城管处罚决定,而寻到店里强制执行。在交完罚款和滞纳金后,他后悔地说:“原来朋友说城管的罚单只是废纸一张,没想到法院会来执行,现在看来它的法律效力还是很大的。”
经了解,该餐饮公司因违法搭建广告宣传牌,被莲湖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莲湖城管执法局于5月3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像王经理这样的相对人不止一个,许多人都是像以前那样对城管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城管部门工作压力很大。城管联合法院介入后,选择了几家有代表性违法商户,按照法律程序强制执行,经过集聚之后产生放大效应。如今,商户法制意识逐渐升温,城管终于借力司法威权重树了形象。
“电脑法官”“升堂断案”
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研制开发成功,2009年6月24日开始运行。这个被誉为“电脑法官”的执法管理系统,有望突破“人情关”,使城管执法更加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为不断提高执法准确率、减少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莲湖城管执法局在专业公司的帮助下,经过半年的努力,研发出一套城管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案件办理流转系统。只要输入违规者的违规事实及时间、地段、情节等细节因素,系统将自动给出标准的处罚金额。为减少输入时的人为因素,输入信息将大部采用该局已经开通的“违规检查摄像车”采集的同步传输违规信息。
该系统是一个开放的执法管理系统,具有程序控制、实体审查、查询统计、办案提示、网络普法等五大功能。可以使处罚标准自动生成,一切由“电子法官”说了算,达到执法刚性化;各个审批环节通过网络进行流转,不用再反复报批,实现执法资源节约化;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商户通过查询机自由查询,实现行政执法公开化。与标准化执法网配套使用,所有执法环节都通过网络流转,普通市民可对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据了解,这套“电脑办案”系统在全国尚属首家。
从去年5月开始,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适应新形势下城管工作需要,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标准化执法模式,把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四权分离,不但破解了当前大多城市管理执法的一大难题,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也为大都市管理摸索出了一条新路。从它的运行效果看,既改善了执法环境,又维护了法律尊严,提升了政府形象。莲湖标准化执法,用严格的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用细化的标准压缩执法队员的自由裁量权,用司法做后盾保障执法强制力,有效解决了执法与文明、队伍与形象、管理与和谐、矛盾与冲突等困扰城管多年的难题,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