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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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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社会,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国家政府等部门中都会涉及到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档案的利用服务是整个档案业务工作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一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档案利用服务 知识产权传统保护

1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正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逐渐成为近些年各行各业普遍关注的热点词汇。目前,一些单位逐步建立起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各行各业之间的技术交流提供了基本保障,也为档案管理创造了便利条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信息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1.1 将职务发明据为己有

科研单位的技术成果大都源自职务发明。但个别学者和科研人员搞起小团体主义,或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去做一些损公肥私、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有的人甚至将职务发明据为己有,这种破坏行为对正常科研秩序而言无疑是一种挑衅。

1.2 专有技术的保密工作亟待加强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档案利用利益逐渐增多,档案管理难免存在漏洞,这就为个别投企图机取巧的人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些人通过档案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将他人苦心钻研的科研成果复制到自己的科研论文中;一些人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公布由他人合作开发的产品配方,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又将产品配方兜售给另一方。上述两种情况是当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由此可见,新时期国家和社会各界对保护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措施亟待改进,档案保密工作不容忽视。

1.3 技术档案中缺少核心内容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目前,档案管理开放化程度逐步加深,各行各业对档案的需求逐渐增多,尤其是科研、信息技术等的档案信息需求量逐年攀升。很多单位基于推广科研成果的目的,过于看重文献资料的推广和实施,忽略了材料的形成、积累的过程,未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部分单位擅自留存了材料的关键部分,仅将一般性材料移交归档,有的人将科技材料的关键部分设成代码。这不仅破坏了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不利于材料的查询和利用,也就无法体现出档案的实际价值,严重阻碍了科研成果继承和发展。

1.4 不注意文件的平时积累

要提高档案管理质量,首先应确保档案准确、完整。不同种类和数量的科研文件经过日积月累便会形成档案。这些科技文件和信息资源是档案的前身。档案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时刻注意对这些科技文件的积累,不断充实档案的种类和内容。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一些单位往往过于重视科研计划的落实,难免忽略科技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的过程中,忘记将其归档保存,致使一部分科研报告零零散散;有的是科研实验原始记录及其装置图纸不符合建档规范,影响科研成果的后续建档工作,同时可能阻碍科研实验的进程。

1.5 执法监督中的不到位

自1988年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来,在各级档案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档案遗失和档案泄密问题,以及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国立法程序对这些问题的惩处力度不够,加之相关执行机构对惩处政策落实不到位,从侧面助长了不正之风。

2 档案现代化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1 数字化

数字化,就是将各类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等输入计算机系统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的技术。档案信息数字化以后,用户只需通过网络在线查阅和复制档案信息,不必去档案馆浪费花费大量时间翻阅纸质文件。但是这也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了著作权的复制权保护问题。

2.2 数据库

当前的法律法规主要将数据库以编辑作品的形式加以保护,制作数据库的人拥有其版权。出台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利益。《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又有规定,汇集有著作权材料的数据库也视为汇编作品加以保护,并规定汇编作品内汇编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3 网络化

现如今,互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可谓风起云涌。档案部门基于强大的数字化和数据库,运用计算机技术不断加速档案资源的数字化,使其满足更多用户个性化的需求,从而更好的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问题也随着数据资源网络共享趋势的发展而逐渐凸显。从用户的角度来分析,互联网的确为科技资源的传播和共享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但是从作者的角度来分析,网络化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一些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档案信息所有者的权益。

3 知识产权保护档案服务升级的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现阶段我们关于档案信息的服务有待改进。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档案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四点:健全法规体系。加快队伍建设。完善技术支持。加强组织管理。

4 结束语

总之,当前的档案馆提供的复制、编研与参考等传统服务均属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等现代化利用服务也应该得到知识产权保护。做好档案的现代化服务,从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技术支持、加快队伍建设和加强组织管理等方面升级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档案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本文就相关内容加以论述,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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