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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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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技术性知识构成是指除去专业技术(例如软件操作、色彩学知识、工程科学知识等等)之外而言。我一直认为,艺术与设计领域的区别,不仅仅只在于传统意义上出发点和创作方式的差别,或是内容与形式的差别,设计师是工程人员和艺术家的交集,设计的过程是取得“文化认同”的一个整体过程。

【关键词】时间跨度 设计 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8-0272-02

“文化认同”代表这一种文化氛围对产品的承认和接纳。设计的目的虽然是功能,但是对功能的认可应该是对文化认可的一部分。

一位优秀的设计师或是一个优秀的设计团队,在如何获得“文化认同”上一定具有丰富的经验。要获得认同,设计人员必须了解其受众的文化氛围。我们试图将设计人员的非技术性知识结构进行分层,大致讨论设计人员应通过怎样的方式积累对文化的认识,从而进行设计目标的分析与整合。

关于设计师的非技术性知识修养,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工程师唐纳德・诺曼先生提出了一条很具有价值的线索: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当然,这是一条很明显的横向线索,它包括的学科构架十分宏大,覆盖面极广。一位设计师,或许花几年,甚至几十年,从不断的学习与时间当中去体验和实现这三个学科的内容,它为接下来叙述的纵向线索提供了范畴和依据。这条纵向线索更加实际。它的根源是实证主义的,和艺术学的研究方式有共通之处。

首先,设计师应该了解二到三年内的技术与社会文化内容。随着信息化的推进,这个时间段可能会缩短。之所以确定这个时间段的依据是,在现今的技术条件下,大部分产品的功能在这个时段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所出现的“新设计”多数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漂浮物或是伪设计和老调重弹,或如时装的“流行色”、“流行款”;又或是出现在某种产品上的“特别”的功能,譬如加强手机的外放功能。这些设计现象多是有市场需求导向的,而不是技术导向的。这种被动设计,持续时间比较短暂。了解这个跨度内的设计效应,可以让设计师避免一些误区,分辨一些不适宜纳入设计的元素;

其次,设计师需要了解的是五到十年内的社会文化意识的变化、现状和趋势,产品的功能在这个时间段里就很可能随技术的推进发生改变。譬如,便携式电话进入中国市场后直到二十一世纪初,其功能主要是通话。但随着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介入,便携式电话成为了新的平台,不到十年,它就成为了通信、音乐、互联网、游戏等数十种功能齐集的多媒体智能媒介。

这种技术上的变化,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认知,文化上的“快餐”主义、视觉时代、后物欲时代、消费主义,一系列的新的名词进入了人们的思维。

在这个时间跨度上,设计师对图像和视觉时代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冲击力和时效性上,保持对文化内核的认识是极其关键的。“冲击力与视觉”类似于一种的“间离”效果,看似吸引了观众,实际上很少会让受众来得及发生“移情”作用。人们只是被绚烂吸引,或许在心中没有对产品明显的情感认知。这种情况下,如果受众获得的不是正确的形象导向或是满意的使用体验,那么视觉图像的冲击会起到反效果。譬如,很多人认为麦当劳或者肯德基的店面很好看,要是他们不喜欢里面提供的食品,提起这个两种快餐,情绪上会觉得只是金玉其外。

五年到十年,对于现代设计师意味着“颠覆”,是最值得理解和咀嚼的时间跨度,它包含技术从本质上推动社会发展,改变设计方式和技术作用于受众的一个完整的萌芽、发展与预测的过程,是继承和延续的时段,也是真正的新事物出现的阶段。

接下来,二十年到三十年间的社会与发展与变化,我们在设计与批评模式上所能借鉴的可能就是“风潮”性质的。在这个跨度上,之前的是不成熟,之后的已经开始衰落或转型。对于设计师的意义是我们需要某种思潮的风格时可以借鉴和选择最典型的风格和作品。

再往下,我们会涉及到半个世纪到一百年里的人类社会活动,这就会进入设计史或艺术史研究的范畴。期间人类社会体制发生剧变,也很可能是一次或者多次大规模艺术和设计思潮的萌芽、发展、鼎盛和更迭的时期。这个时段,我们还应该注意的是各种艺术和设计形式的交流与融合所产生的新的形式。这种融合扩大了“文化认同”的地域范畴,“设计效应”上延续了上百年的奇迹。

我们的线索经历了两三年的现象――十年的变更――二十、三十年的文化积累――五十到一百年的社会剧变与艺术和设计思潮的更迭,再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进行更长时间段的回顾与研究。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了解一个民族,甚至是一个种族的历史,两百年、三百年、五百年,甚至更长。在这个跨度上,设计的外延到底是被扩大还是被颠覆?答案是后者。但是,我们至少还有图案学和艺术学的立场,作为一种素材的搜集也好。

研究到这个层次的内容可以是美学的,但不会是纯粹哲学的。设计只是社会功能性表征化的一种工具,它的内涵只适用于在它的文化概念出现之后的人类媒介。它借鉴艺术的图像性质和哲学的认识论和实践论,却不能触及其抽象的本质。研究到美学,或再往上走,设计的内涵――创造性活动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的互动――就自然而然得消逝了,只剩下不属于设计领域的形式和表征寓于其它人类活动中――艺术活动与建造活动――神庙、雕塑等等。

这个层面上我们也可能接触到一些已经脱离了图像的内容,如在我们的横向线索中,人类学的图像性很明显,如体质人类学;心理学将图像作为研究对象之一和一种主要的辅助手段,如图像精神分析;社会学中图像的比重就较前两者少了,可能在分析某种图像文化体制的时候会有。这些内容的作用在于设计除去“实用、经济、美观”之外的第四条原则“伦理”,它以自律的形式影响设计者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设计者的道德认识、道德思想、道德情感融入设计理念之中,并在设计的各个环节中自觉的用符合道德标准与规范的思想督促自己的行动,从而实现设计的伦理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受之 《世界现代设计史》 ;中国青年出版社;

[2]姜松荣 《第四条原则――设计伦理》 ;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3]朱锷 《消除设计的界限》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4]格里塞尔达・波洛克 《精神分析与图像―跨学科视点》 ;江苏美术出版社;

[5]丹纳 《艺术哲学》 ;人民文学出版社;

[6]唐纳德・诺曼《设计心理学》 ;中信出版社;

作者简介:张欣 男, 汉族,四川,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方向:设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