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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祝祭文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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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欧阳修的祭体文分哀祭文和祝祭文两大类,学界多关注其哀祭文,基本没有注意其祝祭文。欧阳修的祝祭文表达了他对天(神)人之辨的思考,对神、吏职责的认知和看法,在民与吏、神的社会关系认知中,欧阳修始终把民生民情放在首位,既表现出深刻的现实精神,又具有鲜明的民本意识。祝祭文是欧阳修以严肃态度写作的应用文体,对深入解读欧阳修的精神世界具有重要的认识意义。

关键词:欧阳修;祝祭文;思想意义;认识价值

在欧阳修的散文世界中,相对于奏疏札子、墓志碑表、序记书论诸文类,他的祭体文无论是创作数量还是整体成就都不占特别明显的优势,因此,除少数几篇名作外,欧阳修的祭体文整体上并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但作为“六一风神”的构成要素、醉翁精神世界的思想情感代码,欧阳修的祭体文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存在不仅昭示了欧阳修散文文体形式的多样性――是宋代散文史祭体文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表情达意方式,欧阳修的祭体文也真实而深刻地透射着欧阳修的社会感愤、人生情思和政治诉求。是研究醉翁精神世界的重要参照,自有其不容忽视的思想意义和认识价值。

祭体文是祭奠死者时在灵前告哀死者的一种实用性文体。作为一种实用文体,祭体文源于古代祭祀天地鬼神山川风物时所写的祝文,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对亡故亲朋的追念哀悼。刘勰《文心雕龙・祝盟》说:“天地定位,祀遍群神。六宗既,三望咸秩,甘雨和风,是生黍稷,兆民所仰,美报兴焉。牺盛惟馨,本于明德,祝史陈信,资乎文辞。……则上皇祝文,爰在兹矣。……若乃礼之祭祝,事止告飨;而中代祭文,兼赞言行,祭而兼赞,盖引申之作也。”{1}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祭文》也说:“祭文者,祭奠亲友之辞也。古之祭祀,止于告飨而已,中世以还,兼赞言行,以寓哀伤之意,盖祝文之变也。”{2}因为祭文与祝文存在天然的传承因袭关系,所以,从创作实际来分类,后代除把“祭奠亲友之辞”的祭体文作为正格的祭文外,有时也常常把祷神祀享的部分祭祝文纳入广义的祭体文中,而把具有喜庆颂赞性质的告庙明廷之文作为真正意义的祝文。这样,我国古代的祭体文从实用角度解读,大致可以概括为两大类,即用于祷神祀享的祭体文和用于祭祀亲旧故朋的祭体文。祷神祀享的祭体文一般称为祝祭文或祷祭文,也有的称其为告祭文;而祭祀亲旧故朋的日常生活祭体文则称为哀祭文或直接称祭文。此两种祭体文虽然都以致祭为主,但因致祭对象不同,写作目的不同,表情方式和行文风格也自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吴讷《文章辨体序说・祭文》曾对祭体文进行过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说:“古者祀享,史有册祝,载其所以祀之之意,考之经可见。若《文选》所载谢惠连之《祭古冢》、王僧达之《祭颜延年》,则亦不过叙其所祭及悼惜之情而已。迨后韩柳欧苏,与夫宋世道学诸君子,或因水旱而祷于神,或因丧葬而祭亲旧,真情实意,溢出言辞之表,诚学者所当取法也。大抵祷神以悔过迁善为主,祭故旧以道达情意为尚。”{1}吴氏所说的“祷神”文即祝祭文,“祭故旧”文即哀祭文。要之,这两类祭体文最重要的区别有三:第一、从致祭对象看,祝祭文面对的是山川神灵,哀祭文面向的是人世亲旧;第二、从写作内容看,祝祭文多表现人的“悔过迁善”之意,哀祭文多抒发人的哀思之情;第三,从文章风格看,祝祭文以述意为主,哀祭文以抒情见长。当然,无论是祝祭文还是哀祭文,它们的文体形式是不拘一格、灵活多变的,“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而韵语之中,又有散文、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之不同”{2}。由于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人们重视的是人际关系、世俗情感的表达,所以,哀祭文与祝祭文相比,哀祭文更能体现作者真实的思想情感,能够更多反映作者生活的时代文化背景。因此,从具体的写作实际和文学文体分类看,一般论述祭体文者都把哀祭文作为祭体文的正统文类,而较少把祝祭文作为文学文体看待。这样,祭体文中的哀祭文就成为我国古代重要的抒情文体和文类之一,而祝祭文则基本被排除在文学文体研究的视野之外了③。

据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统计,《居士集》卷四十九、卷五十收录均为祭文,共三十七篇;《居士外集》卷二十二收录六篇;另外,《全集》卷一百五十五“补佚卷二”收录的“祭祝”文八篇也应该属于祭体文的范围,以上共计五十一篇。这些祭体文按照前面我们对祭体文的分类,基本上也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居士集》卷四十九收录的二十篇中,十二篇属于祝祭文,八篇属于哀祭文;《居士集》卷五十收录的十七篇均为哀祭文;《居士外集》卷二十二收录的六篇中,四篇属于祝祭文,两篇属于哀祭文;补佚中的八篇均属于祝祭文。分类统计,欧阳修祝祭文二十四篇,哀祭文二十七篇,两类祭体文基本持平。当然,如果进一步细分的话,欧阳修的二十七篇哀祭文又可分祭奠故旧师友的哀祭文和祭奠亲人的哀祭文两小类。祭奠亲人的哀祭文共五篇,即《祭叔父文》、《曾祖曾祖母祖祖母焚黄祭文》、《皇考焚黄祭文》、《皇考太师祭文》、《皇妣太夫人祭文》,其余均为祭奠师友故旧的祭文。

欧阳修的哀祭文如《祭谢希深文》、《祭尹师鲁文》、《祭石曼卿文》、《祭资政范公文》、《祭苏子美文》等都是祭体文中的名篇,集中抒发了欧阳修对师友故旧的真挚之情和哀痛之思,也表现了欧阳修对他们人生遭际的感愤和社会现实的认知。因此,一般的古文选本都会适量入选,自然也得到祭体文研究者的重视。而他的祝祭文就不同了,几乎没有引起过古文选家的注意。如影响最大、选文较多的著名古文选本――茅坤《唐宋家文钞》,其中的《庐陵文钞》专门列有祭文一类,共选欧阳修祭体文九篇,所选全部是哀祭文,没有一篇祝祭文。其他涉及欧阳修文章的选本也基本如此。这种情况的存在并不足怪,因为欧阳修散文创作文类齐全,名篇佳制如林,重要的历代传诵的名作比比皆是,一般选本自然不会关注到在欧阳修散文写作中并不占重要分量而又带有鬼神色彩的此类文章。当然,欧阳修祝祭文不被研究者关注和重视,除此原因外,恐怕还与研究者对此文类的歧视有关,其原因不外有二:其一是认为这些祝祭文多是为了“求雨”“祈晴”而作的应酬文章,内容不外乎祈祷神灵,没有什么思想价值和意义;其二是认为这些祝祭文多是欧阳修担任地方官时为应酬社会行政事务而写,既不能代表欧阳修的真实思想,也没有什么艺术价值可言。其实,如果我们细读这些祝祭文不难发现,欧阳修的祝祭文尽管属于应酬性的文字,但其写作态度是严肃的。其中蕴涵的欧阳修面对神灵的理性思考、欧阳修作为地方官亲政爱民的人生情怀等,都对理解欧阳修丰富的精神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价值,可以从一个侧面深化我们对欧阳修精神世界的认知和解读。何况,如果要比较全面深入地研究欧阳修的散文创作,从文体类型和文类风格角度看,祭体文作为欧阳修散文创作的重要文类之一,是不能不给以系统地梳理和研究的。而祝祭文作为欧阳修祭体文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应该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如果从思想价值层面观照和解读欧阳修的祝祭文,有两点特别值得重视:

首先,欧阳修在祝祭文中突出表现了他对天(神)人之辨的思考。在天人关系上,欧阳修始终贯彻鲜明的天人相分的思想意识,并在现实生活层面把这一认识具体到对神、吏职责的思考中。在对神、吏职责关系的认知思考时,欧阳修又是以自己对现实政治机制中官吏职责的认知为前提的。欧阳修对神、吏职责的认知思考,既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又表现出深刻的现实精神。也就是说,欧阳修的祝祭文从外在形式看是“祭”神,从内在精神看却常常表现为“问”神,是欧阳修与神灵之间的对话,是欧阳修向神灵倾诉自己的心曲。这一独特的书写方式使欧阳修的祝祭文减少了许多神秘的色彩,蕴涵着更多理性的沉思。欧阳修对神人(吏)关系的理解和思考就裹挟在此理性的沉思中。如庆历七年(1047)作于滁州的《又祭城隍神文》:“雨之害物多矣,而城者神之所职,不敢及他,请言城役。用民之力,六万九千工;食民之米,一千三百石。众力方作,雨则止之。城功既成,雨又坏之。敢问雨者,于神谁尸?吏能知人,不能知雨。惟神有灵,可与雨语。吏竭其力,神佑以灵。各供其职,无愧斯民。”{1}欧阳修认为,人间世界的主宰者分人(吏)和神两大基本系统,现实事务由官吏负责,风调雨顺之务则由神灵负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地方官的职责,因此,地方官应“竭其力”以“供其职”。但地方官可以尽人事,却不能驭天意,所以,风调雨顺之事,自然就由神灵来负责。一旦生民遇到水旱天灾这些官吏人力不可为的事情,就需要神灵发挥自己的威力,以尽其职,“无愧斯民”。这是生民祭神的缘由,也是神灵“供其职”的责任。在同年所作《汉高祖庙赛雨文》、《又祭汉高祖文》中,欧阳修又指出,民不勤于农是民失职,吏不勤于职事是吏失职,因为“吏与民慢,则惧神罚”{2},但吏、民“甚勤”而天不佑人之时,人只有“赖神聪明”,这时,神就要“闵斯民之可哀”,“敢不劳厥躬”,③尽自己的责任。最能体现欧阳修这一思想观念的是他任乾德令时所作《求雨祭文》:

百里之地一时而不雨,则民被其灾者数千家。然则水旱重事也,天之庇生斯民也,岂欲轻之乎!不幸而遭焉,则归其说于二者。一曰吏之贪戾,不能平民,而使怨吁之气干于阴阳之和而然也。一曰凡山川能出云为雨者,皆有神以主之,以节丰凶,而民之司命也。故水旱之灾,不以责吏,则以告神。呜呼!民不幸而罹其灾,修与神又不幸而当其事者,以吏食其禄而神享其祀也。今岁旱矣,令虽愚,尚知恐惧而奔走,神至灵也,得不动于心乎!{4}

在欧阳修看来,神与吏虽然分处不同,但他们都是靠百姓养活的群体,“吏食其禄而神享其祀”,也是直接主宰百姓生活把握百姓命运的群体,是“民之司命”。作为地方官,其职责是勤政爱民,如果地方官没有尽其职事,以“贪戾”行政,“厥过之在吏”。那么,官吏的无理要求神是可以不听的,诚如他皇佑二年(1050)作于颍州的《祈雨祭张龙公文》所言:“刺史不能为政而使民失所,其咎安归!而又顽傲愚冥,无诚悫忠信之心可以动于物者,是皆无以进说于神,虽其有请,宜不听也。”{5}如果官吏面对民之忧劳而辛苦奔走、精劳神悴,这时作为佑民的神灵就不能“不动于心”,“无以刺史不堪而止也”。可见,在欧阳修的思想意识中,吏、神既是生民命运的主宰者,也是赖生民的供养而生存者,在民生问题上,吏与神都是“不幸而当其事”者,因此,他们应该各司其职,尽心民事以“庇民”,把民生问题作为自己职司的重要问题。概括言之,欧阳修认为,民间劳苦之事即“人事”由现实中的官吏负责,官吏只有尽自己之职责,才对得起自己的职任;而人力不可为、自然不可抗的水旱天灾之事即所谓的“天灾之事”则应该由神灵负责,神灵作为“民之司命”,风调雨顺是它佑民的基本职任。

欧阳修关于吏与神分职司责的看法,自然有天灾人祸人是无能为力的、唯有依靠神灵的庇护的意识存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欧阳修人(吏)、神各司其职认知的背后,贯彻的则是欧阳修对天人相分又相通的世界秩序的理解。欧阳修认为人事与天事是相分又相通的,其共同指向是生民生活。所以,欧阳修在祝祭文中,并没有过分夸大对神灵的迷信和敬畏,相反,欧阳修总是以深省自思的语调、以反思启发的语气强调吏的职责和神灵的职司、强调吏的勤政和神灵的仁爱,试图以此感动神灵、说服神灵,使其尽职来悯民佑民。但如果深究起来,欧阳修表述的这一观念意识并不是建立在对宇宙的思考之上,也就是说并不是欧阳修对宇宙世界的整体认知,而是他把现实社会政治机制设官分职的基本理念推演到人神关系上来的。如果看看欧阳修反映现实政治的奏疏札子之类的文章,可以发现,欧阳修对官吏的职守是非常看重的,正如他《上范司谏书》中所说:“九卿、百官、郡县之吏守一职者,任一职之责,宰相、谏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责。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职者,受责于有司;谏官之失职也,取讥于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时,君子之讥著之简册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惧也。”{1}所以,欧阳修这里虽然述说的是神、吏的职司,而其体现和贯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则是现实的,或者说是欧阳修把对现实社会行政运行机制的严肃思考在神吏职司方面的具体运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欧阳修祝祭文面对的是虚幻神灵,关注的是民间疾苦,思考的是社会责任,其中充满着深刻清醒的理性精神和现实意识。

其次,欧阳修在强调神、吏各司其职的同时,也指出了他们为何要各司其职的缘由。前已指出,欧阳修认为神、吏都是被地方生民供养的对象,“吏食其禄而神享其祀”,因此,他们自然应该是地方生民的保护者。要之,在民与吏、神的关系认知中,欧阳修始终把民生民情放在首位,以此作为考量官吏、神灵职司的重要准则,表现出鲜明的民本意识和人道精神。如景佑四年(1037)所作《祭桓侯文》,欧阳修指出之所以干旱“少雨”而祭“桓侯”,是因为他“神生以忠勇事人,威名震于荆楚;殁食其土,民之所宜告也”,他享受了当地百姓的供奉,自然应该承担为当地百姓服务的义务。在庆历七年于滁州所写的《祈雨祭汉高皇帝文》中,他更是明确地说:

吏有常职,来官于滁者,不三四岁而易也。神食于此,无穷已也。神与吏,于滁人孰亲且久,孰宜爱其人之深也?滁人敢慢其吏而犯吏法者有矣,未闻有敢慢神而犯威灵也。其畏信勤事于吏,孰若畏信勤事于神也?吏与凡小事犹皆动有法令约束,违则有罚,孰若神之变化不测而能与民转灾为福也?吏朝夕拜祷,弥旬越月而无所感动。神之召呼风云,开阖阴阳而役使鬼物,顷刻之间也。今民田待雨急矣,吏知人力不能为,犹竭其力而不得已,况神之易为也。况滁人畏信勤事之久而亲,神宜爱之,而又有可以转灾为福、变化不测之能也。吏谁敢与神较,而辄以此为黩者,盖哀民之急辞也。{2}

欧阳修认为一个地方的吏与神与当地生民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滁州官吏三四年要变换易职,而此地神灵则是“无穷已”地享受供奉,就时间而言,“吏食其禄”远比不上“神享其祀”,神灵与当地百姓的关系自然也要比官吏亲近,吏尚能“知人力不能为”而“竭其力”,神灵有何理由不庇护当地之民?由于欧阳修始终把民生民情作为立意的根本,所以,当告祭神灵而没有成效时,面对神灵,欧阳修的“求祭”有时甚至就颇有些“怨祭”的味道了,如庆历七年作于滁州的《修城祈晴祭五龙文》:“雨泽于物,博哉其利。及其过差,患亦不细。民劳于农,将熟而败。吏勤于职,已成而坏。龙于吏民,何怨何戾?山湫有祠,乐可潜戏。宜安尔居,静以养智。”③如果细读欧阳修祝祭文,其中不时可体味到这一气息。刘勰《文心雕龙・祝盟》说:“昔伊耆始蜡,以祭八神,其辞云:‘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则上皇祝文,爰在兹矣。舜之祠田云:‘荷此长耜,耕彼南亩,四海俱有。’利民之志,颇形于言矣。”{1}上古先民的祀神仪式,充满复杂丰富的感情形态,一方面表现了先民对神灵的敬畏,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先民祈求幸福的愿望。一旦他们没有生活的基本保障,他们也会把自己的怨气撒到神灵身上,刘勰所引伊耆氏蜡辞就突出表现了这一点。从此意义而论,上古祝文实际上可以说是“祝”、“咒”兼存的,刘勰所谓的“利民之志,颇形于言”,即指此而言。祝祭文是从上古祝文的母体中分化出来的,不可避免会带有上古祝文的这一印痕。欧阳修祝祭文“求祭”而蕴涵“怨祭”之韵,从文体风格而言,正是对上古祝文这一精神特征的承继。从此方面看欧阳修的祝祭文,可以说,虽然其外在形态裹挟着浓重神圣的神味,但求神敬神却不是其写作的真实目的,“利民之志”才是其祝祭文的立意所在。总之,哀民、助民、利民是欧阳修祝祭文的主导思想倾向,他是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吏责的强调,对社会使命的深省和认知。

欧阳修的祝祭文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价值,也具有深刻的认识意义,对理解欧阳修的思想世界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欧阳修的祝祭文虽然是具有一定现实针对性的应用文章,但都是特殊环境下以严肃态度写作的。面对天灾人祸,作为一个具有理性精神的地方官吏,欧阳修是清醒的,他深知仅仅依靠神灵是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的。所以,在祝祭文中,他非常鲜明地强调地方官吏的职责,强调只有地方官吏尽心尽责,勤政爱民,才能克服眼前困难,救民于水火。但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官吏,欧阳修又深知对民风民俗的尊重,他不可能完全背离“民意”,抛却对天意神灵的敬畏,所以,他又不能不写作祝祭文来消灾祈福。但面对天灾人祸的现实,面对冥冥的神灵,面对官吏的职责,欧阳修是严肃的,他既没有推脱官吏的责任,也没有过多地抱怨天意,而是条分缕析地诉说自己对神、吏职责的认识,希望人(吏)、神之灵心有所动,各尽其职,各守其责,以庇民佑民为上,“均其惠”而“转灾为福”。欧阳修这一严肃的现实态度和理性精神抵消了祝祭文虚幻的神学色彩,尤其在宋真宗以来迷信道教神灵的社会文化氛围下,由此而深入解读欧阳修的精神世界是具有深刻的认识意义的。

其次,欧阳修的祝祭文面对的是神灵,讲述的却是人事,里面许多地方细述了民间的水旱灾难,也表达了他对生民生活的忧虑,由此可看出欧阳修作为一个地方官的拳拳之心和殷殷之情。归有光评论欧阳修《论水灾疏》是一篇“关系国家大利害文字”,又说:“披肝沥胆而谈,然使读者爱其忠悃,忘其切至,则文章之妙也。”{2}可以说,关心民瘼,表现“忠悃”,不仅是欧阳修政论文书写的精神实质,也是欧阳修祝祭文现实精神之所在。

总之,无论从思想意义还是认识价值看,欧阳修的祝祭文都有许多值得关注的地方。尽管它不是欧阳修写作中的重要文体,但仍可以给我们解读欧阳修带来重要的启示。

作者简介:王利锁,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大学国学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道家文化、中古文学、古代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