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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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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94税改

贾康: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1994年的税制改革配合分税制形成了一种综合配套。分税制要同时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两大经济关系,我首先强调它对政府和企业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所有的企业不分级别在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按照分配政策的指导和产权规范的约束,实现自主分配。

在1994年之前,各级政府都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收入,企业缴税先得看看“婆婆”在哪儿,是中央的、地市的,还是省的、县的,之后各个“婆婆”之间再就怎么分成去吵,这就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了。这样一来,政府过多的干预和过多的关照不可能造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994年税改首先就是在这方面造出一条起跑线,隐含的逻辑就是以后各级政府对企业的人事权、管理权的处理要重走另一个轨道,企业家就是企业家,而不是什么级别的干部。1994年以后,所有要谈的问题,就是国税、地税、共享税怎么“摆”的问题,税制的稳定性大大提高,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直观和有长期行为导向。

隆国强:构建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

国研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认为,由于税制本身在经济制度当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中国的税制改革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1994年的税改是在1993年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总体目标之后,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之一。这些改革构建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

高培勇:将“分税制”变成“分钱制”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1994年税制改革遗留下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府之间的关系。这十几年来,在全部的财政收入当中,中央政府占全部政府收入增长的速度非常之快,因为中央有这样一种税收的调配权,这就很容易形成收入上移,事权下移的趋势。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增值税是如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按隶属关系划分转型为中央、地方分享,这样搞下去,实际上就不是“分税制”,而是变成“分钱制”了。

还有政企关系的问题。GDP这么一个蛋糕,应该是分给政府多点还是分给企业多点呢?如果只盯着怎么样增加政府收入,天平就会往政府一方去倾斜,而忽略了合理税负的问题。有批评说,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我觉得没错。举一个的例子,每年都公布纳税排行榜,每年也都公布一个财富排行榜,两个排行榜总被人们放在一起,纳税排行榜跟财富排行榜不相匹配,相当一批人缺失,是不是脱逃税了?现在来看,笼统的说中国富人偷逃税也不一定是符合实际的。人与人之间贫富差距是从三个层次衡量,一个是收入,第二是支出,第三是财产。可是中国现行的税制几乎把所有的税种都放在流量上,增值税也好,消费税也好,都是流转税,在支出环节征收,对存量基本没有触及。如果在在税种的存量配制上,出现了缺失状态,那么很难做到富人的富裕程度和纳税程度能够相匹配。

增值税怎么改

史耀斌:东北试点已铺开,全国性推行时机尚未成熟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说,东北增值税转型已经开始做了,现在来讲,进展还不错。我们上个月还到东北去把三省一市的人,包括企业请在一起,开了一个座谈会。目前,我们刚刚发了一个文件,如果增量动了以后,地方财政还能承受的话,也可以抵扣存量,这仅限于2004年,2005年还没有正式发文,估计还是采取退税的办法。增值税转型关键的问题,就是怎么样能在全国把它推开,当然从今年开始,我们还是试点,不会把它全部推开。

税制专家:增值税改革的时间最快可能在2006年

税制专家认为,东北试点运行1年甚至1年半以后,增值税改革才有可能在全国推开,最快可能应是2006年。

他们认为,东北税于2004年9月14日启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四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该《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下发的《规定》中,在保留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六大行业的同时,作出如下规定,“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需实行《规定》的抵扣办法,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适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增量抵扣”,即: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上述所列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缴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黑龙江财政厅的一位官员认为,“中央最终采用‘增量抵扣’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改方案并在现在推出,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承受能力而作出的慎重决定。

安体富:或是部分行业同步实施,或是“全国上下一盘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就对税改适用于六大行业的做法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挑几个行业,是因为这些行业需要支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支持,国家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但是,问题也显而易见,这样实行也有毛病,因为对别的行业会有不公平的问题;另外,在东北先试点是为了给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那外地的老工业基地呢?它也有这些问题。

安体富说,我更赞同在全国部分行业同步实施增值税改革,或是“全国上下一盘棋”,各个行业都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安体富所在的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也曾拿出过一套较为具体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我们建议,可以在全国实行,但是实行过程中,第一年,可以按照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先抵扣40%;第二年,可以抵扣到60%,这样用几年时间,就可以给它抵扣到100%;实际也是逐步到位。”

安体富认为,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除了要总结归纳东北试点的经验外,还有多个因素不容忽视。最重要的税改的巨额成本。按照人们较为一致的看法,此次东北税改的成本为100~150亿元。但是,如果全国推行,影响就比较大了,成本要1000~1500亿。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提上日程

楼继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机已成熟

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机已经成熟。

他说,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颁布的,目前确实到了应该考虑进一步合并的时候了,应实行统一的政策,出台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这是2005年乃至今后几年要解决的事情。

他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内外资企业应该实行公平待遇,外资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国内企业的有效税率要低十到十二个百分点,这是很不公平的。除税率不同外,税基也不同,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尤其不公平。而且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法,给征管也带来困难。

他说,外资企业目前在中国有相当大的投资规模,在研究所得税法合并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问题。一个是保留原来的优惠政策,二是扩大,三是替代,四是减少。

隆国强:两税合一不是收紧外资政策,而是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研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认为,目前来看所得税内外并轨,对于内资企业来说肯定是高兴的,外资企业却未必高兴。从增值税的角度来说,绝大多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备进口是免税的,采购国内设备可以退税,所以说改不改与外资企业没什么关系,得益的还是国内企业,捆绑在一起,高兴的还是国内企业,不高兴的还是外国企业。但外商纳税真正的大头不在所得税,而是在增值税。我们有一个数据,从账面上看,外商投资企业亏损的占所有外资企业的40%,零利润的占20%,他们其实完全可以通过转移价格把利润做得很低。所以,所得税改革对它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增值税,不管怎么逃也是逃不掉的。所以我就觉得两税合并,实际上对企业影响并不是那么大,关键的是,中国政府要避免给国际社会一个错误信号,不要让他们误解中国要收紧外资政策了。

他认为,内外资税制合并除了时机,还要有技巧的选择。只出台这么一项政策,不是一个非常好的做法。从全球总的趋势看,各国对外资越来越开放,根据联合国每年的投资报告统计,所有国家出台的政策,大概不利于海外投资者的只有1%到2%。所以我主张把继续扩大开放的政策和两税合并的政策一起推出,要给国际社会一个明确信号,两税合一的改革是为了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是收紧外资政策。

史耀斌:两税合并不会影响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说,外商投资对地点的选择实际上主要看三点:第一看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有没有市场,第三看有没有便利、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实际上我们现在很多税收上的优惠并没有真正意义,拿美国来讲,美国企业所得税是没有饶让制度的,如果一个美国企业在中国经营,比如说15%的税率,那么,如果它把利润汇回美国去的话,美国的所得税税率是34%,另外19%还要补交,所以很多的美国企业说有没有税收优惠无所谓,因为只要汇回利润,事实上他就拿不到这种优惠。

在两税合一的草案制定过程中,我们特别和几个大的外资企业像宝洁、IBM、西门子这样的企业交流,谈完以后,他们给我写信,说完全打消了投资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