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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两套房子该归谁?
我儿子结婚3年,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现有两套房屋存在争议,第一套是我在儿子婚后给他买的;另一套是结婚前,儿子付首付,以按揭贷款形式买的,贷款部分婚后由他俩共同偿还,房屋的所有权征在婚后取得。我想咨询,如果他俩离婚,这两套房产该如何分配?王女士
王女士:
如双方对房屋权属协商不成,两套房屋将归王女士的儿子所有,但对于第二套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男方应对女方在婚后出资偿付的按揭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依据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2.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王思远
落户城镇后承包地能被收回吗?
律师:
请问,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能否收回承包地?张先生
张先生: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于伟
哪些地可承包给新增人口?
律师:
前年我嫁到村里,请问,哪些地可承包给我和我的孩子?王女士
王女士: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于伟
未满60周岁的父母能否要求儿女赡养
我和老伴今年均57岁,因身体原因都病退了。老伴几年前因脑溢血而半瘫痪,我患有严重的风湿。由于每月都有一笔药费开支,加之经济条件不好,现在生活很困难。虽然我们的一对儿女已成家立业,经济收入还可以,但我们考虑到自己还不算老年人,因而不好意思要他们给赡养费,也担心他们会以我们不满60周岁为由而拒绝。请问,未满60周岁的我们现在可否要求儿女赡养?读者 周宇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入的特殊需要,但这并不是说父母只有成为老年人即年满60周岁后才有权要求子女们赡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不难看出,在赡养父母问题上,我国现阶段法律对年龄大小没有作明确规定,只要父母具备“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其中一个条件,而子女系成年人并具有赡养能力,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丽绝非父母未满60周岁其子女就不承担赡养义务。作为父母,在遇到闲难时,不及时跟儿女们沟通,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你们向子女说明情况后,相信他们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
潘家永
我有权分得这处房产吗?
律师:
我在外地工作,父母去世三年,留有一处私房,但我不知道,一直以为是父母租赁的房屋,前几天才听亲戚说起这事,现房屋已被我哥哥过户到其名下,请问,我有权分得这处房产吗?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了?孙辉
孙辉: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和你哥哥同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你们具有相同的继承权,现你哥哥私自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到人民法院。同时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你刚刚知道此事,因此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胡靖宇
老人打麻将累死麻友应否担责
我父亲与周某等3人在我家打麻将时,突然昏倒在桌前。除了周某给我打电话外,其他人都一走了之。我将父亲迭到医院,但经抢牧后无效死亡:经法院鉴定,我父亲是因疲劳过度引发脑出血死亡。对于我父亲的死,周某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李宜
共同娱乐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所带来的危害,都有必须尽到注意、防范与相互关照的义务,这在法律上称作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该义务指: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共同娱乐行为,引发危害身体健康意外危险,由此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你父亲年迈,长时间不间断地玩麻将,共同娱乐人具有善意提醒对方适可而止,在发生意外时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并告知其家人等防止危害结果发土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该责任,则构成对自己先行共同娱乐行为之父务的违反。虽然周某给你打电话,但应属于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义务存在瑕疵。对于这种不作为、违反先行行为之义务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杨学友
未办理登记的房屋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因没有精力继续打理,就和租客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准备将房子卖给租客。最近,我听说房价涨了不少,又有了其他打算。请问,我和租客签订的房屋买凑合同,目前还没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它是否有效?王某
依照《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对其生效问题没有特别的约定,那它即使未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也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