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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哲学阐释学视角下译者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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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翻译研究中,译者的主体性应该得到重视。文章以哲学阐释学为理论框架,以“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三大思想作为主要理论原则,分析了在翻译过程中,作为解释者的译者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关键词:哲学阐释学 译者 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160-02

一、引言

传统翻译理论认为,在翻译过程中原文和原作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译者必须要以原作为权威,严格地遵循“忠实性”原则,尽力模仿,力求译文和原作完全契合,其地位远远低于原文和原作。这使得译者和读者都成了被动的接受者,因而译者主体性在翻译中的重要地位也常常得不到重视。20世纪70年代以来,翻译研究不断转向文化,哲学研究不断转向语言学,以及新的翻译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翻译研究的新视角,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研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兴趣。

传统的翻译理论很难指导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充分调动自己的主体性,作为一种理解和解释的理论,哲学阐释学及其相关理论不仅可以为翻译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而且还深化了人们对译者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哲学阐释学

阐释学(Hermeneutics)一词来源于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Hermes)的名字,他是一位来往于奥林匹亚山和人间传递信息的信使,然而,神的语言有别于人的语言,所以他传达信息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将神的语言进行理解、转化和传达,这样人才能真正理解神的旨意。因此,阐释学就是一门有关语言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阐释学经历了古希腊到19世纪初的前阐释学阶段和19世纪时期的经典阐释学阶段后,现在已经发展至贯穿于整个20世纪的现代阐释学阶段,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迪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现代阐释学是从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出发,揭示了阐释的条件性、相对性和历史性,这是一种哲学阐释学,本体论阐释学,它以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三大思想作为主要理论原则,强调解释者的主观能动性。

哲学阐释学在实质上就是探寻意义转换的学科,这和翻译的本质如出一辙,因此哲学阐释学能够指导翻译理论和实践研究。本文旨在以哲学阐释学为理论框架探索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

三、译者主体性的哲学阐释学解读

翻译就是一个在理解的基础上用目标语进行意义转换的过程。那么作为翻译的基础,理解的主观性决定了翻译也是主观的,理解的历史性决定了解释一定是具有局限性的;翻译的过程实际上是译者将自己的视界努力和作者视界相融合的过程;“效果历史”决定了译作意义的无限延伸,从而引起对同一文本的不同解释,因此重译是必要的。总之,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始终充当着解释者和创造者,尽管收到很多历史局限性的影响,但是还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1.理解的历史性·误读·重构。“理解”是哲学阐释学的基本概念之一。与传统阐释学一味追求摒弃主观成分不同,哲学阐释学强调了理解的历史性。译者将对历史、传统的理解融于翻译创作的同时,也将自己所处的历史的发展变化体现于译本之中,而读者亦会从历史性的角度中去解读文本。伽达默尔所追求的“理解”并非要求译者做到“穿越”时间、空间,去追寻原文的本意,而是如何以自己的“历史存在”去适应原文。历史的局限性的客观存在导致译者所追求终极的“信”,在根本上是无法实现的,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而伽达默尔对理解中的“偏见与误读”持有尤其宽容的态度,并认为其具有哲学阐释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偏见未必就是不合理的和错误的,实际上,我的存在的历史性产生着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的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由此可见,偏见与误读的产生自有其哲学依据。

以《夜雨寄北》为例,其中“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美国著名诗人弗雷德里克·特纳将这两句翻译为“You ask me when I will return,return I can’t say when; Here in the Sichuan mountains,night swells the Fall ponds with rain.”在该译本中,译者将“巴山”译为“Sichuan mountains”,然而无论从该词的原意还是从“四川”这个名称上来看,该译法都是一种“误读”。因为在中国宋朝之前只有“益、利、梓”三川,而该唐诗创作于唐朝,其时并无四川之称谓。然而,从译者的历史适应性去看,将“巴山”译为“Sichuan”的误读又有其“合理性”,如果将“巴山”按常规翻译方法直接音译为“Bashan”,对英文读者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作者需要将该词的释义作详细的标注才能使读者理解其真正含义。而“四川”作为一个中国的大省,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与知名度明显要高于“巴山”。译者和原作都是历史的存在,译者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对原词做出了合理的“误读”,使其更加符合现代读者的知识结构和理解层面,这体现了哲学阐释学中的“理解的历史性”原则。

2.视界融合·误读。任何文本都有其“历史视界”,即作者的原始视界及读者的“历史视界”,这两种视界之间必然存在着各种差距,而译者作为文本的“高级读者”,这种差距更会作用于译本之中,无法消除。对于文本的理解实际上就是作者与译者之间“视界”的交流,当两者的视界由于偏见与误读产生交错时,便形成了“视界融合”。在伽达默尔眼中,任何特殊的视界都不是封闭固定的,不同视界的差距恰恰可以使不同的视界相互整合产生新的更大的视界。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努力将自己视界的内容带进原文本的历史视界当中,而译者在这个过程中,努力接近作者的原始视界,并用另一种语言进行阐释和解读,从而使两种视界完美融合。

以孟浩然的著名绝句《春晓》为例,原作为“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翁显良翻译为“Late! This spring morning as I awake as I know. All round me the birds are crying,crying. The storm last night,I sensed its fury. How many,I wonder,are fallen,poor dear flowers!”可以说,这首诗的译文并没有将读者带入原文的“历史视界”,原文中,孟浩然表达对百鸟齐鸣及春风春雨的描述表达了对春天的热爱,而在翁的译文中,不仅将“处处闻啼鸟”译为“All round me the birds are crying, crying”,将原文喜悦的情感转换成了忧伤。同时,他又将孟浩然诗中悦耳的春风春雨之声用“fury”一词来体现。根据伽达默尔的理论,翁的译本中所体现出的“前理解”可以被称之为“盲目偏见”,而他的译本则导致了原文本与读者之间的“视界融合”产生了巨大的差距。

而丁衡祁的译文“Waking on a spring morn’after a sleep tight and sound,I hear birds in the trees chirping last night,and cheeping all around. There was a rainstorm sweeping across here;What a lot of buffeted flowers are scattered on the ground.”他将“处处闻啼鸟”翻译为“I hear birds in the trees chirping and cheeping all around.”形象的描绘的鸟儿美丽的啼叫声同时将翁译文中的“fallen”一词换为“scattered”,展现了春天万象更新,生命交替的景象。通过丁的译本,原文的视界与读者的视界达到最大程度的融合。

不同时期、不同文化背景的译者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知识结构,必然对同一文本的理解是不同的,这种带有自身主观性的理解和解释必然会带来“误读”。译者难免受到“前理解”的影响,在面对原作时会受到自身传统文化的影响,只能从自己的“视界”去选择“不见”和“洞见”。在语言和文化之间互译,想要完全透明是不绝对不可能的,翻译中词语的选择,意境的构建都是人为的主观的。

3.效果历史·重译。翻译过程中,译者和原作都是客观的历史存在,译者和原作互相影响,原作的意义可以无限延伸,不同时期、不同背景的译者对于原作的理解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这种过程被伽达默尔称之为“效果历史”。这一理论原则为译者不断理解、积极创造、精益求精的重译提供了理论基础。

许渊冲先生就数次重译过李白的《静夜思》,其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两句的译文,在1984年,许先生是这样翻译的“Raising my head,I find the full moon bright, and bowing down,in thoughts of home I am lost”,许先生似乎觉得这个“lost”不妥,虽然表达了“思念故乡”但是容易让西方读者误以为思乡,进而浮想联翩,思想神游。所以,在1988年,许先生进行了重译:“Eye raised,I see the moon so bright,head bend,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重译之后的译文以名词结构取代动宾结构,更加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和西方读者的“视界”,而且“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不会引发误解,更加传神地描绘了作者的思乡之情。经“效果历史”原则检验后,许先生对原作进了新的理解和阐释。

四、小结

哲学阐释学为翻译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译者的主体性是翻译中的关键所在。译者基于当下的历史环境中对原作的理解,努力达到和作者的“视界融合”,译者的“视界”将被不断发展变化的“效果历史”所检验。哲学阐释学验证了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是合理的。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哲学阐释学视角下汉诗英译的‘三美’原则研究”(编号:12522263)】

参考文献:

1.Gadamer,H. G. Truth and Method[M].NewYork: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1975

2.伽达默尔.夏征平等译.哲学解释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

3.葛文峰,季淑凤.典籍译者主体性的哲学阐释学观照——以“易安词”英译为例[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09(11)

4.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的阐释[J].中国翻译,2003(11)

5.许渊冲.唐诗三百首(中英文对照)[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7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外语系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7)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