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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问题缠住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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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天津召开。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以一组数据开始,介绍了2014年的工伤保险工作进展。在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时,胡晓义用一句“别被问题缠住手脚”表明了态度。

2014年 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明显

“截至2014年底,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亿0 639万人, 保险基金收入695亿元,支出56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和16%,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1 129亿元,有14个省份结存超过24个月支付额,最高的省份达到90个月。”这是胡晓义在会上公布的两组数字。

胡晓义介绍,首先,在过去的一年,建筑业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取得了重大突破,人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从改进参保方式、明确缴费资金来源和完善征缴方式、简化工伤认定鉴定流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建筑企业参保、实现工伤全覆盖奠定了政策基础。

其次,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规范,已有10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全年有198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8个省份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进行了调整。以工亡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例,2014年,全国人均48万2 000元,比2010年人均12万增长了3倍。

再次,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在50个地区有序开展;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覆盖人群不断扩大;颁布《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保险职业康复操作规范》(试行),修订《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保险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国家标准。

最后,创新方式。除了发送工伤保险公益短信、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宣传等传统方式外,首次利用互联网开展全国工伤保险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共有106万人参与答题,效果较好。

解决“缠住手脚”的问题

问题一 如何扩大覆盖面

“十二五”以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4 46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 100多万人,但是近两年增速降低到900多万人和700多万人,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每年多达1 300万人。要抓住城镇化、新兴工业化的趋势,查找依法应当参保而游离在外的那些死角,建筑工人参保就是明显的空白和死角;在大众创业、“互联网+”发展的格局下,新业态企业从业人员应纳入到扩面的视野中,如物流配送人员;全国仍有2/3省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保,应尽早提上日程。

问题二 费率偏高、行业分档过粗、浮动费率机制未落实

胡晓义指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客观分析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和外部条件,适当降低费率是可行的。一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多年来,绝大部分地区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平稳,长期收大于支,从未遭遇透支风险。二是大多数地区基金累计结存较多,即使按保持12个月支付额的安全结存量计算,也有足够的压减空间。三是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工伤事故发生率和伤亡人数逐年减少,享受全国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连续3年维持在190多万人。四是多种保障机制和政策手段控制基金收支风险,如实行省级统筹,完善浮动费率,当基金结存跌破安全底线后,适当调整行业基准费率等。

问题三 预防和康复明显偏弱

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是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理想框架。目前的现实情况是,预防和康复两头明显偏弱。胡晓义认为,着眼“十三五”时期,要把巩固中段、补强两头作为发展目标。在工伤预防方面,2014年支出3.4亿元,量不是很大,与试点范围有限相关。2015年,要扩大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使工伤预防费真正发挥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作用。在工伤康复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协议康复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特色,构建多层次的康复服务网络。

问题四 一些工伤认定程序复杂、周期长,引起社会反响

针对这一问题,胡晓义说,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很多案例议论甚至炒作是在不了解、不透明、不知晓的情况下出现的,因此,要使社会各界了解,必要的程序是依法保障各方权益的有效措施,不能随意减省;同时,通过网上公示、服务窗口咨询等方式,使相关程序进一步透明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简化程序,对农民工等特殊需求的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关系明确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进一步缩短工伤认定鉴定周期。重要途径就是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尽可能采用网上快速办理方式,这也是发展的方向。

问题五 施工许可证作为前置条件,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对于有些地方的住建部门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中规定的“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认为前置举措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对此,胡晓义就此热门话题专门进行了说明,他介绍,《意见》中涉及的施工许可证前置的问题,是住建部通过调研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文件的亮点之一和重要的制约手段,但有些地方的住建部门提出,前置举措法律依据不够充分。2014年10月25日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的前置性条件中,并没有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纳入进来,因此可以不执行《意见》的规定。

胡晓义指出:《意见》是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其中包括住建部,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仅由住建部一个部门公布实施,层级上《办法》低于《意见》。而且,按照一般性的原则,新办法要覆盖老办法,《意见》从时间上,明显晚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因此,应该执行《意见》的规定。此外,胡晓义专门就此问题,与住建部副部长王宁沟通,王宁态度十分鲜明,这项措施必须落实。同时,王宁已经指示住建部相关部门修订《办法》,将工伤保险参保纳入到前置条件中。

2015年的“硬指标”

会上,胡晓义强调了2015年的重点工作。他说,2015年已经过去4个月,各项工作已经展开,但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和“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有4项,其中,前两项最为重要。

首先,周密组织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这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同舟计划”是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今年的“硬指标”是全年新开工项目全部参保,“软指标”是大力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参保,将农民工兄弟拉到工伤保险的“大船”上来。

其次,完善费率机制,降低工伤保险费。人社部初步考虑,一是制度上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思路,将行业基准费率细化为8个档次,总体降低0.2左右,各统筹地区要真正把浮动费率机制用好用活。二是阶段性政策,针对当前经济稳增长、企业减负担的需要,授权各省对基金结存较多的地区,在保持安全结存量的基础上,阶段性减征工伤保险费,可以考虑根据企业参保时间长短确定减征比例。目标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工伤保险费率降到12个月结存的水平。

再次,加快推进省级统筹步伐。人社部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实现省级统筹,2015年将制定推进省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后,提高工伤保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15年,人社部将统一制定工伤伤残辅助器具管理办法,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政策问题、非因公评残办法和标准,工伤康复区域示范平台标准等。

会上,天津、江苏等6家典型单位进行了发言。其中,天津作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之一,将参保指标纳入到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了工伤预防工作制度和机制,2014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实施了电台、报刊、公交地铁移动传媒等类18个预防项目,效果初显。江苏省先于《意见》,在全省创新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明确了缴费标准、来源,以及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湖北省把建筑业参保列入县域经济工作考核、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民生指标,住建和安监部门把建筑业参保纳入企业标准化达标的重点考评项目。

此外,各地方社保部门就本地区遇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交流:如提倡绿色通道、简化认定鉴定程序后,很多地方出现了企业、医院参与骗保的情况;返聘人员该不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工伤调查取证费用偏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