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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化市东昌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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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通化市东昌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总结财政扶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吉林通化;东昌区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2-0296-0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组织和联合起来的经济形式,具有组织、生产、供应、销售、分配5个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渐兴起,它的产生与发展,不仅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且满足了农民的需求,在农户与市场、生产与技术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推动农业的产业化,已成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任务。

1 通化市东昌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东昌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于2002年,截至2011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发展到38个,其中:工商部门登记注册35个,未登记注册的3个;会员710人;覆盖全区3个乡镇,领域涉及种植业、养殖业、食用菌、花卉、农副产品加工、饮食、旅游行业等。社员人均纯收入7 100元,比当地农民人均增收380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办成了许多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农村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事情。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走“自我服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道路,使资金、技术、市场供求信息流转,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本着信息共享、技术共享、利益共享的原则逐步发展。加强技术、生产、销售合作,防止了分散经营的无序竞争等弊端,避免了单打独斗下的盲目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产品的销售上政府牵线搭桥,帮助合作社寻找销路,发挥了更大的作用。2011年,全区农村经济总收入251 570万元,比2010年增长11%;农民人均收入7 920元,比2010年增长13 %;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个,带动农户4 600户,农民人均增收380元,为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2 财政扶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效显著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近几年得到了农业开发政策的支持和财政资金的扶持,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3年来,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275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157万元。

2.1 通化市东昌区5 000头仔猪养殖扩建项目

东昌区2011年度申报了财政补助项目―通化市东昌区5 000头仔猪养殖扩建项目。项目单位为通化市东昌区天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配套10万元,市财政配套45万元,区财政配套2万元,自筹资金2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购种公猪22头,母猪260头;扩建猪舍6栋;建化粪池1座,排污管道及场内修路、建绿化地等。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总产值720万元,新增利税96万元。该项目实施后,有效地带动了合作社成员及周边300余养殖户增收,农户共计增收120多万元。项目于当年建成,并发挥效益,取得了预期效果。

2.2 金厂镇龙头村养猪合作社

该合作社是“能人大户+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合作组织,由专业大户和技术能人牵头,以合作经济实体为载体,联合农户走向市场。3年来,财政扶持合作组织资金25万元,用于猪舍设施建设。该社现有社员107人(户),养殖优质种猪120余头,生猪5 000余头。至2011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500余万元,销售利润200余万元。社员年人均比常规多增收500余元,带动养殖户和饲料种植户1 000户左右。有效提高了农民收入,激发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形成了产业化经营。

2.3 金厂镇奶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是龙头企业创建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专业合作组织。2011年财政扶持该合作社资金20万元,用于购置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实施标准化生产,建设仓储、厂房开展农产品加工。他们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优势,发挥合作社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连接基地、农户与市场,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贸农工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合作组织挂靠龙头企业,现拥有奶牛1 500头,2011年实现总收入350万元,社员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高31.4%,带动农户500多户,饲养奶牛8 000头,年产鲜奶1.2万t,实现销售收入3 000万元。人均年收入达6 700元以上,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19%。

2.4 金厂镇无公害蔬菜生产合作社

该合作社是“部门+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合作组织。该合作社是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利用部门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组成的合作组织。3年来财政扶持合作组织资金20万元,为合作社购买了微机、打印机、农药残留速测仪、气相色谱仪并提供培训费用。他们用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该组织现有社员103名,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面积17.3万hm2,年经济收入200万元左右,年人均收入6 800元。无公害蔬菜在该市凯玛超市、农贸市场及各大酒店、宾馆以无公害蔬菜品牌上市,日销量达1 t,发挥了品牌效益,达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的目的。

2.5 金厂镇龙头村长白山特产营销协会

该协会成立于2006年6月,2011年会员数量增加到71户,农户专业生产、加工、销售人参、林蛙油、五味子、贝母、细辛等长白山特色产品,特产加工产业实现年产值1 700余万元,是创会初的6倍,直接带动300多名农民增收近200万元。2011年财政扶持合作组织专项资金20万元,改造厂房,建立市场信息网络,更新设备,当年实现产值比上年翻一翻的新局面。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长白山特产营销协会很快打响了自己的品牌,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所生产的“上龙头”牌人参、贝母、林蛙油等特产加工产品,在广州、深圳等地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2.6 江东乡永镇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该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0月1日,于2008年12月15日在通化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之初社员有52户,现已登记注册14户,全体成员出资总额610万元,带动东昌区江东乡63户农民。合作组织主要进行生猪、蛋鸡、肉鸡、水产品养殖,社员养鸡30万只,养猪1 000头,带动周边农户养鸡10万只,养猪3 000头。该社产品在2009年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证,注册了春弘商标,认证了品牌。产品不仅销往通化市18个市场及超市,甚至还销售外省10多个超市。2011年,财政扶持该社资金25万元,对基地进行改造。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资源条件,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走出可持续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形成产业化发展模式“龙头+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发挥龙头企业市场信息网络、现代企业管理、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现代科技为依托,以产品加工为龙头,带动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和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格局,生产符合绿色卫生标准的高档畜禽蛋产品,满足国内市场要求,促进和拉动了畜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2011年合作社实现总收入650万元,盈余110万元。成员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30%。

3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3.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化程度较低

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具体章程,即使有章程的也不规范,缺乏具体的议事、监督制度。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小,难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市场竞争力不强。

3.2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综合素质较差,懂技术、会经营、精管理的社长少,导致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应变能力,很难参与市场竞争。

3.3 资金短缺,抵御风险意识不强

由于合作社成立之初是为了形成有力的联合体,有的虽然有章程和制度的约束,但是入社时资金投入少,对社员的约束力不够,通常以家庭致富为发展极限,集体抵御风险意识不强[1-2]。

4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建议

4.1 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各级政府需制定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包括实行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的扶持及农村信贷的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风险防范机制,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政府的支持,有利于推动农村基础组织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4.2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规范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体制创新,各级政府要积极宣传,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原则,引导合作组织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各级涉农部门要积极帮助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制定规范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使之健康发展[3-4]。

4.3 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素质

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对合作社的带头人的选择非常关键,必须选有开拓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必须有责任感、事业心。合作组织带头人需具有一定现代农业技术、信息网络、市场营销的知识和能力,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型组织立于不败之地,蓬勃发展壮大。

4.4 农业综合开发要对农业合作社增加投入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阶段,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因此需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从2009年开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力度逐年加大,但总体投入与实际需求相比,相差较大。一方面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利用项目申报和建设,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章程规范、制度健全、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利益分配等方面入手,推动合作社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吸引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要改变单一注入资金的方式,灵活运用政策引导、资金补助、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匹配等多种形式,协调、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农民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民合作组织,做到扶持但不包揽,引导但不干预。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5-6]。

5 参考文献

[1] 刘灿辉,袁云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J].云南农村经济,2011(2):34-36.

[2] 赵兴泉.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的思考[J].农村工作通讯,2011(8):30-33.

[3] 沈永泉.德清新市吉祥蚕桑专业合作社初见成效[J].蚕桑通报,2011,42(1):21-22.

[4] 王西成.建立大别山区蚕农专业合作社的思路及探讨[J].中国畜禽种业,2010(7):31-32.

[5] 于春艳,王绍强.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机制[J].吉林农业:下半月,2012(10):5.

[6] 陈艳霞.寿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几点建议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2(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