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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吧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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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整治公车再治理拥堵

汪强

有个十分流行的说法,称公务用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领导私用(那个撞死5人的邮政局长,就是在八小时之外开着公车与下属聚会),三分之一时间是司机私用,只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办公事。其实,还有大量不够规定级别的人让公车专用;在无须用公车的情况下,用了公车(某些领导离机关只有几百米,也每天靠公车接送);本可拼车,还一人一车;虚开发票报销维修费汽油费。在公务用车问题上,存在着违规、浪费和腐败等三大问题。如果保持公务零增长,也即保证公务用车不减少,实际上就是允许上述现象继续存在下去,就是对违规、浪费和腐败的宽容。如果真的对“车轮下的腐败”零宽容,那公务用车至少可以负增长。

如今要解决堵车问题,理应减少公务用车。无论是为了减轻税负,还是为了解决堵车问题,无论是为了让民意顺畅,还是为了反腐败,都应大幅减少公务用车。

(摘自《中国青年报》2010.12.15)

雪景曝光地下情,

报社有错吗?

沈彬

2010年12月中旬,江南下了大雪。无锡一家报社的记者抓拍了雪中的行人,新闻照片在头版发表。当天,有一男子向报社投诉:照片中的人就是他和情人,现在他老婆也知道了,他觉得媒体未经允许就把他拍了进去,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他要讨个说法。

报社抓拍路人,是否侵犯路人的肖像权呢?

这种困惑源于我国民法和新闻法立法的双重滞后。法学家杨立新起草的人格权法草案建议稿中,提出“公众人物、新闻事件等具有公共利益或正当的公众兴趣的领域,视为自然人私生活领域的例外”一说。比如,在公众视野中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者其他活动的人,即使媒体使用了其肖像,且未经本人同意,也不得主张侵害肖像权或者隐私权。

(摘自《东方旱报》2010.12.21)

当吃低保成为一种炫耀

洪巧俊

听老家的父亲说邻居吃低保时,愕然的我简直不敢相信。

邻居家在村里不但不是贫困户,而是一家生活富裕的人家,儿子是一位乡干部,日子过得舒坦。家里人人都吃低保,只缘于他家有人在县民政局工作。

过去在乡村吃低保,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如今吃低保却成了一种炫耀,原因是,“你看,我家县里有人,不穷也能吃低保。”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生活困难村民的补助,是党与政府关心贫困农民的好政策,没想到政府的关怀到了一些乡村完全走了样。走样的原因是缺乏公开和监督。比如我那邻居吃低保,只要填一张表格交到县民政局就可以领到低保的钱,钱来得这样容易,傻子才不吃低保。如果吃低保要公示,在村里张榜,把符合吃低保的人选贴出来公示,就会截然不同,我那邻居恐怕打死他也不愿吃低保。因为吃这种低保,就没有一点自豪感,要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有人戳着脊梁骨骂,因为他吃了低保,村里就有一户穷人少吃。

当吃低保成为一种炫耀,这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道德的沦丧。

(摘自《潮州日报》)

“群租”也是一种生存权利

舒圣祥

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群租”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不如说是一种被动的无奈。更何况,“群租”本身并没有原罪,那些所谓负面因素,更多情况下只是缺少政府服务的结果。一刀切地限制“群租”,说到底只是基于政府管理便利的一种“懒政”,是管理者为了推卸自身责任而不顾他人生存困境。然而,政府的义务不只在于给外来人群发号施令提出要求,更在于想办法让他们在城市中获得更为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201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