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构建我国环境会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构建我国环境会计的障碍与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 环境会计是20世纪生态革命促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一种新型会计核算方法。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绿色会计面临着来理论和实践各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理论方法探索,加快法规体系及准则制定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环境会计;障碍;建议

环境会计(Environmental Accounting),也称绿色会计(Green Accounting),它是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对各会计主体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确认!

一、实施绿色会计面临的难点和问题

(一)环境会计的目标不明确目前,我国关于环境会计目标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受托责任观”;第二种是“双层目标观”;第三种是“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企业管理当局是自然环境当局的受托者,国家是所有者,环境会计的目标是向所有者如实反映受托者对受托资源的使用、治理、开发、保护等情况。这种观点的前提是,把国家当作资源的所有者,企业当作受托者。“双层目标观”把会计目标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优化,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个层次是进行会计核算,对自然资源的价值、耗费及环境支出和收益进行确认和计量,为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环境会计信息。“决策有用观”认为环境会计目标是提供环境会计信息。虽然目前已有很多学者主张“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纵观关于环境会计的文献,几乎都是对环境会计目标随笔带过,未曾仔细论述。会计目标的研究是会计研究的逻辑起点,目标的不明确将不利于环境会计理论框架的建立和实务工作的开展。

(二)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对实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性评价

1.对于环境会计要素的界定模糊。环境会计的确认是指将涉及环境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在会计账簿中进行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中确认和再确认过程。对于环境会计要素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并无统一认识,尤其是在环境成本的内容及环境成本如何资本化和费用化的问题上,仅限于环境资源消耗、补偿等直接支出的理论研究,没有成熟的确认标准和原则。实际操作中,如何对环境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仍然是个难题,企业不明确哪些事项属于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这种经济业务何时发生,何时应纳入环境会计信息系统以及归入何种会计要素。环境会计核算的盲目性还突出表现在同一事项所用会计科目的不统一。

2.要素计量存在多元化和不确定性。环境会计的计量是指将涉及环境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后正式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计算确定其金额的过程。在环境会计的确认与计量中,环境会计计量是决定环境信息能否通过会计系统得以揭示的关键性环节,也是环境会计今后能否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方面。环境成本核算体系中,许多事项是无法用货币进行度量,在环境成本会计中,这些成本通常采用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和条件价值法等计量方法再结合货币计量的方式来进行。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绿色会计核算的对象及计量形式,导致对企业所拥有的环境资产,承担的环境负债以及环境绩效等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缺乏可比性。

3.没有明确的成本分配标准。环境成本中还存在内部环境成本处理和外部环境成本的科学划分问题。传统会计核算中的成本分配通常是按照产量,人工数等比较统一的标准进行分配,这样会造成污染严重的产品可能会分摊到比较少的环成本,污染相对较轻的产品会承担较高的环境成本,在环境成本会计中,对于成本的分配应当采取作业成本制,以对不同环境成本的分配采取合理的成本动因作为分配率,符合配比原则。目前,在我国制造业施行作业成本法的还非常少,且对于成本动因设置的合理性还缺乏统一的标准。与此同时,会计处理上对于外部环境成本,即由于种种原因而未由企业承担的不良后果,不能做出准确的货币计量,致使外部环境成本也没能做出合理的分配。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

1.相关环保法规不完善。我国虽然在环保方面已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距离世界先进国家的立法水平还很远,特别是在可操作性方面亟待完善。我国执法不严和处罚过轻也是环境破坏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2.环境会计准则缺位。现行的环境法规对会计事项处理不具有可操作性,2007年率先在上市公司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环境因素的考虑,也只体现在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之中。我国环境会计实践无论是在核算对象还是披露形式方面都没有统一可循的规范。就会计工作而言,环境会计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无直接益处,只有额外负担,推进资源环境会计核算在微观单位内部不会有原动力。脱离开来自社会的、公众的、道义的、政府的压力和推动力,资源环境核算不可能像其他经济核算那样首先在每一个社会个体基于内在需要而展开。环境会计能够在学术研究和专业研究中建立起来,但要落实到经济核算实践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研究诸如企业的社会责任、政府的职能等基本问题。

(四)从业人员的知识面难以应对环境会计要求

环境会计是由环境学、环境经济学、会计学等多种学科交叉渗透而成的一门学科,在具体运用过程中要运用到多门学科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尤其是对于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环境资源、成本、污染等问题的会计处理,没有扎实、全面的基础知识,应用起来会出现很多问题。我国培养会计人才还是传统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会计学科没有设置相应的环境会计方向,大多数会计人员只对本专业知识掌握得较好,没有全面掌握交叉学科知识的人才。

二、构建环境会计的措施和建议

1.尽快明确目标,以指导环境会计体系的建立。目标不明确直接影响实物的展开。鉴于对信息需求者假设的经济学和环保者追求环保投入与收益的均衡的思考,更倾向于决策有用学派的理论选择,即环境会计的目标是为有关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政府、潜在投资者和企业合作者、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提供关于企业因对环境的保护和破坏而产生的成本和收益的静态和动态情况,帮助信息需求者做出有利于环保投入与收益实现均衡的决策。并将环境会计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以便于环境会计体系的构件建。

2.制定完善的环境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专业会计组织要将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时具体的会计技术处理问题,科学的解决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参与协助政府部门界定环境管理问题和企业环境责任问题,与其他国家的会计专业组织加强沟通和相互学习,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出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处理方式的规定

3.加快绿色会计法规体系及准则的制定。从发达国家绿色会计的发展历程看,首先是环境成本的核算与披露,进而由绿色会计实务延伸到会计准则及政府行为,再进一步将绿色会计与环境管理相联系,即使在环境信息的披露方面,也是循序渐进。还应建立绿色会计相关的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绿色会计具体业务准则、企业内部绿色会计核算制度。目前,可由财政部牵头,吸纳环保、会计、税收等各方共同筹划“绿色会计准则”,在实践上规范绿色会计核算对象及报告形式,增强其实务可操作性和统一性。

4.加强职业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会计人员队伍。环境会计的技术性很强,且涉及多种交叉学科知识,我国现有会计人员又大多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这就要求必须完善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从长远看,应在大中专学校增设“环境会计”审计专业课。现阶段应着重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环境会计培训工作,尽快筹办中国环境会计刊物,以加大环境会计的宣传及实施力度。

参考文献

[1]郑晓青.加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商场现代化.2008 (6)

[2]陈紫玉.关于环境会计的若干问题.财政监督.2007(2)

[3]孙兴华,王维平.关于在中国建立绿色会计的探讨.会计研究[J].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