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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外资在境内从事商品流通业务,一直坚持谨慎试点,逐步开放的方针,从1992年国务院批准首家中外合资商业企业起,至2004年为止,来商业的对外开放试点,不仅引进了境外资金,而且学到了先进的经营理念、流通方式和营销技术,达到了渐进开放、示范引导,加快国内商业现代化进程的政策初衷。2004年12月11日,中国政府按照“入世”承诺,全面取消了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开店数量上的限制,这次举措的内在含义是:国内商品流通领域形成了全方位开放、无障碍进出的国际化竞争环境。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的一股国际潮流,发展中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接受它并不是为了赶“时髦”,而是为了顺势而为,发展自己。因此在取消对外资商业的准入限制后,对于可能带来的变化和问题,必须有理性的认识和积极的应对。
跨国商业资本加速在华扩张成为必然
商业是吸收购买力的行业,而购买力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引进工业外资与当地购买力无关,而与劳动力成本和其它资源、政策条件有关。吸引国外商业投资则有所不同,跨国投资者最为看重的是进入国的购买力,包括现实的购买力及该国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的潜力。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成长尤其是巨大的国内市场,对跨国商业公司形成了强烈的吸引,在不到十年时间里,全球50家最大的跨国商业公司已有70%到中国寻求发展,世界排名前几位的零售商则在中国开出了成批的店铺。所有这些都是在准入政策尚有限制的情况下完成的,因而不难想象,对外资商业准入全面“解禁”后,跨国商业资本将采取何种战略取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生活提高的程度,同外资商业进入的力度是一种正比关系,即中国经济越是发展得快,外资商业的进入的欲望就越强烈,在WTO后过渡期内,对于外资商业加速扩张已可以作出肯定的预期。
传统的零售商业原本是地域性的服务行业,与工业企业不同,工厂的产品可以卖到全世界,而零售店铺的销售对象则受到所在地商圈范围的约束,规模效应受到极大局限。但是自从连锁经营出现以来,多店铺发展使零售商业的规模效应开始突显,而且至今没有看到它的边界。伴随着连锁经营的是现代物流、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多种高科技手段,以及现代营销、国际化采购和供应链管理等先进的组织技术,从而有效支撑了连锁店铺不断向更大地域、更多国家扩展。1995年以后,进入中国的跨国零售商主要是这类跨国连锁公司,其第一波的布点已经完成,从规模效应考虑,他们绝不会满足于在华已有的商业存在,必然要通过更多地开店降低边际成本,在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同时,创造更高的赢利水平。回收前期投资,也是这些跨国公司更多开店的一个由头。为了进入中国市场,一些跨国商业公司在市场调查、人员培训、网络技术开发、公共关系等方面投入了巨资,就像批量生产可以摊薄成本一样,这些费用只能由增加店铺加以分摊消化。
现代商业竞争是各方面竞争要素的综合较量,进入中国的著名跨国零售公司除了本土化以外,几乎在所有方面都占据明显优势,而且本土化也并非无法做到。因此,从竞争趋势看,尽管目前外资商业在国内市场的总份额并不大,但对其成长能力应做出足够的估计。事实上,即使在外资商业准入限制没有取消之前,一些外资在华商业企业已经取得了局部的制高点。
本土商业在商业领域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性
这种重要性除了关系到本土商业的生死存亡外,对于国家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为了保留商业吸纳就业功能。我国的就业压力很大,而商业是大量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在商业领域的就业人口约有七八千万人,在服务业中是最多的。尽管本土商业的效率要低于著名跨国零售商业,但在吸纳就业方面的贡献是后者无法相比的。尤其是外资大店铺,同样的营业额本土商业的平均就业人口约是外资商业的3―4倍。换句话说,如果外资商业大量增加,就业问题将会非常突出。不但中国如此,国外亦然。本土商业企业则必须极大地提高竞争力,不仅是大型商业公司要做大做强,有效与外资跨国商业竞争,同样重要的是中小商业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竞争生存能力,以利于继续发挥商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作用。
其次,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产业安全。这一点也非常重要。我国已成为世界加工业大国,工业的产业安全是必须考虑的大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工业产品尤其生活用品产量很大,但却处在全球供应链价值的最低端。无数证据表明,跨国连锁商业公司至少在生活用品上正在不分国界地力求主导全球生产,他们在供应链上处于支配地位,按照比较成本的原则开展全球化采购,并通过极力压制进货价格获得巨大的利益。应当承认,一些著名的跨国零售商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贡献可观,其在华的店铺商品品种齐全、价格低廉,也使消费者从中受益,但他们对国内供应商(主要是工厂)的收购价格压得极低,使后者的交易结果永远处在无利与微利之间。美国尼尔森咨询公司的研究显示,在零售行业中购进成本是极重要的损益因素,由于行业利润率很低,当购进成本下降一个百分点时,平均利润可以增加40%。“天天低价”是有些跨国商业公司的神圣教义,而实现这个目标,除了拥有先进的流通技术外,对供货商价格的饱和压榨甚至是更重要的因素。可以预见,当某些跨国零售商在我国更多地开出店铺,进而更大批量采购时,国内工业供货商的交易地位将进一步下降,供货价格会被压得更低,而当你无法承受时,定单会交给别人,中国企业无法承受时,定单将转向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一旦外资商业在我国处于全面的主导地位,整个社会的商业规则将由他们来制定,从而加工制造企业的命脉也将由他们掌控。这对一国的产业安全意味着什么,是无需多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本土商业必须振兴做强,并能有效与外资商业竞争,这也是我国政府和本土商业企业的期望。
加快本土商业规模和结构重组
为了有效应对跨国商业的竞争,通过资产重组做大做强是我国商业企业的首要战略选择。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如上海的四家集团公司合并成本土零售业最大的百联集团,中国香港华润集团收购江苏苏果超市等等。
上海第一百货集团合并华联商厦等三个集团,组建了规模更大的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在政府推动下吸收合并的方式,不仅壮大了经营规模,还解决了原先两家商业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列商业类上市公司首位。合并后的百联股份继续实行连锁经营战略,开始对几个集团的百货商店、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等业态进行整合,统一归口管理,以形成符合国际零售业趋势的、连锁集约发展的经营体系,运用专业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和各项费用,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与扩张能力。百联股份还计划采取兼并收购为主的方式,在时尚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领域快速做大规模,在两至三年内抢占国内主要城市市场,五年之内,在长三角地区开设各种业态的商业网点3000家。
华润采取的是股权收购的形式。2004年5月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3.1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江苏苏果超市24.25%的股权,成为控股公司。收购完成后苏果在江苏的知名度持续提升,并增强了与供应商的关系,扩大了分销网络,业务扩张至邻近省份。收购方的母公司华润集团还计划在三年之内注资20亿元,支持苏果的规模化发展和对外占领区域市场。借助华润强大的资本后盾,苏果的规模化发展道路迅速铺开,包括平价店、社区店、“好的”便利店、标超在内的四种业态已占据南京60%的市场价额,并以密集布点的战略抬高了外资竞争对手的进入门槛。
从总体上看,虽然本土商业的规模化重组已经开始,但仍面临着许多问题。与著名跨国零售企业业态特色突出,致力于专业化经营相比,我国有些商业企业合并只考虑了资产总量扩大,而未能考虑结构优化,一些商业大集团包容的业态业种过多,从而淡化了核心业务和专业化竞争的能力。行政主导的商业重组还受到地域的限制,无法在全社会合理地组合商业资源。这些都有待于在下一步的商业重组中寻求对策并加以改进。
政府支持商业重组应创造的必要条件
我国商业企业数量众多,平均规模小,经营手段落后,与跨国连锁商业企业相比普遍处于弱势。支持本土商业企业重组和健康发展,是取消外资商业准入限制后,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禁止对外资商业再给予种种超国民待遇,不同地区政府给予的开店条件可以有差别,但内资外资要待遇平等。同时尽快解决内外资商业税收不平等的问题。
抓紧制定城市的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其中要合理引导大中小型店铺的发展,保持商业的多样性和不同规模店铺的共生环境。商业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要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大型商业网点开设前的公开听证制度,控制内外资大型商业店铺的盲目布点,以防止大型店铺过多对城市生活环境的负面影响,并为中小商业多留一些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加快商业立法。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出台城市网点设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中明确商业企业垄断市场的判断标准及罚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业企业不当竞争的行为表现增加一些细化的条款;此外还应制定零售商和供货商交易规范,维护公平的合作关系。内外资企业都要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对于违反劳动法、工会法的商业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
加大对中小商业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可以考虑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支持中小商业企业的发展;在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大力扶持中小商业企业;特别是要通过财税杠杆鼓励和支持中小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发展自愿连锁,加强联合采购和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国际上大型跨国零售商都是内外贸合一的,其最大的优势之一是国际化采购。我国有条件的大型商业企业也应采取内外贸合一的经营体制,加强全球化采购,积极到境外开店。要从政策上使业务优势互补的外贸企业和内贸企业实现合并,鼓励各方通过资本运作相互持股或兼并重组。
鼓励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进行大中型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政府商业主管部门仍应继续在国有商业重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应拓宽视野,按照突出主业、强化核心业务的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寻求重组的合作者,遵循市场化的重组规则。要完善资本市场,扩大商业融资的渠道和总量,鼓励连锁商业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增加银行对商业并购的贷款支持,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使其具备与大型跨国商业公司竞争抗衡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