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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速递:友邦中国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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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专家友邦中国再次创新,一款专为新生代家庭量身定制的新型保障计划——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2012年7月上市。这是全佑一生的系列产品在经历了2010年7月的“五合一”计划、2011年的“六合一”计划后的再次升级。

新生代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

据2012年友邦中国的“新生代幸福缺口调查”显示,子女或父母健康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让新生代最为担心。有70%以上的新生代对于医疗费用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较低,有超过30%的新生代对于养老保障非常担忧,84.2%的人担心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会给家庭经济带来重大负担。种种迹象表明,新生代幸福缺口明显,生活压力与日俱增。

“七合一”更周到

相比上年推出的全佑一生“六合一”保险计划,“七合一”产品有如下特点。

新增利益:“癌症康复保险金”

“七合一”在“六合一”产品基础上加入了癌症康复保险金利益。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负责人预测,到2030年,全球确诊的癌症患者的人数将比2000年增加1倍以上。友邦中国2011年理赔报告显示:31~50岁是重大疾病理赔人数最多的年龄段,占所有重大疾病理赔的72.6%。其中,恶性肿瘤是导致重大疾病理赔最主要的原因,占比84%。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针对目前日益年轻化的癌症高发病率和日益攀升的医疗费用,新增 “癌症康复保险金”利益。该新增利益具有独立赔付、分期给付并保障至75岁等特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于75岁前首次被确诊为患有恶性肿瘤,且确诊后30天仍生存,则“七合一”保障计划将分3次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总金额等于该恶性肿瘤确诊时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若被保险人在癌症康复保险金给付期间身故,则尚未给付的癌症康复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特色延续:额外赔付

“七合一”产品完全保留了“六合一”产品的特色,在主合同中沿用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对如轻微脑中风、原位癌等8种较为常见的轻微重大疾病进行额外20%的赔付,该赔付可与34种第二类重大疾病100%赔付累加,获得总计最高达120%的赔付;另外如深受市场欢迎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充分考虑到丧失自理能力后老人的生活,一旦确认符合赔付要求,被保险人将每月获得基本保险金额1/120的护理金,持续10年。这一产品借鉴日本、欧美等老龄化严重地区先进经验,为中国现有4-2-1家庭模式中的子女减轻负担,让老人更有保障地度过老年生活。

服务增值:优质健康三选一

作为友邦保险的特色服务,友邦保险针对投保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的客户推出了国际国内SOS援助,儿童专家电话咨询,重大疾病绿色通道等服务,符合一定条件即能获得优选健康服务三选一。并且,合同中除保障中老年健康需求外,投保客户还有机会获赠友邦附加“五合一”儿童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年的保障,呵护全家健康。

回归保障新起点

2012年是友邦保险重回大陆市场的20周年里程碑,也是友邦“客户年”的起始年。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是为积极响应友邦中国所极力推崇的“保险回归保障本源”的经营理念而推出的一个大手笔,也是友邦保险从推广保障观念、优化产品结构以及提升服务质量等多角度的积极尝试,同时还是友邦中国以客户需求为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重要体现。

张先生,30岁,目前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张太太,28岁,幼儿教师,工作稳定,育有一子,2岁。张先生深谙健康保障的重要性,为自己和太太投保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计划(由主合同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疾病保险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组合而成)。作为一家之主的张先生投保金额为36万元,张太太投保金额为18万元,两人年付保费共计21186元,付费期20年。考虑到将来的未知风险可能会造成家庭经济压力,张先生同时为自己购买了友邦附加保无忧C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单于2012年7月10日生效。张先生每年需额外支付1324元,付费10年,即可获得最多20年,每月1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为家庭上了双重安心保障。孩子投保保额为20万元的友邦康乐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及友邦附加“五合一”儿童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付费期15年,年付保费2122元,保障期30年。目前,张先生一家可享受友邦保险的寿险保额最高达125万元,每年共交保费24632元。

情况一:如张太太在45岁时不幸遭遇车祸不治身故,友邦为张太太一家办理理赔,支付36万元的意外身故理赔金。这笔保险金,除了能让张太太有尊严地离去,还保证了张太太的家人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情况二:如张先生的儿子8岁时罹患白血病,幸得及时治疗,身体得以康复。除获得20万重疾理赔金外,友邦还将代交孩子余下9年的保费14274元,且在孩子年满32岁,即合同期满时,还将获得期满金30870元。至此,获得的保险利益共计245144元。

情况三:如张先生不幸在2014年10月4日被首次确证患有恶心肿瘤,并且经过治疗恢复健康,除一次性获得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36万元理赔外,张先生还可以获得18万元的癌症康复保险金,分3年领取,金额分别为9万元、5.4万元和3.6万元。此外,自2014年10月10日起,张先生每月可定期获得一笔1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连续领取214个月,有效补充生活所需,缓解经济压力。直至保单满期日,累计给付金额214000元。由于儿子的保险计划附加了儿童豁免保险费保障,友邦将为张先生继续支付余下12年共计24696元的未支付保费,悉心护佑儿子至32岁合同到期后,还将给付满期金30870元。至此,张先生一家将获得保险利益共计809566元。

对于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中的身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及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约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