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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校持续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大学生就业尤其是贫困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不断凸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文通过收集资料和访谈的形式,进一步分析总结贫困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 高校 贫困女大学生 就业
1 形势严峻:贫困女大学生就业状况分析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校持续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高校毕业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680万人,比2011年增加约20万人。加上往届未能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1]。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就在社会积极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建言献策之时,贫困女大学生群体却遭到了忽视。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的《中国贫困女大学生调研报告》指出,社会用工方面存在性别歧视,贫困女大学生毕业后就业门槛较高,往往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上直接表明“男生优先”或标注性别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男生签约率明显高出女生。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在调查中发现,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求职、应聘中,超过半数的招聘单位提出“只要男性”的要求,甚至一些国家政府部门、银行、高校、医院、报社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也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提出“只要男生”,使具备同样应聘条件的女生失去竞争机会。贫困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在供大于求的就业资源前处境艰难[2]。
2 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困境成因
2.1 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困境产生的内因
2.1.1 来自家庭高期望值的压力
贫困女大学生大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偏远山区、农村、城镇下岗工人或突发变故的家庭,他们普遍家庭月收入低,全家人省吃俭用一年下来往往还不够缴纳一名大学生一年的学杂费,高额的学费多是通过父母辛苦积攒、向亲朋好友借款、银行贷款或牺牲兄弟姐妹上学机会等换来的。父母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她们身上,希望她们毕业后能够出人头地、改变家庭命运,而社会上的不公平往往使家人的希望落空,父母对于孩子的高期望值与残酷的现实相矛盾,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她们感到回报父母力不从心,并常对这种心有余力不足的状况感到自责,从而使她们背负着过重的心理压力。
2.1.2 来自生活上的经济压力
大部分贫困女大学生的生活费用除了国家的助学金外,大多是靠自己勤工俭学或通过努力学习获得专业奖学金得来的,平时生活节俭,生活成本较低;求职过程中简历费、车费、电话费、食宿费等等累加起来对贫困女大学生来说是不堪重负的求职成本,如果不能顺利就业,无疑将加重她们和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
2.1.3 贫困女大学生自身的缺陷
部分贫困女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问题,往往比较自卑,缺乏自信,且自身综合素质较低,往往因不敢向用人单位展示自己,而错失了一个又一个的就业机会;一些贫困女大学生面对困难时,缺乏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且存在择业观滞后、就业观错位、过于强求社会公正而忽视自身的发展[3]。过多地依赖政府、社会、学校,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消极被动的依赖思想,往往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很多贫困女大学生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认为考上大学就等于成功,就能改变命运,就能出人头地,沉重的经济负担促使她们急于找到能够迅速改变自身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工作。据调查显示,有近78%的贫困女大学生倾向于到经济发展水平高、发展前途好的地区工作,传统的择业观使她们不愿意下基层、服务基层,成为都市白领是不少贫困女大学生的思维定势[3]。
2.2 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困境产生的外因
2.2.1 法律保障制度缺失
法律是保障贫困女大学生就业权利的最有力武器,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促进贫困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权利的专门法律,没有专门的法律来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制裁,也没有政府机构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督。即使一些法律涉及到该问题,如:相关的法律及规定主要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中集中体现,但其中的条款也多为一些原则上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保障措施,也没有设置有效的保障结构而导致立法的内容仅停留在一般的就业平等权上,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性较差,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性别歧视及家庭背景歧视范围的具体评判标准和明确界定,使一些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4]。
2.2.2 社会观念的落后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重效率,用人单位因传统观念和女生生理特点,故在选聘人才时存在性别歧视,认为雇用女大学生会增加他们的社会成本和用工成本,不利于其效率的提高,且受“男强女弱”观念的影响,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存在“体力、能力、耐力、魄力等方面女不如男”的偏见。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以及对女性的角色定位,限制了女性就业,造成了现实中的性别歧视[5]。用人单位片面夸大女学生的负面效应,使许多德才兼备的女大学生甚至连参与面试竞争的机会都没有,被用人单位无情地拒之门外,在实际择业中处于劣势地位[6]。
2.2.3 高校缺乏对贫困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很多高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往往以偏概全,或仅仅是应景式的指导,缺乏针对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心理的专门研究和辅导,就业指导流于形式,内容单一,目前尚未真正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能够真正帮助她们自我心理调节的心理指导体系[7]。
3 破解贫困女大学生就业困境的措施分析
3.1 从经济上完善贫困女大学生的帮扶机制
大部分高校都能较好地通过贫困生认定和摸底了解等方式建立高校贫困生档案库,公平公正地做好每一学年的学生奖助贷工作,但奖助名额毕竟有限,往往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或贫困生自身的主观原因以致小部分的贫困生得不到资助,高校应创新“奖、助、贷、补、减、免”贫困资助体系,整合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为贫困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尽可能地多方筹集社会资金,扩展资助项目,以便建立长效的资助机制[8]。目前社会上专门资助贫困女大学生的帮扶体系尚未形成,在这一方面,福建师范大学的“春晖助学”成功经验尤其值得推广,该活动是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创新之举,基于全校女教职工的爱心捐献,以关爱女生成长为宗旨,以扶助女生成才为己任,至今已坚持9年,共募集资金50余万元,资助贫困女大学生639人,帮助一部分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解决了实际困难。这一经验充分利用政府助学政策,大力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做好与社会助学活动的衔接,使“春晖助学”活动成为社会帮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经验值得全国各大高校的学习和推广;建议高校可以适当发放一些求职补助,力求在经济上缓解贫困女大学生因求职过程产生的经济压力,通过多方面的资助,更好地缓解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