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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也是孔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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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如果不能在生活中灵活运用,那就是死的,是遗留在书本中的古老化石,不可能成为有温度、有深度,更具高度的智慧。

凡录之而成为书本或被奉之为经典的知识,一方面固然在进行除疑、解谜的工作,但不管是古籍还是今典的“制作者”,都会不自觉地留下一道道谜题,等待其他读者来展开同样的工程。这是因为,我们伸脚入河探水温,脚掌触碰到的,永远不可能是相同的水流。

所以,读起“学而时习之”,就不能老遵循朱熹的《四书集注》,否则,我们依然还是活在宋代的时空下,浑然不知洞中一日,世上已千年。事实上,朱老夫子在解释“学而时习之”时,也引用了理学大家程颐的观点――“程子曰:习,重习也。时复思绎,浃洽于中,则说也。”

瞧,我们现在把此句理解成时时练习、重复温习,程颐就是始作俑者。容或如此,这里面还有一层含义,却是被大家普遍忽略了。

易言之,大家只顾着这也学那也学,一遍又一遍地学,却忘了去思索,去回味,去开拓思维。结果人生几十年消逝了,你只是人云亦云,踩的还是同样的河水。试想,河水不流动,不就是一潭会发臭的死水吗?

有好的思维,才能有创意,才能有感悟地想之又想。以这样的观点度之,如今苹果的CEO史蒂夫・乔布斯就是一位很懂得“学而时习之”精髓的典范人物。

就在3月初,这个被认为已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的当代IT界精英,又在iPad 2的会上,神采奕奕地出现在众人面前,领兵亲征,令业界跌破眼镜。

在时下的这个世界上,但凡有计算机之处,乔布斯之大名在哪里不如雷贯耳?虽然如此,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也是位虔诚的佛教徒,喜欢静心和冥思。所以他不见外界,有可能是老病侵寻,但也难保不是在闭关修炼。

这不是很让人困惑的事吗?如此一位IT界奇才,却同时是位印度原始佛教的信徒,科学与宗教竟然能在他身上如此调和,毫不冲突。这和他的出身其实大有关系。

1955年,乔布斯出生于美国加州,生母是一位还在大学念研究生的未婚妈妈。要知道当时美国的社会风气其实是极为保守的,未婚怀孕为道德规范所不容,堕胎的念头更是动都不能动。于是,几经波折之下,这位年轻的未婚妈妈只好把刚生下的婴儿托付给在当工人,没有大学程度,只是蓝领阶级的夫妇抚养。

生命的无常感,自此就一路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乔布斯成长,直到今天。如今回首昔年往事,乔布斯想要“学而时习之”的机会,能不像 2500年前中国春秋时代的那些人民吗?

无常,让他比谁都更知道学习的机不可失;无常,却也让他时时在思索学习的意义和价值何在。

乔布斯多少有些幸运,由于养父母对他视如己出,以及办理领养手续时对他生母亲口承诺,乔布斯得以在17 岁这一年进入了学费昂贵的俄勒冈州里德学院。

可是不到半年,他就打了退堂鼓,办理休学。为什么?

因为乔布斯实在看不出当年正规大学的教育课程对他有什么价值。他总觉得如此人云亦云地“摆荡”(有兴趣者,可读梭尔・贝娄的名著《摆荡的人》,该书反映了当时美国知识分子的无所依归感)下去,太浪费时间,也没有必要。

思索人生,让乔布斯开始亲近原始佛家的克里须那宗派学说;他的思维方式,让他对所修的正规课程产生排斥感。

1972年,休学后的某一天,乔布斯走在校园中,无意间看到一旁的海报,上面写着正在招收书法班学生。顿时,他被上面一手漂亮的英语书法字体给吸引了。啊,多有趣啊,每一个字母,每一笔线条,何其灵动何其曼妙,这才是他要学的。既然所费不赀的学费都已缴了,那何不去上上这英语书法课程?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在那当下,乔布斯绝对不会知道,他在这一课堂上所学会的英语衬线和无衬线字体的书写方式,乃至字母与字母间、字距字行间要如何组合才会写得更有空间感,更具美学趣味,在十年后竟派上用场――他在家里的车库研发出全世界第一台Mac计算机的华丽优美的界面。

没有这一英语书法课,就不会有苹果计算机,更不会有今日的iPhone和iPad,当然也不会有在奥斯卡上屡屡大放异采的皮克斯动画电影公司,《玩具总动员》正是乔布斯的不世出杰作。

于是,孔子这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下半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又在 2500年后美国人乔布斯的身上,再一次得到验证。

学习是探险;思索,是让你开启人生之门的解谜金钥。■

博主简介:台湾地区作家